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5月20日長沙限購后能否在長沙買房
5月20日凌晨,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消息,正式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住宅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與您問題相關的規定是:對在限購區域內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長沙市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屬于省、市、區引進人才和公務工作調動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有關部門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
按《通知》規定,如果您目前還在湖南省社會保險管理局參保,且已經連續繳納12個月以上,那么就可以在長沙購房,如果在最近的一年,您不是在湖南參加的社會保險,那么是不能獲得在長沙購房的資格的。關于住房公積金,在哪里交,不影響您在長沙的購房資格,提醒一下,重慶繳的公積金,在長沙買房是不能用的哈。
像您暫不在長沙工作,但又想在長沙購房的朋友,建議您可以先找一家長沙的社保經辦機構,將社保暫時掛靠在其名下,但要注意選擇注冊資本多、有經濟實力且能提供專業服務的服務機構,華山 社保 中心就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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