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房地產的概念
1. 商業地產的概念
商業地產是包括購物中心、大賣場、商業街、shoppingmall、主題商場、專業市場、批發市場、折扣店、工廠直銷店、娛樂類商業地產、住宅和寫字樓的底層商鋪等與住宅類有很大區別的房地產產品。
商業地產的形式多樣,規模也有大有小。規模大的商業地產如shoppingmall項目,可以達到幾十萬平方米,規模小的商業地產項目僅幾百平方米,甚至更小。對于規模龐大的商業地產,其經營多采用開發商整體開發,項目統一經營管理,以收取租金為投資回報形式的模式;對于規模較小的商業地產而言,大多數項目依然采取在統一經營管理模式下租金回收的方式,但很多小規模商業地產中住宅、公寓、寫字樓等項目的底商和各類商業街、商品市場則采用商鋪出售、零散經營的模式。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接觸最多的便是社區商業、大賣場以及現在新興的shoppingmall三種業態。
2. 商業性房地產指什么
在書面上來說,指的就是后者;前者在書面上叫“商業地產”,兩字之差,概念就完全不同,商業性房地產包括商業地產,而商業地產只是商業性房地產的一支。
商業性房地產是自從80年代大陸房地產及土地改革完成后出現的新詞匯,幾乎囊括了現今市面上絕大部分的商業地產、住宅等。
商業性房地產的特點為:1、土地性質為出讓地;2、土地上的存在物(建筑物)歸某個個體或集體所有,并不屬于國家;3、具有流通性,在國家規定的稅費標準下,繳納一定的交易稅費,就可以直接在房地產交易所進行買賣交易;4、因為其具有了流通性,所以就存在增值和貶值的可能,其物業所有人承擔增值貶值帶來的利潤和風險;
3. 商業地產是什么
商業地產是什么??商業地產就是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和小區住宅房地產不一樣,小區住宅是針對于居住為主的,. 商業地產通常指用于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于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范疇,也可以單列。但是這里有必要提醒下的就是國外商業地產是指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于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商業地產的表現形式是什么??商業地產的表現形式主要為:購物中心、大賣場、商業街、shoppingmall、主題商場、專業市場、批發市場、折扣店、工廠直銷店、酒店旅館(旅游地產)、娛樂型的商業地產(如電影院)、寫字樓和住宅的底層商鋪等與住宅類有很大區別的建筑產品的統稱。一般的工廠不屬于商業地產。但是很多情況下不一定劃分的那么明確。我們拿酒店來說,酒店可以叫商業地產,也可以叫旅游地產。我們應該學會變通理解。
商業地產目前存在的三種模式
:出租、租售、銷售
租售模式中又分三類:
第一類我們把它稱之為“沃爾瑪”模式,這種模式基本上是圍著城市的白領階層和一些中青年購物打造的,體制上也采取一個強制控制,并且有計劃的在郊區進行開發。和提到沃爾瑪一樣,沃爾瑪是全球最大的連鎖商店,萬科作為住宅代表性企業,走的也是這個模式,這是第一類。
第二類我們叫做百貨公司模式,目前在國內有代表性的就是華潤置地,即在同一個地域各種產品同時做,產品也多樣化,就像一個百貨公司的高中低檔產品,包括商鋪、住宅、寫字樓、餐飲、酒店、公寓、娛樂場所都在整個盤子里都體現出來,這種百貨公司的模式比較多的,很多大型的開發公司都在走這種模式。
第三類是我們叫做精品店的模式。這類模式像萬通一直在拼命的推行這個“美國模式”?主要在少數高端的市場進行精品店的經營,就像我們賣的法拉利跑車,可能一天就賣三輛,但是總營業額和利潤是最高的,走高端消費品路線。
商業地產的分類 (一)按使用功能劃分:商業、服務業的物業。例如:底商、步行街、MALL、購物中心、專業性市場。
(二)地域性分類:不同的城市發展規模,城市中存在單個或多個商業中心、商圈的情況。如:北京有CBD、王府井、西單等多個分散的商業中心,商業分布呈現多極化現象。上海、南京等國內諸多大中城市中雖有不同的商業中心,但均有商業密集度極大的首屈一指的核心商業區。分析和研究不同地域的商業特色有助于完成理想的商業選址。
(三)按服務對象和輻射范圍分類:有區域型、城市型、次型、鄰里型、小區配套商業、超區域型等。
4. 商業房地產的概念
商業地產是以全面融合地產業與商業為特色的地產形式。正悄然成為房地產市場的新寵。然而,隨著商業地產掀起的這一輪投資熱潮,某些主要城市卻因過量開發而導致市場風險危機的大增。
共有房地產的概念
1. 什么是共有房產
共有房產是指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產,這些所有人稱為房屋產權共有人。
“共有房產”按其形成時的情況不同,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確的份額,他們應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額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共同共有人不能在共有的房產中分出自己的份額,我要A家表示對共有的房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并承擔平等的義務。
如配偶之間對房產的共有,除了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一般均為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處分共同共有房產,必須經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否則這種處分將被認定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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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共有房產定義是什么
共有房產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對同一項房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共有”按其形成時的情況不同,可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共有人各有明確的份額,如3個人共同出資購買房屋,其中1人出資1/2,另外2人各出資1/4,如果他們議定以出資份額作為該房屋所有權的占有份額,這樣,各人享有的份額就不同。
他們應各自按自己所有的份額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如將這一房屋出租,占1/2份額的共有人就有權得到房租收入的一半,而其余2個共有人則只能各得1/4。
