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丁橋蘭苑太慢了,難道開發商想捂盤嗎
前幾天,6月初,又去看了蘭苑,雖然有心里準備(蘭苑比不上景苑漂亮),但還是暈倒!現在整個現場和過年時候一個樣,偌大個工地只有幾個工人在干活,管理也很差。
蘭苑是怎么了?開發商不想干了嗎?還是沒錢了?大伙的房錢也是交過了的呀。遂向保衛和工人打聽,原來開發商都已經拖欠很長時間的建設款了(包括工人的工資、供應商的貨款),開發商現在已經沒有錢蓋房了。
怪不得年初越峰房產公司急著賣地下車位了。08年半年的時間看來是浪費了,現在粗粗一看外墻顏色難看是不想提了,能夠按時保質交房就大吉了。
現在看看各個陽臺上的欄桿由于油漆薄或是刷的晚了更或是別人所說的本來就是垃圾貨,也開始生銹了。按常理想象下:1、工人都不能及時拿到工資,施工中能出好質量嗎?供應商不能及時回籠資金,會給開發商提供優質的建材和附件嗎?2、建設工期是需要按進度按圖紙一步一步來的,現在一停停了大半年,耽誤了時間,剩下的建設時間不夠用了,那怎么辦?延期交房賠款?不能吧。
那么只有在剩下的時間里馬馬虎虎2天的活并做1天干,要2道工序的減為1道工序干!可憐大家選了蘭苑,蘭苑開發商真不咋地。
2.丁橋蘭苑物業費該交多少合理
根據最新的杭州物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普通住宅小區內住宅以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或農轉居公寓為主的,其前期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于丙級基準收費標準,也就是說經濟房物業費最高0.85,可下浮25%,最低0.637。
再說蘭苑物業運行成本和收益。蘭苑兩個大門,一個大門平均每班配3個保安,共計18個保安,配6個清潔工,兩班計12個;加上綠化、電工、水工配備一般在40-50人之間,按人均3萬的人力成本計約150萬。
加上毛利潤50萬元,需200萬的收入。(利潤率已經相當高了25%的收益) 最后再看看蘭苑的物業收入:蘭苑地下車位和路面車位共計500余個,一年約60萬收入,20萬建筑面積,年7.5元,月0.65元/平方是合理的。
(不包括其它物業租賃收入),考慮房子空置和車位空置,前期的租賃收入,以及預交物業費、能耗費的資金的利息或資金周轉收入(200萬元年收益也有10萬元)。可以相抵消。
綜上所述,能耗費據實列支,物業費按0.65元收取是合理、合法的價格。 所以個人能接受0.65元每平方的物業費和據實收取的能耗費。
如果不行,我們自己組建或者聘請其它物業也是完全有經濟基礎的,是可行的。 請支持我觀點的人跟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