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歷次房地產調控*策有那些
我國歷史上歷次房地產調控*策一共有五次 歷次房地產調控*策回顧: (1)1993年至1996年:我國首次對房地產進行調控 1993年,我國首次出現房地產熱,房地產開發公司急劇增加,房地產投資迅速增長,以炒地皮、炒鋼材、炒項目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異常活躍,出現了嚴重的房地產泡沫。
此時經濟出現了嚴重過熱和通貨膨脹。 1993年,國務出臺了“國十六條”,在1994年又出臺了年系列出臺《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住宅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
隨著各項*策的落實,房地產投資速度明顯放緩,房價迅速回落。此時經濟也又熱轉冷,通脹下降,經過3年的努力,經濟成功的軟著陸,房價得到有效控制。
這次調控使地產業受到重創,“國16條”出來后,大量開發商捐款逃離,海南等地房地產市場遠元氣大傷,地產業陷入了幾年的低谷期。 (2)1998年至2002年: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核心是房改 1997年爆發了亞洲金融危機,我國出現了“通貨緊縮”,房地產市場隨之進入低潮。
為了拉動內需,1998年7月,**頒布“23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明確提出“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23號文件強調在“逐步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同時,建立以“經濟適用性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
1999年開始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 隨著新的住房制度的落實,巨大的市場需求激活了低迷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開始進入發展新時期。
這一時期存在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為房地產再次出現泡沫埋下了隱患。 (3)2003年至2004年:確認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 2003年8月,**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8號文件),首次明確指出“房地產業關聯度高,帶動力強,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并且提出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是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利措施,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開發項目要加強信貸支持力度。
18號文件確立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是對1998年23號文件確立的“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升級。并且將23號文件中確立的“經濟適用房是住房供應體系的主體”改變為“經濟適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策性商品住房”。
通過對經濟適用房的重新定性,意味著*府不再為70%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大多數家庭不得不購買或者租賃商品房。1998年出臺的23號文件和2003年出臺的18號文件對住房供應體系的定性明顯不同,說明了*府的態度由害怕住房投資和住房價格上升過快轉變為希望地產業的高增長帶動整個經濟的高增長。
2003年出臺的18號文件沒有提出實質性的控制房價和投資過熱的措施。 (4)2005年至2007年:調控以穩定房價為主要訴求 2005年,房價快速上漲,房價問題再次成為全社會的焦點。
為了抑制投資過熱、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房地產價格,中央*府打出了地產調控組合拳。2005年,**頒布“國八條”,建立*府負責制,將房價調控上升到*治高度。
4月,為了進一步細化和延伸“國八條”,**又頒布了“新國八條”,隨著又出臺了房地產調控操作層面的細化方案。2006年頒布“國六條”和對其進行細化的“九部委十五條”;2007年,土地、信貸、稅收等為房地產降溫的措施密集出臺,從土地管理、房地產秩序、抑制投機(尤其是抑制外商投資房地產)、調整住房結構等多方面出擊。
雖然投資開始平穩增長,住房結構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房價越調控越上漲。到2007年下半年,雖然房價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但是房價依然不斷上揚。
2006年出臺的“國六條”將中等收入和高等收入人群一起推向市場,這意味著至2003年以來,保障房惠及的人群范圍進一步縮小,供需關系更加緊張,勢必推動房價上漲。 (5)2008年至2010年:房地產調控先揚后抑 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得國內的貨幣*策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上半年貨幣*策由“適度從緊”改為“從緊”,下半年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擴大,貨幣*策開始由“從緊”轉變為“適度寬松”。
2008年,在前期調控*策和金融危機的影響之下,房地產投資迅速減少,國際投資紛紛撤出,房地產市場進入觀望狀態,成交量日漸,房價也有所下降。然而在房價調控效果剛剛顯現時,*策再次出現松動,最終導致前功盡棄。
2009年,在經濟刺激計劃和寬松貨幣*策背景下,房地產調控出現松動——銀行推行優惠利率、降低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率等。2009年年初,房地產行業“試探性抄底”,到年中“放量大漲”,再到年底預期*策出現改變而“恐慌性搶購”。
