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島房地產新*內容
1、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2、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3、落實有關房地產稅收*策,發揮稅收調節作用。 4、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5、合理調整住房用地供應結構。 6、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兩改”項目建設。
7、采取促開工、促上市措施,加快商品住房有效供應。 8、保障性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建設規模,應根據需求確定并確保供應。
9、完善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配建制度。 10、加強土地利用和房屋銷售監管,嚴厲查處閑置土地和捂盤惜售等違 法違規行為。
11、加強市場監控和信息發布。 12、加強輿論引導和媒體監督。
13、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14、加強部門協作配合。
2.青島買房*策
青島購房新*策原文各區、市人民*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改善城鎮居民居住條件,加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嚴格限制投機性購房 (一)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根據**通知精神,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以家庭(包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30333035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二)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
(三)落實有關房地產稅收*策,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嚴格執行青財源〔2010〕2號文件要求,對房地產企業開發的一般商品房的計稅毛利率由現行的15%調至20%;對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非普通住宅(含別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現行的1%調至2%。
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應,加快各類住房建設 (四)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應。
2010年,全市住房建設用地供應要比上年增加30%以上,供應總量要達到1500公頃以上。其中,市區(市轄七區,下同)供應總量要達到500公頃以上。
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市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要達到80公頃以上,限價商品住房用地供應量要達到100公頃以上。
做好2011-2013年住房保障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根據實際需求,進一步加大住房用地供應。 (五)合理調整住房用地供應結構。
2010年,保障性住房、拆遷安置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設用地的年度供應規模,不低于各類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7%;今后3年不低于70%。限價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規模,不低于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20%。
(六)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兩改” 項目建設。2010 年,市區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其中廉租住房不少于3000套,經濟適用住房不少于5000套;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新啟動“兩改”項目18個,回遷“兩改”項目12個,回遷居民1.1萬戶。
進一步加快進度,加大力度,力爭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市區舊城區和城中村改造任務。 (七)采取促開工、促上市措施,加快商品住房有效供應。
對已批未建、已建未售的商品住房項目,各有關部門和區市*府要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快項目建設和銷售。 三、優化住房供應結構,支持自住性住房需求 (八)保障性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建設規模,應根據需求確定并確保供應。
適應市場需求,著力增加限價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商品住房要放量供應,重點加快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建設。
嚴格控制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作為拆遷安置房源,確保增加市場有效供應。重大基礎設施拆遷安置住房要提早做出計劃,提前落實房源,確保安置住房建設和拆遷安置工作順利推進。
(九)完善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規劃為住宅的建設項目,應按照規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
其中,市區新增建設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配建比例不得低于20%(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10%)。 四、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正確引導住房消費 (十)加強土地利用和房屋銷售監管,嚴厲查處閑置土地和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嚴格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開工、竣工時間使用土地,嚴禁閑置土地。在建建筑單體達到規劃批準總層數三分之一以上的,應當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準之日起10日內,必須在“青島網上房地產”和售房現場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閑置土地的,達到預售許可條件未申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在規定時間和場所未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和價格,以及故意采取畸高價格銷售或通過簽訂虛假合同等方式人為制造房源緊張等捂盤惜售的,國土資源房管部門應會同發展改革、城鄉建設、規劃、工商、稅務、物價、金融等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拒不整改的,依法嚴肅查處,同時記入房地產信用檔案并予以曝光,暫停其商品房網上簽約,暫停發放其相關項目貸款,暫停其參與土地或項目招拍掛的資格以及與其相關項目的立項、規劃、施工許可等審批手續,直至取消其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加強房地產開發成本監管,堅決打擊各類虛構成本的不正當行為。
(十一)加強市場監控和信息發布。進一步完善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動態監控房地產市場走勢,分析住房供求結構變化和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及時將土地供應、保障性住房和“兩改”項。
3.青島首次購房優惠*策有哪些
首次購房的優惠*策和所需條件?一、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首次購房證明由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
二、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三、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四、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五、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各檔次利率分別下調0.27個百分點。
