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瑞鴻達實業集團是非法集資嗎
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該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是否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2. 請問 北京鴻盛瑞達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怎么樣
這是一家巨黑的中介公司,2014年我在他那租過房子。
租房前客客氣氣的,交了錢就變臉了,打電話報修各種應付,對租客不管不顧。退押金的時候就更別提了,先騙后橫。
先騙我們說水表欠費2700元,幸好我們給自來水公司打了電話,說一共才5百多,這是赤裸裸的詐騙啊;結果中介被拆穿后,竟然直接了當的跟我們說:“你們押金里,一家扣500塊錢,你們看行嗎?不行就不辦理退押金了。”這帝都的中介這么蠻橫啊,真正見識到了。
所以說最好別找中介公司,尤其是這個公司。 網上有人指出這家公司和 易遠置地 是同一家開的,老板分別叫 馮旭明、馮旭光,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啊。
3. 瑞鴻達實業集團是非法集資嗎
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則要看該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是否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于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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