2009年,許多行業深受金融危機打擊,但地產業在*策的刺激下逐漸復蘇,并且引來爆發式增長的一年。為了遏制房價過快增長,2009年12月以來,中央連續釋放房地產調控信號,取消了2008年年底出臺的二手房營業稅減免優惠*策,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期限由2年恢復到5年,以遏制炒房現象。
同年年底,中央出臺了“國四條”結束地產刺激*。
2.中國*府在往年中降低房價的條例與法規
為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國家在2009年底、2010年初果斷出臺調控措施,出臺了如“國四條”、“國十一條”、“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等措施,限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調控住房的消費結構,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通過這些*策手段,房地產市場有望實現“軟著陸”,更加注重“量”的增長,而非“價”的非理性上漲;更加注重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和“夾心層”的住房困難,而非豪宅市場的非理性繁榮;更加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穩定,而非成為各路資金規避風險的投資投機工具。主要措施具體內容一、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策措施的力度 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實施細則。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施行問責制,對*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二、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策 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
支持自住需求、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上漲過快。兩次樓市調控對比4、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限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四。明確要求地方*府未出臺新*細則的要出細則,禁止用于購買住房、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哄抬房價,更加注重“量”的增長、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策 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供應緊張的地區、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房價過高、上漲過快,調控住房的消費結構,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不分地區、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策 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一律要求首套貸款首付要30%及以上。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為了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限購只有后來北京版調控細則中采取限購措施,房地產市場有望實現“軟著陸”,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供應緊張的城市,有上述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策、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29調控措施表述首套房首付比例要求對購買首套住房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已印發實施細則的地區,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要根據最近國家有關部委出臺的*策措施進行調整和完善,已經出臺細則的要完善,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出臺了如“國四條”。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策的商業銀行。不分住房大小。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問責停留于空泛問責;更加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穩定,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等措施。五、上漲過快,要暫停其發行股票,而非成為各路資金規避風險的投資投機工具。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各商業銀行一律暫停發放居民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策措施的力度 要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發[2010]10號文件的實施細則、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各地要加大對各地2010年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供應計劃實際完成情況的督察考核力度、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主要措施具體內容一。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1倍的規定。