六、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個人不負擔營業稅。七、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
八、購買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調整至20%。對第一次購買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從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60萬元。
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每戶家庭最高貸款限額為80萬元。九、免收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記費和個人買賣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轉讓)手續費。
十、調整本市普通住房標準。具體規定由房屋、規土、財*、稅務等部門另行公布。
十一、繼續加大中心城區舊區改造力度,重點對成片二級舊里以下房屋實施改造,“拆、改、留”并舉,努力改善舊區居民住房條件。十二、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通過收購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實物配租力度,擴大廉租住房租賃補貼范圍,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十三、加強對市場信息和基礎數據的整合、監測和分析,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制度。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企業市場經營行為,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實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切實保障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四、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從緊經營性商品住房項目的土地供應。首次購房證明辦理的要點是什么? 一、首次購房證明是享受稅收優惠的前提要件 ,客戶務必在進入交易環節前完成查閱手續,最晚應和辦證外聯單一并送達辦證窗口。
二、首次購房證明查閱有辦理周期,一般為 7 個工作日。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才可申請首次購房(查閱)查閱: 1 、年滿 18 周歲的個人; 2 、購買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3 、購房人現名下沒有單獨或與他人共同購買的住房,但與父母一起購房買的、按照房改*策購買的、通過繼承析產或拆遷安置獲得的住房除外。
四、申請查閱的基本要求: 1 、首次購房查閱須由購房人本人提出申請。 2 、申請人應如實申報相關情況,虛報、瞞報的,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3 、網上簽訂合同的,憑購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和有效身份證件,到所購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 4 、拍賣等其他方式購房的,憑相關購房證明文書和有效身份證件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
5 、購房人現名下有與父母共同購買的住房的,申請時還應出具戶籍等相關證明。 五、各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時間: 1 、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每周一至周日的上午 8 時 30 分到 11 時 30 分,下午 1 時到 4 時 30 分。
2 、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 9 時到 11 時 30 分,下午 1 時到 4 時 30 分。 六、首次購房查閱按市物價局和市財*局有關規定繳費,應由申請人承擔。
4.青島出臺的樓市調控新*內容是什么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30日消息,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加快住房有效供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有序發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快落實供地計劃,嚴格控制住宅用地價格;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住宅用地土地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限價機制,確保地價水平穩定。通知具體意見如下:一、加快落實供地計劃。
各區、市*府要積極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年度供地計劃完成。同時要根據本區、市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
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18-12個月的區市,要有序落實供地計劃;消化周期在12-6個月的區市,要加快落實供地計劃,積極增加供地;消化周期在6個月以下的區市,不僅要加快供地計劃落實節奏,還要在計劃外顯著增加供地。二、嚴格控制住宅用地價格。
認真落實住建部、國土部的要求,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住宅用地土地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要建立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出讓限價機制,土地招拍掛限價原則上要參照周邊條件相當土地上年度的成交價格或周邊同質樓盤的地價水平確定,土地招拍掛出讓競價達到限價后,轉為競配建保障性住房、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競房屋銷售價格等,確保地價水平穩定。
三、加快住宅項目施工進度。嚴格落實商品房項目開竣工申報制度,建設、土地等主管部門要加大對開發企業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和施工進度的督導,開發企業要嚴格按照施工許可約定的建設工期要求和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開工、竣工,加快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和上市節奏,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住房供應。
四、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各區、市*府要加大閑置用地特別是住宅閑置用地處置力度,加快工作進度,防止開發企業“囤地”、“捂地”、“捂盤惜售”等變相炒作行為。
對開發企業或其參股公司存在未按建設工期要求或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工、竣工情況的,納入誠信體系“黑名單”,兩年內暫停其參與全市范圍內土地競買的資格。五、適當調整商品住房預售條件。
各區、市*府根據本區、市房地產市場實際,特別是商品住房庫存偏低,供需矛盾突出的區、市,在依法依規前提下,可以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土資房字〔2017〕114號)規定,適當調整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條件,加快住房有效房源入市,持續穩定市場預期。期待更多的惠民*策出臺。
5.青島樓市*策有哪些大盤點
1、首付比例下調至2成 2016年2月3日,央行和銀監會再次拋出重大利好,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各地可向下浮動5個百分點。
2、貸款利率最低 經過幾輪調休,商貸利率為4。 9%,公積金的貸款利率為3。
25%。在青島房貸市場上,包括建設銀行、匯豐銀行,青島銀行、青島農商銀行等,都可以針對優質客戶提供首套房貸最低8。
5折利率。首套房房貸利率低至4。
43%。 3、放寬首套房認定標準 由全市范圍內擁有一套住房,則再次購買即算二套房,調整為以區劃分,各區唯一就認定為首套房。
4、契稅優惠 契稅稅率調整,加上青島對于首套房認定標準的改變,購買“二套房”的契稅可以省下不少錢。 5、購買經適房可用公積金付首付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稱,職工購買本市經濟適用住房,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通知自2016年3月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4日。