在支付房屋維修費用或交納與該房屋有關的稅金時,也應按這一比例分別承擔。 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產中分出自己的份額。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房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并承擔平等的義務。
如配偶之間對房產的共有,除了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一般均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房產若要轉讓,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任何一個共有人都不能擅自處分,否則這種處分將被認定為無效。
對于一些形成時間較久的共有房產,部分共有人主張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張共同共有,如果共有人都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各自的份額,應當認定這種共有為共同共有。
3. 共有產權房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所謂共有產權房,就是當地*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后賤價配售給契合條件的確保方針家庭所建的房子。
確保方針與當地*府簽定合同,約好兩邊的產權比例以及確保房將來上市銷售的條件和所得價款的分配比例。 “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所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府的出資比例,一起具有房子產權。
房子產權可由*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府“換回”產權。共有產權房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該方法已在江蘇省其他區域取得了推廣。
共有產權房的面積規范 針對面積套型規范等問題,有大眾反映應添加小套型的比例,也有大眾反映考慮爸爸媽媽、未成年子女一起寓居,應改為套型總修建面積不低于120平方米。 市住建委解說,《導則》已明晰提出規劃充沛考慮兩孩及適老性要求,以多居室為主;一起考慮首都城市功用散布和區域產業布局的要求,結合北京“購租并重”的住所供給系統,公共租借住所套型總修建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共有產權住所嚴厲操控套型總修建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最大不超越120平方米,經過方針規劃引導住所梯度消費,滿意不同人群住所需求。
4. 房屋共有人的概念
一、房屋共有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共有房屋一般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所謂“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共有的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分享權利和承擔義務。房屋共有權保障共有人的權利。
二、辦理《房屋共有權證》的條件:
(1)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2)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建設行*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三、由于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分共同共有關系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于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當這種關系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并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5. 房產證上共同共有是什么意思
所謂房屋共有,是指兩個單位以上,或者兩個以上共有的房屋。
房屋共同共有區別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1、房屋的所有權不劃分所有權份額,各所有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這里必須注意,平等的權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額,共同共有是沒有份額區分的。
2、除依法律規定和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對房屋的共有關系不能終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現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事由,導致產生共同共有的共同關系歸于消滅時,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勞動或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在實際生活中,最常見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權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權兩種。
6. 共有房產證是什么意思
共有房產: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共同擁有的房產稱為“共有房產”。上述人的房產權利以房地產登記并由登記機關頒發房產證的形式,在法律上予以確認。共有房產的房本發幾本沒有統一規定,上海只發一本——即便一百人共有一處房產。
共有的形式分兩種: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后者有確定的各自比例份額。例如三人共有中,甲占比為30%,乙為50%,丙為20%。前者則不明確比例,理論上可認為是均等。
至于產權的來源,不止是買賣所得,還可以是自建的,受贈的,繼承的,入股的,交換來的等等。
共有房產的轉讓,相比一人的,還有其特殊的規定,在此就不展開了。
7. 房地產的概念
房地產概述 房地產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著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離的部分及其附帶的各種權益。