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和稽查,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對于房價過高;更加注重解決中低收入家庭和“夾心層”的住房困難。非本地居民購房非本地居民住房貸款未做明確限制;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要求同一家庭在北京只能購買一套住房。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通過這些*策手段。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工作不得力的,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嚴格施行問責制,直至追究責任。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在商品住房價格過高、“國十一條”.17國十條表述9,切實落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供地計劃、拖延開竣工時間,而非豪宅市場的非理性繁榮。三。二。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策,并逐步擴大到全國、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1,而非“價”的非理性上漲,要進行約談,對*策落實不到位、2010年初果斷出臺調控措施,國家在2009年底
3.2019年房價
2019年,房貸利率也將傳來利好的消息,房貸利率的回調其實無論是對于已經買房的人,還是沒有買房的人來說,都是一件利好的事情,為什么呢?首先已經買房的人,本來每個月都需要還房貸,如果房貸利率下降,那么每個月也可以少還點錢了,而沒買房的人,在房貸利率下降之后買房的話,那么也可以省下不少錢了,而且也不需要前期花費更多的購房成本,省錢,對于大部分的購房者來說都是好事情了。
除了房貸,我們最關心的還是房價了,上文也提到了,2019年,樓市的調控依然不會放松,那么這也意味著,2019年的房價將趨于平穩,而且還有專家預測,2019年的房價還會繼續的下跌,也就是說,在明年買房,應該是比在今年買房要實惠不少的,購房成本也減少了,也能減輕購房者經濟上的壓力,讓買房,不再是一件令人頭疼和煩惱的事情了,在我們中國,有很多的房奴,都是因為高房價催生出來的,有很多人,一輩子能夠買一套房子,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如果房價再一直上漲,那么將讓很多有需求的購房者,無力買房,這才是真正的悲哀。
但是無論房價如何調控,都無法讓人人都能夠買得起房,但是最起碼房價能夠回到一個合理的范圍中,這樣大部分人都能買得起房子,如今在樓市調控*策干預之下,房價已經進入“降溫期”了,在2019年,房價也不會出現劇烈的波動了,將會平穩的發展,也會有下行的趨勢出現,所以對于一直還在觀望的購房者來說,也許真的是一次買房的機會了。
4.近年來,國家出臺一系列限購*策,大家說這房價可會降,或者,怎
會降的的哦。
首先現算一次,現在在一般的縣城里面一套房子就要50萬。如果把這50存到銀行里70年,按利率0.44%來算,利息是2.2萬每年的利息,七十年就是154萬。
我沒租房的話,一個月1000元,肯定夠了哦。那么70年就是84萬。
看租房和買房,有什么區別哦????關鍵是我們中國人,一開口就是買房了嗎??什么風氣哦??好像不買房子就、、、、、特別是結婚的話,不買房子那就是這女的嫁的老公家里沒什么錢哦。人家美國都是租房的哦,沒有什么人是買房的。
人家的產權還是永久的,我們中國的產權是70年。
5.歷次房地產調控*策有那些
我國歷史上歷次房地產調控*策一共有五次 歷次房地產調控*策回顧: (1)1993年至1996年:我國首次對房地產進行調控 1993年,我國首次出現房地產熱,房地產開發公司急劇增加,房地產投資迅速增長,以炒地皮、炒鋼材、炒項目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異常活躍,出現了嚴重的房地產泡沫。
此時經濟出現了嚴重過熱和通貨膨脹。 1993年,國務出臺了“國十六條”,在1994年又出臺了年系列出臺《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住宅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
隨著各項*策的落實,房地產投資速度明顯放緩,房價迅速回落。此時經濟也又熱轉冷,通脹下降,經過3年的努力,經濟成功的軟著陸,房價得到有效控制。
這次調控使地產業受到重創,“國16條”出來后,大量開發商捐款逃離,海南等地房地產市場遠元氣大傷,地產業陷入了幾年的低谷期。 (2)1998年至2002年: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核心是房改 1997年爆發了亞洲金融危機,我國出現了“通貨緊縮”,房地產市場隨之進入低潮。
為了拉動內需,1998年7月,**頒布“23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明確提出“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23號文件強調在“逐步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同時,建立以“經濟適用性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
1999年開始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 隨著新的住房制度的落實,巨大的市場需求激活了低迷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開始進入發展新時期。
這一時期存在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為房地產再次出現泡沫埋下了隱患。 (3)2003年至2004年:確認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 2003年8月,**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8號文件),首次明確指出“房地產業關聯度高,帶動力強,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并且提出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是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利措施,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開發項目要加強信貸支持力度。
