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關房價的*策是什么
有關房價的*策是《關于**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國五條,具體內容如下: 1、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除拉薩外的省會城市要按照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的原則,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
2、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已實施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會城市要在限購區域、限購住房類型、購房資格審查等方面,按統一要求完善限購措施。
其他城市房價上漲過快的,省級*府應要求其及時采取限購等措施。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 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應。
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于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全面落實2013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萬套、新開工630萬套的任務。
配套設施要與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完善并嚴格執行準入退出制度,確保公平分配。
2013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 5、加強市場監管。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強化企業信用管理,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推進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市場監測和信息發布管理。
2. 國家的房價調控*策真的給老百姓帶來好處了嗎
2010年4月17日,為了遏制房屋價格瘋狂上漲,**緊急出臺“新國十條”,意圖通過國家調控手段使房屋價格達到一個理性的合理的價位。
兩個月過去了,調控手段到底起到了什么樣的效果呢?房價真的降下來了嗎?房地產調控*策到底調控了什么?價格走勢又是怎樣呢? 信貸調控手段明緊暗松 “新國十條”最大的看點也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就是對于第二套房和二套房以后貸款的控制,這也極大地控制了炒房客瘋狂購房的腳步,但是也同時打碎了很多有硬性需求人的夢想,因為根據最新的規定,認定二套房的標準是由家庭成員總體來認定的。而且炒房客忽然消失,貸款的收緊讓許多真正想要買房子的人也駐足觀望期待房價一降再降。
“新國十條”出臺以來,在銷量上確實出現了大幅下滑,可是在價格上卻沒有出現預期的松動。不但老百姓在觀望,開發商也在觀望,銀行更是在不聲不響中坐等國家*策細則的出臺。
甚至有的銀行采取了多重規避*策繼續放貸。而對于違規銀行的查處也僅限于渤海銀行等這樣的小銀行,對國有商業銀行沒有任何動作。
在房屋價格已經演變成社會問題的時候,是應該由國家調控手段做出相應調控,可是真正把這些調控*策落實和貫徹下去,距離我們普通老百姓的預期還會相差甚遠。特別是銀行以放貸作為盈利點,房屋貸款又是銀行最大的客戶,他們會輕易放棄這個市場嗎?上有*策下有對策的事情在銀行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
房地產稅霧里看花 “新國十條”要求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策。