6.青島樓市限購*策有哪些解讀
一、推出時間: 比正常城市晚了五個多月,這五個月里青島房價迅速增加,許多區域的報價相對于2016年頭翻了一倍。
因而可謂嚴厲滯后。這給青島樓市及這個城市的未來開展形成無窮透支。
二、嚴厲程度: 更多是做做姿態,十分寬松,比起上一年一些城市的方針都寬松。 同晚南京也出臺了加碼方針,比照可知,本市弱爆了。
南京外來人購房兩年社保,本市一年;南京二套房早已首付多半,本市只有四成;南京第三套房限購,本市只限貸,不限購。 三、影響效果: 會有一些效果,但不大,還要看詳細執行力度。
尤其是市區,嚴厲缺地缺房,不見供給,炒作嚴厲,不見阻止,因而不要說樓市回調,橫盤都難。 城陽黃島影響會稍大一點,究竟三套房要全款了。
四、為何寬松: 新市長未到位,時間緊迫,杭州南昌都加碼到如此程度了,李村高層房價都掛到25000了,再不采納點措施真實說不過去了,所以得有,但是真實不舍得沖擊房價,那就象征性出點方針,假如新領導來了,覺得有必要加強,能夠再加碼嘛。 五、唯一亮點: 七個區都約束了,規模比較大,即墨因為還沒改區,算是逃過了。
這么的話,城陽和黃島尤其是膠南相對壓力就比較大,這些區域外來人份額較大,并且庫存相對大。而有利于紅島的大拆遷,究竟房價暴升是最大的阻力所在。
六、樓市未來: 三一五同晚,美聯儲在三個月后再次加息。 并且宣布2017年預計的加息三次將改為四次。
到底會有啥影響,太復雜很難描述。只知道本輪地產火爆是因為2014年底到2015年央行的連續六次降息,只知道賣掉京滬一套市區公寓可以到美帝買好幾套別墅了。
所以美聯儲如果真的加息四次,再加上川普這個不確定因素,我國的大泡沫經濟挺懸的,這才是一件天大的事,對比之下,什么樂天高爾夫球場,什么森林城市不許賣,都是小事,不值得一提。 而單純樓市調整,還是那句話,是會從那些調控嚴厲賣地較多的南方城市開始,時間最快也得下半年。
7.青島調整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策有哪些呢
一、現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策(舊*策)的基本情況 2008年9月1日《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市*府令199號)實施前,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實行集中建設的模式,其價格按照《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市*府令第145號)的規定,根據每個項目的成本、利潤和稅金核定;2008年9月1日起,我市開始實行統一在原市內四區商品房用地中配建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模式。
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價格主要是根據2007年審核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基準價格、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土地級差等因素確定,并作為商品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的附加條件之一,通過商品住房建設項目土地出讓金競價進行平衡,在此過程中,*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金,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測算,自負盈虧,2008年至2010年,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制定并完善了市內四區一級至七級地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每建筑平方米分別為4533元、4333元、4133元、3933元、3793元、3667元、3557元,并保持穩定至今;隨著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加大,僅僅依靠配建*策已滿足不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需求,也難以完成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 為解決這一問題,進一步加大經濟適用住房建籌力度,原四方、李滄區*府分別在轄區內落實了部分土地,用于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由此出現了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和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兩種建設模式和兩種價格形式。
這種形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購房者的購房需求,但兩種價格形式對購房者而言,客觀上存在不公平,也產生了一些矛盾,需要予以完善。 二、*策制定時考慮的主要因素 (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全市統籌的需要 2012年,市*府修改公布了《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市*府令第219號),并調整行*區劃,成立了新的市北區和黃島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開始實行六區統籌建設,原《關于市內四區配建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價格事宜的通知》(青價格〔2010〕29號)文件已不適應新的形勢,需要進行調整。
(二)兩種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并軌的需要 同區域同地段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與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價差較大。由于征地和拆遷成本及建設成本的逐年上漲,我市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也大幅提高,以李滄區某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為例,按市*府第145號令的規定測算價格約為每建筑平方米5280元,而同地段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為每建筑平方米3557元。
若集中建設項目按核定的價格銷售,易導致申購家庭的不理解,引發矛盾,不利于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社會穩定。若按配建項目的價格銷售(如洛陽路、宜昌路項目),則導致項目虧損,同樣不利于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可持續發展。
客觀形勢要求將兩種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并軌。 (三)優化經濟適用住房區域配置的需要 從近兩年來各轄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購銷售情況來看,由于不同土地級別經濟適用住房配建價格價差較小,引發一些問題,多數申購家庭對價格差異敏感性較低,因而傾向于選擇所在區位更好的房源,以致各區申購冷熱不均,個別區域甚至出現了供過于求的現象。
根據市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數據,2011年我市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房項目申購家庭與房源數量的比例分別為:原市北區9。2:1;原四方區3。
9:1;李滄區0。8:1。
2013年經濟適用住房銷售由公開搖號改為計分制后,由于區域價差較小,高分家庭多集中申請區域較好的項目,價格*策未能真正起到引導居民合理選擇房源的作用,因此需要對原有的價格*策進行調整已優化經濟適用住房的區域配置。 三、新*策的制定原則 我們在設計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策調整方案時,確定了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相分離、保持集中建設項目資金平衡的原則。
其中,結算價格用于*府與開發建設單位的結算,銷售價格用于*府向城市低收入家庭銷售。銷售價格超出配建項目結算價格部分,上繳各區財*,專款專用,用于轄區內集中建設項目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的平衡,結余部分專項用于區內保障性住房建設。
四、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確定原則 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充分考慮了申購家庭承受能力并兼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確定,不同行*轄區之間保持合理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