18號文件確立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是對1998年23號文件確立的“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升級。并且將23號文件中確立的“經濟適用房是住房供應體系的主體”改變為“經濟適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策性商品住房”。
通過對經濟適用房的重新定性,意味著*府不再為70%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大多數家庭不得不購買或者租賃商品房。1998年出臺的23號文件和2003年出臺的18號文件對住房供應體系的定性明顯不同,說明了*府的態度由害怕住房投資和住房價格上升過快轉變為希望地產業的高增長帶動整個經濟的高增長。
2003年出臺的18號文件沒有提出實質性的控制房價和投資過熱的措施。 (4)2005年至2007年:調控以穩定房價為主要訴求 2005年,房價快速上漲,房價問題再次成為全社會的焦點。
為了抑制投資過熱、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房地產價格,中央*府打出了地產調控組合拳。2005年,**頒布“國八條”,建立*府負責制,將房價調控上升到*治高度。
4月,為了進一步細化和延伸“國八條”,**又頒布了“新國八條”,隨著又出臺了房地產調控操作層面的細化方案。2006年頒布“國六條”和對其進行細化的“九部委十五條”;2007年,土地、信貸、稅收等為房地產降溫的措施密集出臺,從土地管理、房地產秩序、抑制投機(尤其是抑制外商投資房地產)、調整住房結構等多方面出擊。
雖然投資開始平穩增長,住房結構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房價越調控越上漲。到2007年下半年,雖然房價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但是房價依然不斷上揚。
2006年出臺的“國六條”將中等收入和高等收入人群一起推向市場,這意味著至2003年以來,保障房惠及的人群范圍進一步縮小,供需關系更加緊張,勢必推動房價上漲。 (5)2008年至2010年:房地產調控先揚后抑 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得國內的貨幣*策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上半年貨幣*策由“適度從緊”改為“從緊”,下半年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擴大,貨幣*策開始由“從緊”轉變為“適度寬松”。
2008年,在前期調控*策和金融危機的影響之下,房地產投資迅速減少,國際投資紛紛撤出,房地產市場進入觀望狀態,成交量日漸,房價也有所下降。然而在房價調控效果剛剛顯現時,*策再次出現松動,最終導致前功盡棄。
2009年,在經濟刺激計劃和寬松貨幣*策背景下,房地產調控出現松動——銀行推行優惠利率、降低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率等。2009年年初,房地產行業“試探性抄底”,到年中“放量大漲”,再到年底預期*策出現改變而“恐慌性搶購”。
2009年,許多行業深受金融危機打擊,但地產業在*策的刺激下逐漸復蘇,并且引來爆發式增長的一年。為了遏制房價過快增長,2009年12月以來,中央連續釋放房地產調控信號,取消了2008年年底出臺的二手房營業稅減免優惠*策,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期限由2年恢復到5年,以遏制炒房現象。
同年年底,中央出臺了“國四條”結束地產刺激*策、出臺《。
6.*府調控房價有哪些措施
1降低房地產業準入門檻提高服務意識,只要加大對農業的資金投入,這確實是個矛盾、三層樓房逐層降低補償標準,避免城市交通擁堵。
要緩解一線城市房價上漲壓力;鼓勵國企。*府多花錢,最大限度減少浪費、卡要的機會,同時完善基礎設施(上水,逾期開發者將受到處罰。
把土地出讓與稅收相結合。在城市的不同方向修建高速公路或修建輕軌,真正需要享受優惠*策的人很難如愿。
筆者不贊成國資委責令78家國企退出房地產市場、拆遷補償標準、民企和私企進入房地產市場,也不愿花低價在城市外圍買房。國家征地;不開發者*府將收回土地。
改變城市發展模式.建設衛星城一個城市不能無限地向外擴張。弊大于利.2降低住房腐敗成本*府提供的建房用地,供不應求,必須發展二,但房價卻越調越高、對炒房所獲暴利高額征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土地開發權后,是以地面上的附屬物或建筑物的實際面積為計算單位、排污;城市外圍居民通勤困難。
交通擁堵使城市發展空間相對縮小、穩產,建房成本低了房價自然會低,也容易走極端,每年征收一定數額的土地使用稅。而城市發展需要占用大量耕地。
需**,二、市民為了多得到補償。單純利用金融。
大批農村勞動力,而城市由里向外的發展模式的缺點是。9,其大部分剩余宅基地將轉化為耕地.3改革土地出讓制度地方*府通過競拍形式出讓土地.改變城市發展模式,保障性住房也未必保障普通百姓,所以,對房地產暴利要高額征稅,百姓能多得錢、拆遷造成的矛盾。
如果不解決住房供需矛盾,造成極大浪費。由于論資排輩,*府針對房價頻頻出臺調控措施,不是自由競爭造成的。
筆者建議國家采取如下措施。8、地方*府可長期收稅;或提高平房補償標準、炒地:公路建設始終落后于城市建設,確保糧食增產:住房剛性需求,耕地不會減少、拆遷*策、不能解決高房價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造成房價上漲,反而給投機者發動遷財創造了機會,以高速公路。
4逐漸改變經濟發展不平衡現狀經濟發展不平衡使二,建設高速交通網,農村人口逐漸向城市轉移。6,反而會增多,有高速公路,無法達到穩定房價的目的、責令78家國企退出房地產市場等調控措施;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面積越大則補償標準越高。
為降低成本,中國人吃飯問題暫時不會受到影響;分配給普通百姓的經濟適用房。但是,使農村人口均衡的向各個城市轉移,卻沒有高速車輛、拆遷者多得到的補償去除突擊搶建投資成本、房屋又被拆除、拿,最大限度滿足住房需求。
經濟適用房大多賣給了*府官員,也是解決住房剛性需求的重要措施,不需八方拜佛,但對炒房所獲暴利要高額征稅(根據盈利額分檔征稅)。中國人口多;另外拆舊房或拆舊樓建新房也是極大的浪費,通過增加或減少供地數量來調控房價、光纜通訊等)雖然投資巨大、電力,不利緩解當前住房緊張局面,國家也未必多花錢。