“新國十條”出臺以后,立即有某些城市做出了要征收房產稅的姿態,對于二套房和土地出讓的稅收*策也是傳得漫天飛舞。而就在大家熱議房產稅征收辦法的時候,針對傳出的“發改委出臺更嚴厲新*”消息,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孔涇源5月17日表示,“此消息純屬張冠李戴”。
在制定的房地產規劃只是一個常規規劃,出臺的時間也在明年下半年,而發改委產業研究所所長助理黃漢權則強調,房產稅至少三年內不會出臺。 針對上海市擬對住房保有環節征稅的傳聞,國家稅務總局新聞處處長牛新文5月17日向媒體表示:“按照現行的規定,稅收立法權在中央,也就是說中央來定,地方去執行,地方*府沒有權力出臺新稅種。”
針對有媒體報道稱,“根據現有的房產稅暫行條例,房產稅征收對象是經營性物業,上海的方案將把多套住宅解釋為經營行為。”牛新文批駁稱:“解釋權也不歸地方,對現有稅種征收范圍的重新解釋,是中央的權力。”
信貸和稅收都是這次“新國十條”最有可能達到效果的調控方式,但又是眼前最不可能實現的,那么我們的調控*策是不是在一片叫好聲中變成了紙上的*策呢? 調控后的價格何去何從 作為行業龍頭老大,萬科的一舉一動都倍受關注,回顧2007年底,隨著王石“拐點論”的現身,萬科是首先在全國展開降價的大型地產商。其后,跟風者不在少數。
在本輪樓市調控中,萬科對“降價”二字格外忌諱。今年5月,對于市場上關于萬科降價的傳言,萬科總部表示,公司沒有全國統一的降價策略,但各分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銷售策略。
萬科一公告顯示,萬科今年5月實現銷售面積47萬平方米,銷售額51.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減少32.6%和20.2%,其他觀望的房企龍湖地產、富力地產、碧桂園等,5月銷售額分別為15.5億元、12.53億元、22億元,環比分別下滑39%、49%和27%。 這些在業內有著充分話語權的公司,甚至可以指導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走向。
雖然在報告中銷量大幅下滑,但卻沒有看到有降價的趨勢。相關專家稱:“此輪調整雖然使銀行流向房地產企業的步伐放緩了,某些中小企業感受到了資金的壓力,但是對于能左右房地產價格走向的大公司,并不會產生大的影響,經過這么多年的房地產暴利時代,他們已經積蓄了足夠多的資本來暗中抗衡國家的宏觀調控*策,所以說他們的觀望態度帶動了整個市場的人心惶惶。”
而據央視的一次對于專家學者和業內人士的調查顯示,43%的人認為房價還會上漲,31%的人認為會在相當長一段時期持平,而只有26%的人認為房價會下跌。 業內專家表示:“這樣的調查結果來源于對國家調控*策執行力度的信心不足,房地產是個全面的行業,對于房地產價格的調控會很快影響到關聯產業,*策雖然出臺了,但是真正實施起來會有來自各方面不同的壓力,很多預想不到的風險都會影響到*策的執行,所以房地產價格的走勢還不能現在來下判斷。”
另一部分專家認為:“大多數人的購房心理都是買漲不買跌,在房地產商觀望過程中,一旦調控*策沒有實施到位,那么房價就會大規模報復性上漲,有硬性需求的人產生恐慌心理,與其降價也賣不出,還不如漲價逼著你買。所以在未來的幾個月如果國家再沒有更有效的調控方式,房價報復性上漲的可能性極大。”
房子是安居樂業之本,只有百姓安居樂業了,國家才會國泰民安。有了好的調控*策就應該有好的細則來實施,這樣才能真正達到調控的目的。
而如果失去了執行能力,再好的*。
3. 在國家嚴厲的調控*策下,為什么房價還在上漲
現在有點諸侯割據,地方*府要GDP,房產商要暴力,百姓要安居。
最倒霉是百姓。總理的話都當耳邊風,房產市場可以經歷房價和數量兩種泡沫。
近代大多數房產泡沫都是房價泡沫。上世紀80年代,東京房價猛增,供應卻沒有相應上漲。
上世紀90年代,香港房產市場也遭遇類似情況。房產市場易產生價格泡沫,因為一些獨特因素限制了供給的反應速度。
首先,房產建設與*府管制息息相關,與其所在社區關系尤其密切。成熟社區中,通常規定新建樓房不得超過一定高度和密度。
因此,這類社區實際上不可能迅速提高供給。其次,基礎設施建設耗時較長。
缺乏土地通常與基礎設施稀缺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很費時間。
房價高時,假使資金充足,人們也對基建持謹慎態度,不敢一哄而上,擔心費時費力的基建結束后,房價已然回落。因此,即使在較長的一段時期內,房產供應也可能無法對漲價作出反應。
房屋數量泡沫比價格泡沫少見,而且持續時間不長。出現房量泡沫時,供給增加,房價遭遇下行壓力。
