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房地產信托
房地產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托投資方式,即信托投資公司制定信托投資計劃,與委托人(投資者)簽訂信托投資合同,委托人(投資者)將其合法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如果將房地產資金信托簡單分類的話,可按負債關系劃分為債務型信托和權益型信托:(一)房地產開發貸款融資模式。即債權型融資方式,這是目前我國信托公司開展最為普遍的一種房地產信托融資模式。
債權型信托貸款融資模式有操作簡單、運行成本較低等特點,是目前市面上最為流行的房地產信托。(二)股權回購型信托該類信托表面看屬于權益性股權投資信托,但實質上是一種結構性信托融資安排,功能類似于第一種房地產開發貸款信托。
信托投資公司在將信托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進行投資之前,實現與資金需求方簽署一個股權回購協議,信托公司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雙方約定,在規定期間內(通常是在房地產信托計劃終止時),由信托資金的使用方或者其關聯公司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承諾按照一定的溢價比例,全額將信托公司以信托資金投資持有的股權全部回購,進而確保委托人信托財產的歸還和信托收益的實現。(三)房地產股權投資信托該類信托是權益型信托投資方式之一,指信托投資公司通過發行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將所募集的信托資金直接投資于某房地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形成實質性股權投資,并以一定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投資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的經營與管理,并將在房地產企業中根據所占的股權比例或房地產項目所有權情況,獲得的經營所得,作為委托人信托投資的信托收益。
(四) “夾層”信托融資模式“夾層”(mezzaninefinancing)指介于股權與優先債權之間的投資形式即次優級。從在我國的房地產信托業務中最初表現為混合融資,即以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結合的方式向信托投資公司融資。
實際上,夾層融資信托”也就是指從風險與收益角度來看,介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托融資投資形式。(五) 財產收益權信托融資模式該類信托模式幾乎等同于資產證券化產品。
該類模式的信托,是將存量的持有性物業或出租性物業作為信托財產,將該類物業自身日常產生的租金收入或經營收入等穩定的現金流作為前提,發行財產收益權轉讓信托,房地產企業將信托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并取得相應對價實現融資,或者將受益權抵押進行債務融資。然后,將募集的信托資金交由該類物業所有人,按照信托合同約定的信托目的或投資方向加以運用。
將固化、積壓、沉淀的資產盤活、變現,因此具有極為強烈資產證券化功能,也是我國迄今房地產信托所有模式中,最接近國外發行的房地產信托基金(REITs)的一種信托產品。目前國內房地產信托,除了純保障房項目一般收益率普遍在10%-15%之間,期限在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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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地產信托基金的分類是什么
1、根據組織形式,REITs 可分為公司型以及契約型兩種。
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為依據,通過發行 REITs 股份所籌集起來的資金用于投資房地產資產,REITs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自主進行基金的運作,面向不特定的廣大投資者籌集基金份額,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終成為公司的股東。契約型 REITs 則以信托契約成立為依據,通過發行受益憑證籌集資金而投資于房地產資產。
契約型 REITs 本身并非獨立法人,僅僅屬于一種資產,由基金管理公司發起設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為受托人接受委托對房地產進行投資。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設立的法律依據與運營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約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靈活性。
公司型 REITs 在美國占主導地位,而在英國、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約型 REITs 則較為普遍。2、根據投資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類:權益型、抵押型與混合型。
權益型 REITs 投資于房地產并擁有所有權,權益型 REITs 越來越多的開始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如租賃和客戶服務等,但是 REITs 與傳統房地產公司的主要區別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對房地產進行運營,而不是開發后進行轉售。抵押型 REITs 是投資房地產抵押貸款或房地產抵押支持證券,其收益主要來源是房地產貸款的利息。
混合型 REITs 顧名思義是介于權益型與抵押型REITs 之間的,其自身擁有部分物業產權的同時也在從事抵押貸款的服務。市場上流通的 REITs 中絕大多數為權益型,而另外兩種類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權益型 REITs 能夠提供更好的長期投資回報與更大的流動性,市場價格也更具有穩定性3、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閉與和開放型兩種 REITs。
