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賴昌新 簡歷
賴昌星簡歷 ·1958年出生于福建省晉江。
·1991年4月遷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區*府指控他當年提供不真實的文件和資料、以訛詐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將賴昌星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區護照全部吊銷。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冊成立“遠華國際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開始大規模走私活動。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 1999年8月,賴昌星持香港特別行*區護照以普通游客的身份抵達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與之同行的還有其妻及三名子女。
他們一家結果在簽證過期后拒絕離開加拿大,并引發了加拿大歷史上拖延時間最長的一起難民申請訴訟案件。 賴昌星在1999年因為中國打擊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廈門遠華公司進行國際走私,走私貨物的總金額高達500多億人民幣,偷逃稅款超過300億人民幣。
300多億元的概念是--如果以一個城鎮的孩子讀完九年制義務教育的學費為4000元計算,這筆巨款足以讓700多萬的孩子免費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賴昌星在國內生活一直闊綽、糜爛,其為賄賂*府官員和作為自己消遣所蓋的“紅樓”,一度成為警示官員勿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初逃至加拿大的賴昌星并未有感覺到來自中國國內對其“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追捕”的決心。有加拿大華文媒體在報道中對賴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描述說:賴昌星盡管亡命天涯,仍在溫哥華西57街斥巨資130多萬加元(近800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幢連花園面積達上千平方米的豪宅。
據說賴昌星多次出入溫哥華唐人街和西區百老匯街的賭場豪賭,每次贏錢,必定獎賞賭場員工,盡顯豪客本色。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違反移民條例的理由將賴昌星夫婦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獲準有條件釋放。
加拿大移民局就會否繼續關押賴昌星夫婦作出嚴苛的規定:兩人必須繳納8萬加元保釋金;禁止進入賭場或與黑幫成員聯系;必須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過三小時;另外要定期向當局報到。 之后,當地不少華人還能在一些超市見到他,賴昌星常去住家附近一家中餐館吃飯,并頻頻向外界稱自己遭受“迫害”。
他還多次接受多倫多一位華裔女記者的采訪,甚至找人出書為自己喊冤。外界判斷,賴昌星這段時期行為是為了配合律師幫助其順利申請到加拿大難民資格所做的“表演”。
后來受到社會輿論等多方壓力和難民申請訴訟的反復,賴昌星明顯低調了許多。2002年年底之后,他明顯減少了戶外活動,也不和媒體接觸。
2005年,加拿大移民局對賴昌星的保釋條件作出一些寬限,寬限之后,他每天可外出不超過五小時,逢周一都要到移民局報到,其余時間需要留在住所,除非要看醫生、見律師或緊急情況,才可于下午一時至六時外出。 2005年之后,賴昌星對于他的個人財產諱莫如深。
“一提到錢,就像觸動了他的神經。”一位曾經采訪過賴昌星的記者這樣感覺。
這位記者詢問賴昌星是否沒錢再過大魚大肉的生活,是否靠朋友接濟。賴回答說:“我是自己想辦法,大魚大肉要多少錢啦?我很少去酒樓。
我很簡單的,小時很苦在農村長大,還是喜歡吃以前的地瓜。”賴昌星說自己沒有名牌,身上那套松身西裝也是舊的,手表的牌子是三線品牌。
不過在他原本居住的麗晶閣附近的一家酒樓,侍應卻說賴昌星兩夫妻很喜歡來飲茶,賴妻最初幾年經常一身名牌,在酒樓大魚大肉,但自2003年開始次數大大減少,更時常不見蹤影。賴昌星甚至否認自己在當地擁有一輛Land Rover汽車。
對于當地媒體刊登他經常獨自駕車會見朋友的說法,他干脆回答自己從未考過加拿大的駕駛執照,在加拿大亦不駕車。 賴昌星聲稱自己吃得清簡,每月一家開支二千至三千加元。
但律師費與子女的大學學費多少,他說不知道。“反正該交的已經交啦,也就沒什么錢了。
外面不是很多人說我帶很多錢出來嘛,他們怎么講就怎么講吧。” 賴昌星說自己不喝酒,只愛抽煙,賭場已不再踏足。
媒體有報導指他到賭場豪賭,投注額高達數萬加元,惹起執法機構注意,指他和黑社會有聯系,禁止他踏足賭場。但賴昌星矢口否認。
花黑錢辦“善事”蒙住老鄉 比賴昌星年紀稍大些的村民介紹說,賴昌星家以前很窮,所以他只讀到小學三年級。輟學后,種過田、賣過菜、打過工,辦過配件廠、服裝廠、雨傘廠、印刷廠,90年代初移民到香港時在村里已經算很富了。
據了解,與賴昌星同時期辦廠創業的人在當地現在也都蓋起了自己的小洋樓,可謂安居樂業。“他這個人就是太貪心,搞走私發大財,最終落得個有家不能回”。
一位年輕人這樣議論說。 村里的老人們對被稱為“阿肥星”的胖子賴昌星印象深刻,因為“阿肥星”每年都會給他們發紅包,而且出資給村里修路、辦學,原先都認為他是個“大好人”,自從遠華走私案暴露后,老人們才知道慷慨的“阿肥星”來錢不干凈。
擅長把高官拉下水的“阿肥星”,通過為家鄉辦“慈善事業”確實蒙蔽了不少鄉親。在燒厝村口,立著一個刻著“旅港賴昌星先生捐建”九個金字的牌坊,這是1993年為“紀念”賴昌星捐資修路而立的。
在附近,還有一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昌星幼兒園”和一所以他的公司命名的“遠華。
2. 許智明的個人簡介
許智明,1964年2月生于廣東高州市,少年時邊上學邊經商,80年代后期他到香港繼承親屬財產并定居香港,之后經過多年的努力,創立了集房地產開發、金融、商貿于一體的“香港嘉浩集團”,90年代以來,先后到深圳投資開發了30多完平方米的房地產,取得巨大成功,獨資開發被譽為“南海明珠”的廣東放雞島全島工程,此后,在北京等地相繼參與投資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功。
許智明將實現自我的人生分為“事業”和“心業”兩大層次,認為“心業”有成才是無愧于社會,無愧于人民的人。在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創辦之初他便捐贈200萬元,此后相繼北京、廣州、*捐資430萬元。
1996年許智明先當選為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他熱心投身公益事業,足跡遍布*、貴州、云南、江西、等邊遠貧困山區,為老少邊窮地區人民無償捐資贈物超過8000萬元人民幣。
1997年以來,他先后多次到被譽為“金三角極寒”的廣東清遠市石灰巖山區進行考察。當他看到該地區由于缺乏人類基本的生存和發展條件而貧困不堪時,他震驚了,決定無償捐資2500萬人民幣實施移民異地扶貧,開墾良田令移民安居樂業。
同時投入1.7億元創立大型現代化豬畜牧養殖進出口基地及其他三高農業項目,安置移民及當地群眾就業,,以帶動和促進整個貧困山區脫貧致富。他先后擔任廣東茂名市總商會名譽會長,廣東茂名市治安基金會副會長,廣東省總商會副會長,北京市總商會榮譽會長,北京市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香港廣東社團慶回歸委員會榮譽會長,香港廣東社團總會榮譽會長,中國刑警科學技術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王慶軍簡歷安居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