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高人中國房價未來3年的走勢將如何
沒事可以關注一下牛刀、時寒冰的書,有很多論述房價的,有本叫富人通脹,窮人通縮
一是國家*策調控,二是征收房產稅勢在必行,三是房產泡沫早晚會破,四是房價拐點降臨。
另國家成立了一個新的公司專門負責管理銀行剝離的壞賬,估計銀行受到的沖擊不想我嗎想象的大。
房地產商應該歸哪個行政部門監管
房地產商屬于哪個部門監管,要看房地產商的何種行為。
粗略地建設行為歸建設局監管,公司股權變動等屬工商局管,等等,不能籠統說歸哪個行*部門監管。
至于與房產商之間買房合同糾紛,為民事糾紛,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但,如該糾紛涉及到房產商違法建設行為的,可向建設局投訴處理。
誰打開了本輪中國房價瘋漲的"潘多拉盒
您好!
投機性炒房是中國大中城市房價在高位繼續暴漲的根本原因。
但打開這個“潘多拉盒”的恰恰是當今房地產調控的去庫存新*。
2015年四季度開始的中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去庫存”主旋律,實施至今已近一年。
中國這項“新常態”下的房地產市場新*,自去年11月被領導層首肯和提出、并在去年12月份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新聞公報上,以極為罕見的單獨段落和較長篇幅發布后,更是成為從去年底至今統領中國房地產市場和*策調控的“總綱”。
但是,也許誰也沒有想到,這項房地產新*自去年底開始從上而下強力推行十個月左右下來,在今天會產生完全“南轅北轍”的結果。
不少人甚至把今年瘋狂的房市和去年股市“沖擊波”相提并論,“2015年股災,2016年房害”,幾乎成了眾多身處“折騰不斷”的房市之中國人共識。
9月19日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的“2016年8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再一次以官方認可的權威數據,佐證了“去庫存新*”所面臨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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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這份數據,在全國70個大中城市(國家統計局房價統計樣本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比去年同期上漲的城市達到62個(下降和持平的各有6個和2個);二手住宅同樣也出現了樣本城市全面普漲的情況。
根據統計,與去年同期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二手房價格上漲上漲的城市有53個(價格下降或持平的各有16個和1個)。
問題的核心,還不僅在于這70個大中城市中普漲的的比例之高,更在于其中一些城市的房價上漲的幅度之大,已到了“驚天動地”的地步。
如在新建商品住房中,房價漲幅最高的廈門同比已暴漲到44.3%,合肥、南京也分別達到40.5%和38.8%(房價暴漲的另一城市蘇州,未列這70個城市房價樣本之中)。
除此之外,“北上廣深”老牌領漲的一線城市,也繼續保持房價不斷上漲的勢能,在高價位的基礎上,房價的漲幅同樣分別達到了25.8%、37.8%、21.2%和37.3%。
二手房的情況也大體如此,同比漲幅最高的合肥,暴漲的幅度竟高達46.9%。
也許比國家統計局數據更能“生動和全面”反映中國房地產市場真相的,還有來自中國房地產業協會的數據。
這不僅在于該協會的數據,涵蓋了全國330多個直轄市和地級市,包含了所有“當月出售的存量住宅”,最重要的是,它掀開了中國國家統計局長期以來在房價數據公布上,只發布價格指數(增減幅)、掩蓋各地實際房價的那塊“遮羞布”。
透過其中,人們更能深切感悟當今中國房地產市場“發瘋般鬧騰”的深度和廣度。
(表一:今年8月份房價同比漲幅超過或接近15%的全國住宅房價行情城市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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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筆者截圖的這張表格中(注:中國房地產業協會發布的“全國住宅房價行情城市排行榜”為漲幅居前的100個地級及以上城市),有34個城市到8月份房價一年的漲幅超過15%這個紅線(鄭州為14.99%)。
雖然這只占到全國330多個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十分之一略多,但這些城市的房價漲幅之大,影響面之廣,充分凸顯了當今中國房地產市場泡沫化和劣化程度。
不過,最能反映當今中國房地產市場瘋狂的,還是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所公布的“全國行*區住宅房價排行榜”(見表二)。
在這些以區縣行*區為統計單元的數據中,8月份房價一年的漲幅超過40%的,竟高達35個。
望采納
商業用地和住宅用地房產證一樣嗎
商業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質為商業用地上建設的住宅用房,稱為商業住宅,例如像市場上售賣的產權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就是商業住宅。
而商品房則屬于普通住宅,產權70年。
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應該注意商業住宅和商品住房區分開來,由于土地性質不同,商業住宅產權也和普通商品房產權不同。
優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關于保值性
開發商能將土地建造成本都較高的商用房,改為住宅出售,主要由于住宅可變性強、風險小、銷售速度快、資金回籠時間短等因素,當然,最關鍵的原因在于區域的住
宅稀缺性強,能實現較高的利潤價值!因此購房者在購買這類住房時,往往也是由于缺乏其他的選擇導致的,房產相應的保值性也比較好。
2、關于建造標準
非住宅的房屋建設標準不同。
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準都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弊端主要有以下幾點: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產權時間我理解應該是土地使用權時間,不是房屋產權時間。
因為房屋購買后,房屋產權就屬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屬于國有。
國家規
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出讓年限限最高為70年,商業用地最高出讓年限為40年。
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權時間也有可能出現。
40年后,國家有權