封閉型 REITs 的發行量在發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發行新增的股份;而開放型 REITs 可以隨時為了增加資金投資于新的不動產而追加發行新的股份,投資者也可以隨時買入,不愿持有時也可隨時贖回。封閉型 REITs 一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資者不想持有時可在二級市場市場上轉讓賣出。
4、根據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為公募與私募型。私募型 REITs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募集對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許公開宣傳,一般不上市交易。
公募型REITs以公開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信托資金,發行時需要經過監管機構嚴格的審批,可以進行大量宣傳。私募型 REITs 與公募REITs的主要區別在于:第一,投資對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資金規模較大的特定客戶,而公募型基金則不定;第二,投資管理參與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資者對于投資決策的影響力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資者則沒有這種影響力;第三,在法律監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規范的限制相對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監管通常較多。
[chuanmaolicai]。
3. 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的種類
從不同角度看,對 REITs 有多種不同的分類方法,常見的分類方法有以下幾種:
1、根據組織形式,REITs 可分為公司型以及契約型兩種。
公司型 REITs 以《公司法》為依據,通過發行 REITs 股份所籌集起來的資金用于投資房地產資產,REITs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自主進行基金的運作,面向不特定的廣大投資者籌集基金份額,REITs 股份的持有人最終成為公司的股東。
契約型 REITs 則以信托契約成立為依據,通過發行受益憑證籌集資金而投資于房地產資產。契約型 REITs 本身并非獨立法人,僅僅屬于一種資產,由基金管理公司發起設立,其中基金管理人作為受托人接受委托對房地產進行投資。
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設立的法律依據與運營的方式不同,因此契約型 REITs 比公司型 REITs 更具靈活性。公司型 REITs 在美國占主導地位,而在英國、日本、新加坡等地契約型 REITs 則較為普遍。
2、根據投資形式的不同,REITs 通常可被分三類:權益型、抵押型與混合型。
權益型 REITs 投資于房地產并擁有所有權,權益型 REITs 越來越多的開始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如租賃和客戶服務等,但是 REITs 與傳統房地產公司的主要區別在于,REITs 主要目的是作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對房地產進行運營,而不是開發后進行轉售。
抵押型 REITs 是投資房地產抵押貸款或房地產抵押支持證券,其收益主要來源是房地產貸款的利息。
混合型 REITs 顧名思義是介于權益型與抵押型REITs 之間的,其自身擁有部分物業產權的同時也在從事抵押貸款的服務。市場上流通的 REITs 中絕大多數為權益型,而另外兩種類型的 REITs 所占比例不到 10%,并且權益型 REITs 能夠提供更好的長期投資回報與更大的流動性,市場價格也更具有穩定性
3、根據運作方式的不同,有封閉與和開放型兩種 REITs。
封閉型 REITs 的發行量在發行之初就被限制,不得任意追加發行新增的股份;而開放型 REITs 可以隨時為了增加資金投資于新的不動產而追加發行新的股份,投資者也可以隨時買入,不愿持有時也可隨時贖回。封閉型 REITs 一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投資者不想持有時可在二級市場市場上轉讓賣出。
4、根據基金募集方式的不同,REITs又被分為公募與私募型。
私募型 REITs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募集對象是特定的,且不允許公開宣傳,一般不上市交易。公募型REITs以公開發行的方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募集信托資金,發行時需要經過監管機構嚴格的審批,可以進行大量宣傳。私募型 REITs 與公募REITs的主要區別在于:第一,投資對象方面,私募型基金一般面向資金規模較大的特定客戶,而公募型基金則不定;第二,投資管理參與程度方面,私募型基金的投資者對于投資決策的影響力較大,而公募型基金的投資者則沒有這種影響力;第三,在法律監管方面,私募型基金受到法律以及規范的限制相對較少,而公募型基金受到的法律限制和監管通常較多。
4. 信托四大類型
信托四大類型: 一、房地產信托 目前*府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思路是建立在長效機制上的:完善保障房機制、提出房產稅立法、針對不同城市分類調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產權住房、改革工業用地、提高農地增值收益等。
這一系列長期制度建設將會有效抑制投機性需求,促進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因此,房地產信托要想繼續發展,應仔細分析不同城市的剛需、供求情況。
另外,在保障房、工業用地改革、農地項目,以及倉儲物流、工業園區等方面也需多關注。 二、基礎產業信托 基礎產業類信托,是指資金投資于基礎產業領域的信托,基礎產業包括基礎工業和基礎設施兩部分。
因基礎設施類項目要遠遠多過基礎工業類項目,因此基礎產業類信托又被叫作基礎設施建設類信托,簡稱“基建信托”。又因所涉項目多為*府項目,且多以項目代建方對地方*府的債權作為質押,還款來源主要為*府償還債務,相當于無形中形成了一種*府信用擔保,又被稱為“*信合作”類信托,投資者認可程度很高。
基礎產業類信托自2011年下半年開始,在所有信托類別中占比趨于穩定。截至2013年末,全國基礎產業信托產品5960個,業務存量規模26028.55億元,2013年新增3917個,規模1.43萬億。
三、工商企業信托 工商企業類信托,是指資金投資于工商企業的信托。工商企業指生產工業產品(商品)的一般性生產型企業,提供產品(商品)流通服務的商業、貿易企業等。
工商企業信托的資金用途通常為補充企業的流動資金需求,其發行規模與我國的宏觀經濟形勢密切相關。經濟不景氣,企業融資需求萎縮,加之難以承受較高的融資成本,因此工商企業收益較其他類信托低,在一段時間內,比重都不如地產和基礎產業類信托。