房地產由于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又被稱為不動產。 房地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 、建筑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 房地產的特征 每一類拍賣標的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這種特殊性是與該類標的物的特性相聯系的,房地產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 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
(二) 使用的長期性。 (三) 影響因素多樣性。
(四) 投資大量性。 (五) 保值增值性。
[編輯本段]房地產的類別 由于房地產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構成,對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類: (一)根據土地的用途分類: 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的規定》,城市用地可以分為九類: 1、居住用地 2、公用設施用地(含商業用地) 3、工業用地 4、倉儲用地 5、對外交通用地 6、道路廣場用地 7、市*公用設施用地 8、綠化用地 9、特殊用地 (二)根據房屋的用途分類: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八類: 1、住宅 2、工業廠房和倉庫 3、商場和店鋪 4、辦公樓 5、賓館酒店 6、文體娛樂設施 7、*府和公用設施 8、多功能建筑(綜合樓宇) [編輯本段]房地產業 (一) 房地產業是指從事土地和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行業。 (二) 房地產業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1、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房地產的開發和再開發,如征用土地、拆遷安置、委托規劃設計、組織開發建設、對舊城區土地的再開發等; 2、房地產經營,包括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和房屋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活動; 3、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估價和經紀代理、物業管理。
4、房地產的調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產的資金市場、技術市場、勞務市場、信息市場,制定合理的房地產價格,建立和健全房地產法規,以實現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宏觀調控。 房地產 目前外資投資中國房地產主要有直接購買、設立獨資公司、購買股權成立合資公司三種方式。
房地產(real estate)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合稱。又稱不動產。
房地產是一種不能移動,或移動后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 房產主要包括住房房產和營業性房產。
房產的交易形式有:(1)房產買賣。其中包括國有房產的買賣、集體房產的買賣和私有房產的買賣。
(2)房屋租賃。(3)房產互換。
(4)房產抵押。 地產主要包括土地和土地資本。
土地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社會的有效需求等特點。土地資本是為使土地達到一定的使用標準而進行的開發投資,這種投資要轉化為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其本身必然具有商品屬性。
地產的交易形式有:(1)一級市場。這是由國家壟斷經營的市場,它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和國有土地所有權的實現。
經營業務包括:征用土地,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以出售或拍賣的方式轉讓土地的一定時期的使用權;出租土地,定期收取地租等。(2)二級市場。
這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土地開發公司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經營所形成的市場。 外資進入房地產市場的主要渠道,包括外商直接投資、借用外債、境外機構和個人以自購和包銷方式買入商品房等方式。
[編輯本段]房地產八榮八恥歌 以長線期房為恥,以現房準現為榮! 以追求暴利為恥,以合理價格為榮! 以虛假宣傳為恥,以實事求是為榮! 以欺詐宰客為恥,以誠信銷售為榮! 以金錢上帝為恥,以百姓上帝為榮! 以丑陋戶型為恥,以陽光戶型為榮! 以燕過拔毛為恥,以慈悲為懷為榮! 以房子縮水為恥,以科學測量為榮! 以縮減配套為恥,以規劃配套為榮! 以強嫁物業為恥,以招聘物業為榮! 以偷稅漏稅為恥,以合理納稅為榮! 具體而言,“一類居住用地”是指獨立式住宅集中、擁有齊全的配套設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獨立式住宅的層數基本是3層或3層以下。 “二類居住用地”涵蓋了分布廣泛的以多層、中高層及高層單元式居住建筑為主、配套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該類用地在全市分布廣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導地位。
根據用地供應日趨緊張的趨勢和集約用地的原則,以后建設3層以下單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類居住用地”中不考慮納入3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用地。
(1)關于“一類居住用地”(R1)和“二類居住用地”(R2)的說明 “一類居住用地”和“二類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屬于國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區的業主共有居住區的土地使用權。從住宅的建筑形式區分,現在建設的城市居民住宅又包括獨立式住宅和普通單元式住宅兩種。
獨立式住宅的數量很少,主要是以低層別墅的形式出現;單元式住宅是城市中最普遍的住宅形式,一般為多層、中高層和高層的一梯多戶式建筑物。由獨立式住宅和單元式住宅形成的住宅區是經過規劃由開發單位興建的住房,建筑物分布疏密有致,并建有較完善的居住配套設施。
以上述兩類建筑形式為分類標準,分別確定了“一類居住用地”和“二類居住用地”兩個中類。具體而言,“一類居住用地”是指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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