使一線城市人口巨增。盡量減少企業額外負擔,增加路網及基礎設施的投入。
5住房需求使城市面積不斷擴大。調控房價是國家面臨的嚴峻問題,對住房的需求可以說是無限的,不能抑制高房價。
房價過高或過低對經濟發展,應提前做好規劃及各項審批,征稅年限與房屋使用年限相同。要解決這一問題必須轉變土地出讓制度、拆遷在時間上又滯后。
耕地減少只是暫時的。這種非人性化的規定于國于民都沒好處、對住房的巨大需求。
經濟要發展。如果房地產泡沫破裂;不打破房地產開發行業相對壟斷格局,從而增加了住房需求。
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開發后最近幾年,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房地產開發.禁止囤地、降低房地產投資風險、發展。3。
*府則以稅收形式取得財*收入,既能減少征地。農民,就業困難。
因為農村人口轉到城市后、燃氣,單靠少數幾個部門很難解決。導致房價過高的因素很多。
如耕地上建有塑料大棚則補償標準高,建議取消之,在其周邊建設衛星城,這樣才能穩定房價。這種模式可使城市發展空間擴大幾倍或十幾倍,以大城市為依托,突擊所建的大棚、輕軌或鐵路與其相連、抑制炒房。
一方面土地賣高價,但是通過外圍土地增值(或增稅)可基本收回投資,即改由里向外為由外向里的發展模式.調整征地:1,其所建塑料大棚則按成本補償、拆遷后,會給中國經濟帶來災難性的影響,另一方面又要降房價,那樣。
7.*府調控房價的措施
*策: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國發〔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后,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64643130,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采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府負總責、城市人民*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
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財*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并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并切實予以落實。
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
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
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
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策性住房建設),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并限制有違法。
8.國家出臺的控制房價的*策,采取了那些措施
(1)保障房用地計劃;2010年3月22日,國土部召開國土資源系統視頻電話會議,再次強調要加強房地產供應和監管。
首次提出要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用地計劃公布前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并且還將在部分城市開展試點,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2)78家央企退出地產(3)國19條。
2010年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整治房地產用地的專項文件——《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國19條”),全文包含19條土地新規,明確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商品房用地出讓、打擊囤地等方面的具體要求。(4)2010年3月9日首套房契稅優惠收緊。
3月9日,財*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策。 (5)七折利率優惠取消(6)改善性住房優惠收緊:在2010年年初的“國十一條”中,只要是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借助改善型住房的名目獲取信貸優惠不復存在。 (7)存款準備金利率上調:對于房地產的影響在于,控制了銀行貸款量,影響到開發商開發貸款,增加開發商貸款壓力。
(8)《住房保障法》起草:1月29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透露,我國已經開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明確規定各級*府如對住房保障不力,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各地對保障性住房也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
(8)保障性及普通住房不低于住宅用地70%;國土資源部1月21日發布《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報**批準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城市申報住宅用地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
9.2010年至今,國家出臺的控制房價的*策,采取了那些措施
回顧一下2010年以來,國家出臺以下*策調控房地產業,但是個人覺得治標不治本,供參考。
(1)保障房用地計劃;2010年3月22日,國土部召開國土資源系統視頻電話會議,再次強調要加強房地產供應和監管。首次提出要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用地計劃公布前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并且還將在部分城市開展試點,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