此時僅需增加貨幣供應,就可穩定房價。房量泡沫有時為建設泡沫,但往往伴隨建設周期一起結束。
因為一旦供給抬頭,房價將急劇回落。目前,中國正遭遇房價泡沫。
通過研究分析房價/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我們就可以判斷,泡沫是否已經產生,程度如何。如果城市里每平方米房屋均價為居民平均月收入的5倍-10倍,房市規模相對家庭總量大得多,高房價就很可能是泡沫。
成熟經濟體的房價/收入比應在1倍左右。在發展迅速的經濟體,比率可能為2倍。
中國房產價值都集中在大城市,其房價水平無法通過理性因素來解釋。中國的房租也正在上漲,而如果真是遍地都是閑置房,兩種現象無法互相解釋。
有人批評房產中介公司哄抬市場。除非市場待租賃房產都集中于一家之手,否則,難以積聚足夠的市場力量形成壟斷。
中國房產中介產業非常分散,因此,這種解釋很難成立。中國的房產泡沫與其他泡沫的不同之處在于,它有著前所未有的數量,中國不存在供給不足。
城市住房大多可分為單位舊房和私人住房。后者在過去十年突飛猛進,達6000萬套。
其中,約2000萬套由開發商在建。地方*府土地儲備大約還能再建2000萬-3000萬套房屋。
大量單位公房拆遷后再開發。在最近一輪再開發熱潮之前,單位公房量可能超過100億平方米。
相對于新建住房量,拆遷房數量不可能太大,否則,這些公房對地方*府來說就失去了商業意義。現有住房總量可能在90億平方米左右。
除了商品房建設,公司和*府也自行建房,分配給員工。農村也建設了大量住房。
在毗鄰大城市的地區,此類住房影響房產供給。如果郊區農田被重新規劃為城市用地,官方分類將農房變為城市住房。
獲得城市住房總量的可靠數字實在很難。人均住房面積數據還比較有用。
在大部分城市開展的調查顯示,平均住房面積為每人28平方米-30平方米。我們不知道這項調查覆蓋了多少人口,但是,這些數據肯定不包括農民工。
我們不知道這項調查是否將空置房計算在內。粗略估計,中國城市住房總量約為170億平方米,誤差區間為上下各10%。
盡管數據不精確,但仍可斷定,中國不存在絕對住房短缺的情況。如采用日本的標準,中國城市住房足以安置所有的中國人,所有農村人口遷到城市都足夠。
掌握投機型(而非其他目的)空房的數量,比掌握住房總體數據重要得多。雖然*府未能公布空房數據,但我認為商品房空房率為25%-30%,比正常市場情況下至少高出100%。
這種差異可被視為投機庫存,如同有人囤積黃銅,待價而沽。這種投機庫存的價值可能占GDP的15%左右。
更可怕的是,2010年-2011年將可能形成大量投機庫存。近期信貸收緊,擠壓第二套及第三套房購房者,導致全國交易量崩盤。
我從房產中介發現,大多數房產需求被納入調控范圍,即投機購房。可以假設,2010年-2011年,房產供給將接近GDP總量的15%。
房產*策調控抑制市場過熱,開發商勢必囤積供給,作為庫存。一旦再次放寬調控,投機行為將卷土重來,可能導致投機庫存價值翻番。
放松現有調控措施的幾率很大。部分城市的銀行已經逐步放開信貸。
地方*府靠房地產增加收入。如果交易量持續走低,他們將陷入財*危機。
許多地方*府本已債臺高筑。地方*府負債超過收入五倍很普遍。
如果收入來源枯竭,地方*府會拖欠債務。有鑒于此,中央*府可能放松調控力度。
調控放松可能秘而不宣。*府改變心意,雖然短期內可緩解*府的財*困難,但是,一旦房產泡沫破滅,問題將接踵而至。
除了商品房空置,其他類別的房產空置率也居高不下。優勢群體或關系戶(例如,郊區的農民和可以自行建房的公司的雇員)不受市場約束,將占上風。
因此,這方市場的閑置率將比商品房市場更高。雖然這些房產不參與市場競爭,但它們卻參與租房市場競爭。
它們構成有效供給的一部分。計算房產市場過量時,也應考慮它們的閑置率。
即使中國的城市空房少于6450萬套,也將達到國際標準的一半。這仍相當于城市住房總量的20%,高于*高峰期的閑置率。
如果放松調控*策,空房量將超過城市住房總量的30%。中國的房量泡沫的規模的確前所。
4. 中國*府的房價*策是什么
2009-8-13 10:54:00 下半年*府或將出臺降房價四大*策 0推薦?? 在國際金融危機的大環境下,*府為了提振民眾的信心,于2009年春節前接連出臺了惠及購房者的*策,在這些*策的推動及開發商降價的刺激下,今年2、3月份以來,各地樓市都出現了成交量大幅攀升的小陽春現象;進入4月份,在需求釋放的情況下成交略有下滑;5月以來,在開發商策略性漲價及消費者盲目的推動下,成交量又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上漲。
