1.臨沂小產權房能買嗎
臨沂小產權的房子是可以買的,買小產權的房子需要注意如下。
1、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府或村*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目前,小產權房的概念并不統一:有的是購買在集體土地上所見的房屋,有的是在單位劃撥土地上所建的房屋;
2、集體土地上所建的小產權房,因為《土地法》等相關規定明確規定,集體土地的宅基只能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所以,如果當事人不是該集體組織成員的話,購買該類型的房屋是不合法的,將來發生拆遷補償的話,當事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護;
3、劃撥土地的房屋。一般是前些年單位集資建房產生的產物,該類型房屋由于土地是無償使用的,未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不具備轉讓條件,但在根據*府的規劃,繳納土地出讓金后,是可以辦理產權證明的,所以,這一類的風險更小;
4、在簽訂購買該類小產權房的買賣合同時,一定要將不能過戶的違約責任確定清楚。
小產權房可以買賣,但是存在風險;
5、根據《**關于繼續積極穩妥地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職工購買公有住宅,在國家規定的住房面積內,可以按標準價出售。職工購房后另外擁有部分產權,可以繼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購買5年以后才能進行,原售房的產權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關稅費后,按個人與單位或*府各自所占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從這里可以看出部分產權和全部產權的一些區別;
6、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于,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
7、小產權房是一個狹義概念,通過*府批準有正規建設手續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長久擁有居住。對沒有合法建設手續的房屋,不要去買這個才是真正的小產權,它不合法隨時會被強制拆除;
8、根據建委發出購房風險提示指出,“使用權”、“鄉產權”、“小產權”的房屋無產權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
9、像小產權中的“鄉產房”、“村產房”等并沒有國家的產權證書,只有鄉*府或村委會給的產權證,不能像大產權的房子一樣抵押、流轉;
10、購買鄉產權那樣的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這樣無形中會加大購房人的資金壓力,增加購房風險;
11、如遇到拆遷,將被視為違章建筑,得不到拆遷補償。就算有補償,也是先將補償款給產權擁有者,之后按先前購房協議補償到每一位小產權房業主,如果沒有協議,或者產權擁有者不講誠信,小業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