(2)78家央企退出地產(3)國19條。2010年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整治房地產用地的專項文件——《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國19條”),全文包含19條土地新規,明確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商品房用地出讓、打擊囤地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4)2010年3月9日首套房契稅優惠收緊。3月9日,財*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策。
(5)七折利率優惠取消(6)改善性住房優惠收緊:在2010年年初的“國十一條”中,只要是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借助改善型住房的名目獲取信貸優惠不復存在。
(7)存款準備金利率上調:對于房地產的影響在于,控制了銀行貸款量,影響到開發商開發貸款,增加開發商貸款壓力。(8)《住房保障法》起草:1月29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透露,我國已經開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明確規定各級*府如對住房保障不力,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各地對保障性住房也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8)保障性及普通住房不低于住宅用地70%;國土資源部1月21日發布《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報**批準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城市申報住宅用地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9)國五條:1月10**發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提出加強和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五條措施。
這是國家在今年出臺的首個調控樓市的*策,被業界稱為“國五條”。其中最關鍵的是明確二套房貸首付不得低于4成,二套房認定以家庭為單位計算;打擊開發商的囤房和囤地,取得預售的商品房要一次性推出市場。
(10)嚴格二套房貸:1月10日下發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11條),除了規定二套房貸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外,在貸款利率方面則明確表述為“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11)明確首次購房標準:從2010年開始,首次購房標準以戶(夫妻帶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
相關部門表示,此項*策主要是為契稅等相關優惠*策提供配套標準。此次界定標準從“個人”變為“戶”,將首次購房的人群進一步縮小,這將會把一部分原本打算打擦邊球的購房者擠出購房隊伍。
(12)二手房營業稅優惠取消:今年1月1日起,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時限由兩年恢復到五年,個人購買不足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國家將全額征收營業稅。這意味著,國家于今年元月起對二手房轉讓營業稅實行的優惠*策到今年12月31日終止,其他住房消費*策繼續實施。
(13)物業稅醞釀開征其他的還不知道,希望不只是花拳繡腿哦。目前還沒有真正抑制房價的法律條款,只是在變向的虛漲房價。
10.2018年樓市的調控*策是怎么樣的
2017年的最后三個月,中國房地產市場迎來一輪密集的*策信號。從十九大到年末的中央**會議,再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三場高層會議連續對房地產市場定調。
一方面,新的住房制度輪廓逐漸清晰,與之相配套的長效機制建設開始提速;另一方面,如何應對短期市場波動也有了明確的指導思路。
2017年即將過去,2018年樓市的調控*策成為大眾關注話題。
日前召開的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透露出了一些玄機:
住建部部長王蒙徽:明年將針對各類需求實行差別化調控*策,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庫存仍然較多的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
該提法為何此時出現?又將對全國樓市帶來什么影響?
關于樓市,在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的表述是: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
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實行差別化調控。
我們可以發現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表述側重全局,側重住房制度,主要談了租賃市場、供應方式、調控方式。住建部長的表態,則側重于商品房市場。這兩個表述互為補充,有利于我們全面了解未來的樓市走向。
城市與房地產研究專家孟祥遠針對此次“施行差別化調控*策”的表述,給出了自己的解讀:
第一,全國住房城鄉建設會議是一個級別很高的全國范圍內的房地產會議,此次會議上提出的*策要求是決定未來房地產走勢的重要信號。
第二,“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這意味著2018年會對剛需和改善性購房有太多抑制。有了住建部長的新表態,2018年會微調*策,對真正有居住需求的買房人來說,是個大利好。
第三,我們基本上可以確定:2018年中國樓市整體處于平穩局面,不是冬天。差別化調控實質上就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63396461是穩定房地產市場發展前景,大起大落的市場行情不是調控*策的目標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