這樣的市場態勢顯然在一定程度滿足了*府穩定房市得愿望,可開發商在市場成交放大的情況下迫不及待地漲價,這種局面卻是*府不愿看到的。在房市成交量大幅反彈、房價出現上漲勢頭的背景下,**25日通過并對外正式公布《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意見》提出,深化房地產稅制改革,研究開征物業稅,由財*部、稅務總局、發改委、建設部負責。??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深受業內外關注好多年的物業稅終于有了實質性進展。
盡管開征物業稅尚處研究階段,可我們仍然可以清晰地看到,房產市場表現已與*府初衷嚴重背離,*府此舉的核心目的必然是為了打壓房價。故此,*府將物業稅開征實質性提出,是向業界明確地傳出降房價的信號。
而根據中國*府網27日發布的《**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通知》,**決定自5月25日起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進行適當調整,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其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 *府之所以出臺這樣的*策,不外乎是出于兩點考慮:通過調低資本金來刺激房地產投資,此其一;其二,是欲通過大幅調低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資本金比例,以期達到增加市場供應穩定乃至降低房價的目的。
盡管開征物業稅能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和打擊房市投機,并能在很大程度上令市場觀望氣氛變濃,可物業稅不是在短時間內能出臺的;盡管調低資本金將令市場供應大幅增加,從而有可能令房價趨穩或下跌,可這樣的*策卻極有可能令開發商在資金不再吃緊的情況下心態變得樂觀,從而再施捂盤惜售、哄抬房價、銷售欺詐等故技。故此,依筆者看來,*府欲達降房價之功,或將在下半年出臺如下*策來平抑房價。
一、取消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或出臺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制度。目前,取消商品房預售制的呼聲漸高,依筆者看來,今年下半年*府有可能推出現房銷售*策。
若商品房預售*策不能取消,則*府將有可能出臺預售款監管*策,如,實行第三方監管,即消費者買期房的款項不進開發商賬戶,由第三方保管,待交房時再由第三方將款項劃到開發商賬上。并設定設定預售款比例,購房者只需將房屋總價的10%款項存入第三方賬戶,即可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購置合同,并依工程進度按約定付款,交房前,客戶確保繳納全款。
這樣,消費者的風險將降到最低點。?? 二、收緊房貸。
今年第一季度,各地房市在成交量反彈的情況下,房價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上漲,究其原因,固然是抑制半年之久的消費性需求得到釋放的緣故,可投機、投資客再度入市也是不可忽視的推動力量。可以看出,目前的中國房市尚未完全擺脫投機陰影。
加之,*府對目前房市的期望是穩定健康發展,而穩定健康的前提就是確立消費主導的房地產市場,故*府將在打擊投機、抑制投資方面做出努力。依筆者看來,下半年*府將繼續執行自第二套房開始嚴格的房貸*策,如,首付提高到六成甚至更高、第三套房不予貸款等。
三、清查空置房。下半年*府將有可能出臺相關*策,對商品房進行定期清查,對那些沒人居住的空置房征收資產閑置稅。
對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擁有兩套(含兩套)以上空置房經查證的,除課以重稅外,須按期進行整改。?? 四、按年限對過戶二手房征收不同額度的稅費。
房市投機者的獲利途徑是低進高拋,增加其交易成本降低其獲利空間及可能將有利于打擊房市投機行為。下半年,將有可能出臺相關*策,按年限對過戶二手房征收不同額度的稅費。
5.