但是,隨著國家經濟的逐步回穩,以及*策鼓勵支持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信托作為擁有“金融全牌照”的工具,通過靈活的投資方式,整合多種金融工具,大大助力了工商企業發展,尤其是融資更為困難的中小企業。 四、金融市場信托 金融市場類信托,是指資金投資于金融領域的信托,具體又分為投向證券市場、金融機構及金融產品等細類。
因金融市場類信托與金融市場動態息息相關,所以2010-2011年銀監會出臺的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相關*策,以及股市的持續低迷,都使得這兩年金融市場類信托規模不大。但2012年,由于監管*策趨緊,商業銀行信貸規模受限的情況下,銀信合作業務得以快速擴張。
據格上理財統計,截至2014年2季度末,金融市場類信托資產余額達到3.05萬億(含陽光私募基金)。
5. 什么是房地產信托
房地產信托一般是指以房地產及其相關資產為投向的資金信托投資方式,即信托投資公司制定信托投資計劃,與委托人(投資者)簽訂信托投資合同,委托人(投資者)將其合法資金委托給信托公司進行房地產投資,或進行房地產抵押貸款或購買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或進行相關的房地產投資活動。
如果將房地產資金信托簡單分類的話,可按負債關系劃分為債務型信托和權益型信托: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融資模式。
即債權型融資方式,這是目前我國信托公司開展最為普遍的一種房地產信托融資模式。債權型信托貸款融資模式有操作簡單、運行成本較低等特點,是目前市面上最為流行的房地產信托。
(二)股權回購型信托
該類信托表面看屬于權益性股權投資信托,但實質上是一種結構性信托融資安排,功能類似于第一種房地產開發貸款信托。信托投資公司在將信托資金以股權投資方式進行投資之前,實現與資金需求方簽署一個股權回購協議,信托公司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雙方約定,在規定期間內(通常是在房地產信托計劃終止時),由信托資金的使用方或者其關聯公司及其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承諾按照一定的溢價比例,全額將信托公司以信托資金投資持有的股權全部回購,進而確保委托人信托財產的歸還和信托收益的實現。
(三)房地產股權投資信托
該類信托是權益型信托投資方式之一,指信托投資公司通過發行集合資金信托產品,將所募集的信托資金直接投資于某房地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形成實質性股權投資,并以一定方式直接或間接參與投資產企業或房地產項目的經營與管理,并將在房地產企業中根據所占的股權比例或房地產項目所有權情況,獲得的經營所得,作為委托人信托投資的信托收益。
(四) “夾層”信托融資模式
“夾層”(mezzaninefinancing)指介于股權與優先債權之間的投資形式即次優級。從在我國的房地產信托業務中最初表現為混合融資,即以權益融資和債務融資結合的方式向信托投資公司融資。實際上,夾層融資信托”也就是指從風險與收益角度來看,介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托融資投資形式。
(五) 財產收益權信托融資模式
該類信托模式幾乎等同于資產證券化產品。該類模式的信托,是將存量的持有性物業或出租性物業作為信托財產,將該類物業自身日常產生的租金收入或經營收入等穩定的現金流作為前提,發行財產收益權轉讓信托,房地產企業將信托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并取得相應對價實現融資,或者將受益權抵押進行債務融資。然后,將募集的信托資金交由該類物業所有人,按照信托合同約定的信托目的或投資方向加以運用。將固化、積壓、沉淀的資產盤活、變現,因此具有極為強烈資產證券化功能,也是我國迄今房地產信托所有模式中,最接近國外發行的房地產信托基金(REITs)的一種信托產品。
目前國內房地產信托,除了純保障房項目一般收益率普遍在10%-15%之間,期限在1-2年。
6. 信托業務的分類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信托產品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容,我所知道的,信托產品分類可以如下:
①以信托關系成立的方式為標準劃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②以信托財產的性質為標準劃分:金錢信托、動產信托、不動產信托、有價證券信托、金錢債權信托;
③以信托目的為標準劃分:擔保信托、管理信托、處理信托、管理和處理信托;
④以信托事項的法律立場為標準劃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⑤從委托人的角度對信托進行劃分:個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⑥以受托人承辦信托業務的目的為標準劃分:營業信托、非營業信托;
⑦以受益人的角度對性拖的劃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⑧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區域為標準劃分:國際信托、國內信托;
⑨以業務范圍為標準劃分:廣義信托、狹義信托。
7. 房地產信托是指什么
說全面一點:房地產信托有兩層含義,一是指房地產法律上或契約上的擁有者將該房地產委托給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者的要求進行管理、處分和收益,信托公司在對該信托房地產進行租售或委托專業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經營,使投資者獲取溢價或管理收益。
由于房地產的這種信托方式,能夠照顧到房地產委托人、信托公司和投資受益人等各方的利益,并且在《信托法》目前已頒布實施的條件之下,其必將具有很強的生命力,一經推出,必然會受到各方的歡迎。二是房地產資金信托,即委托人基于對信托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由信托投資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將資金投向房地產業并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
這也是我國目前大量采用的房地產融資方式。其實現在房地產信托風險有點高了,從去年開始,房地產信托違約事件時有所聞,這時候再投資房地產信托是不明智的。
建議你投資其它信托產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