收回土地及地上附著物。
50年和70年聽起來好象對現業主影響不大,但因為《物權法》對綜合用地上的房產使用權是否能夠自動續期規定并不明確,因此,購買
綜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還是有一定風險。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
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法規的規定辦理。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為1.5%;如果國家開征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準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
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采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采取商用價格。
所以,對于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
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5、設計標準
設計導向不同。
公建物業受朝向、采光、進深等限制較少,而普通住宅的要求較高。
6、落戶問題
無法遷入戶口
與商品住宅的區別就在于其土地使用性質和產權性質的差異
1、土地使用年限不同
商業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40-50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產權性質不同
商品住宅屬于商品屬性的普通住宅;商業住宅屬于非普通住宅。
商業住宅樓特點一般是下層商業網點,上層為民用住宅。
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后,是無法改變的。
但出于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
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
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于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后,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后,開發商開始采用的新興做法。
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準介于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準)。
與原有土地性質不同用途房產的利弊
這里,將新興的在商業用地建住宅的利弊歸納如下:
住宅性能分幾個等級
●住宅性能分幾個等級?
分為三個等級,依次為1A、2A、3A三個級別,標志是A、AA、AAA。
1A級性能的住宅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經濟適用型住宅;2A級性能的住宅是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商品住宅;3A級住宅則是提供給高收入家庭的功能齊全、舒適度高的高檔住宅。
得到性能認定標志的住宅則說明是在這一檔次中性能品質優良的住宅。
●為什么要劃分級別?
為規范商品住宅市場,保障收入不同的消費群體都能有相應的品質保證的商品住宅可供選擇,同時可以引導開發企業建設適應市場檔次的不同住宅。
●評定的方法是什么?
根據已公布的性能認定指標體系和評審方法,按照嚴格的程序由具備評審資格的本行業的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對樓棟進行評審,逐項打分,然后將每個專家的結果綜合平均,判定是否通過申報的級別。
●由什么機構來組織評審?
是由具備規定的技術條件和力量的科研設計院所、大專院校申請組建并被批準的商品住宅性能認定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誰來組織實施性能,認定管理、監督工作?
是由建設行*主管部門指定的負責住宅產業化工作的機構來組建商品住宅性能認定委員會,對性能認定工作及商品住宅性能認定評審委員會進行監督管理。
●全國有幾個認定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
國家級的全國商品住宅性能認定委員會只有一個,是由**建設行*主管部門負責住宅產業化機構組建,設在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對全國的性能認定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各地區都應該有自己的認定委員會,負責本地區的性能認定工作。
可以有多個國家級和地區級評審委員會,分別對各自范圍內申報的住宅項目進行評審。
●住宅申請性能認定的條件是什么?
住宅的開發企業資質審查合格,開發建設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并具有入住條件的新建商品住宅,有資格自愿申請。
●什么樣的住宅必須進行性能認定?
依照建設部建住房?1999?114號文的規定,列入國家、省級住宅試點(示范)工程的新建商品住宅必須申請認定。
●新建成的商品住宅性能認定的程序是什么?
分為申請、評審、審批、發布四個階段。
首先由申請者向相應的性能認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然后由認定委員會交由評審委員會評審;認定委員會對評審委員會評審的結果審批;最后由相應的建設行*主管部門發布。
●尚未建設的住宅小區可以申請性能認定嗎?
可以申請性能預審,這樣可以在評審委員會專家的指導下,在指標體系的控制下,更好地建設符合標準的住宅。
只有在預審通過以后,開發商才有資格在商品住宅預售時向消費者承諾住宅性能的等級。
在竣工驗收合格后,進行性能認定的評審程序。
●目前有些地區尚未成立認定委員會,該如何申請?
目前建設部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正在開展試評工作,可以在經過當地的建設行*主管部門的批準后,向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進行申請,由住宅產業化促進中心會同地方有關部門進行評審認定。
●認定的結果如何體現?
除了由各級建設行*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性能結果以外,還由各認定委員會頒發相應等級的認定證書和認定標志,經認定的住宅單體的外墻應貼上認定標志。
證書和標志由全國商品住宅性能認定委員會統一制定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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