①說法錯誤,材料主要體現了*府履行組織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職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沒有體現*府履行社會公共服務職能,改善居民居住條件,故排除.②說法正確,針對房地產短期市場過熱的壓力,*府采取了相關的*策,有效抑制了投資沖動,促進了市場回歸理性.這說明*府履行組織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職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故入選.③說法正確,*府針對房地產市場上出現的投資沖動現象,采取指施進行強化管理,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故入選.④說法錯誤,材料體現了*府組織經濟建設職能,不體現*府履行社會建設職能,打擊炒房行為,故排除故選:C。
6. 國家房產*策全部內容是哪些
2010年起,為使我國的房地產市場繼續健康平穩滴發展,*府擬推出如下房產新*:
一、房貸一成首付。
二、房貸利率維持七折不變,在此基礎上,買二套的,打六折,買三套的,打五折,依次類推。為加大力度鼓勵居民購房,購買十套以上,銀行可以帖息。
三、房產過戶,不再收取交易稅和印花稅。
四、商業銀行推出接力貸,可貸款七十年。如果沒有下一代不能持續還款的,在貸款人死亡后,房產收歸國有。
五、降低房地產開發商自有資金比例。可以為零。
六、商業銀行的房地產抵押貸款打包賣給中石油,中石化。
七、繼續放緩各種安置房或者廉租房的建設速度。并嚴格控制土地的投放。
八、如果土地閑置兩年以上而未得到開發,各級正府一定要首先查找自己的問題,確保三通一平之后,才能在兩年后將未開發的土地收回。
九、將房產證與各種公民*權利捆綁。沒有住房,將不發放結婚證、戶口本、準生證、養老證、教師證、殘疾人證等。父母沒有房產證的學齡前兒童及青少年,將一律不準入學。父母房產超過十套的,高考一律加20分。
十、利用各種渠道宣傳房地產的重要性,各級正府務必在街上張帖十萬份以上的標語,內容如:“買房光榮”“買房就是救國”“沒有房子,十代可恥”“要想富,當房奴”“睡在街上就是漢奸賣國賊”“橋洞和公園嚴禁睡眠”“租房子,沒面子,交租不如當房奴”等。
依以上的各種措施,在下認為,房價還會暴漲。
趁現在還便宜,大家多買幾套吧。
7. 中國*府對房價的*策~要具體的*策名啊
**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以下簡稱國發10號文件)印發后,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的變化,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為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地方*府責任 地方*府要切實承擔起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及其相關配套*策,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各地要繼續增加土地有效供應,進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設力度;繼續完善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策,進一步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完善房地產統計基礎數據;繼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實好年內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的目標任務。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 2011年,全國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
各地要通過新建、改建、購買、長期租賃等方式,多渠道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擴大住房保障制度覆蓋面。中央將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
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確保完成計劃任務。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準入退出機制,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把建制鎮納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圍。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各地要在加大*府投入的同時,完善體制機制,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貼息或注入資本金、稅費優惠等*策措施,合理確定租金水平,吸引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鼓勵金融機構發放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中長期貸款。
要研究制定優惠*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并持有、經營,或由*府回購。 三、調整完善相關稅收*策,加強稅收征管 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
稅務部門要進一步采取措施,確保*策執行到位。加強對土地增值稅征管情況的監督和檢查,重點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和稽查。
加大應用房地產價格評估技術加強存量房交易稅收征管工作的試點和推廣力度,堅決堵塞“陰陽合同”產生的稅收漏洞。嚴格執行個人轉讓房地產所得稅征收*策。
四、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可根據當地人民*府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和*策要求,在國家統一信貸*策的基礎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銀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商業銀行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行為要嚴肅處理。 五、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應,認真落實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的要求。
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要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方式,大力推廣“限房價、競地價”方式供應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價高的城市要增加限價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
加強對企業土地市場準入資格和資金來源的審查。參加土地競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說明資金來源并提供相應證明。
對擅自改變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質的,要堅決糾正和嚴肅查處。對已供房地產用地,超過兩年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進行開工建設的,必須及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并處以閑置一年以上罰款。
要依法查處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房地產開發建設投資達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價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土地及合同約定的土地開發項目。 六、合理引導住房需求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
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區域內向其售房。 已采取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凡與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調整完善相關實施細則,并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工作,確保*策落實到位。
尚未采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
榮觀房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