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界廣告法
對于投資者開發商來說,這一年石家莊房地產市場一片大好,但對于剛需購房人群來所卻不是滋味,很多開發商為了銷售的更好不惜夸大事實,為此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出臺。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2月1日起施行,明確提出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按照規定,房地產廣告中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能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有些房地產廣告會故意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規定對此明確,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7-02-10,當前相關購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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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哪些規定
新廣告法于房地產有關的如下: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
如果違反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 由工商行*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新廣告法(2015)全文參考如下:。
3.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有何規定
新廣告法于房地產有關的如下: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并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
(三)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四)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
如果違反第二十六條規定發布房地產廣告的:
由工商行*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新廣告法(2015)全文參考如下:
4. 房產商在廣告里承諾孩子上那個學校,但是不給寫在合同里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
第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商品房銷售廣告只是要約邀請,沒有法律效力,一般上面還會有一行房地產商免責聲明,不寫進合同的廣告是不靠譜的。當然到時你可以告他虛假宣傳。但是輸贏不好判斷。所以,建議讓他寫在合同里,或者簽一份補充協議。
買房子是大事,千萬別草率決定。
僅供參考,希望幫到你。
5. 新修訂的廣告法對房地產廣告有何規定
30分鐘到國貿”“買房子送戶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30日公布的《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從明年2月1日起,含有這類表述的房地產廣告都將被視為違規。
規定明確提出,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按照規定,房地產廣告中的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不能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能違反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規定。
有些房地產廣告故意模糊學校、醫院等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規定明確提出,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應當在廣告中注明。
同時,針對有些廣告大力宣傳的“買房子送戶口”等廣告語,規定提出,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
6. 廣告法房地產中心,核心,中央等還能用嗎
應該是可以的!夸張、虛假廣告在房地產界早就不是新鮮事,尤其是在房地產銷售競爭激烈或行業不景氣的情況下,許多開發商利用信息不對稱,通過夸張甚至虛假廣告宣傳,誘導消費者買房,由此導致后續維權事件頻發。
在利益面前,誠信不能依靠道德自覺,只有通過法律、制度的規范約束,才能從根本上遏制虛假廣告的頻繁出現。此次新修訂的廣告法,涉及房地產方面的廣告規范十分全面細致。
市面上哪些樓盤廣告會因此宣告消失呢?對哪些樓盤影響最大?又將觸發廣告行業怎樣的洗牌局面? 距江北C B D**分鐘、沃爾瑪就在樓下、地鐵就在家門口 代表樓盤:惠博沿江路片區樓盤 新法規解讀:《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修訂稿)》(征求意見稿)第三條第二項規定不得發布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等內容。這一類型的廣告在房地產廣告中占比非常大,一般利用周邊的重要的交通樞紐、大型購物商場、重點中學或者地標來為項目增加溢價率,一般常用的手法是距**地方**分鐘,**分鐘車程,地鐵就在家門口,這種開發商典型的噱頭是乘公交、還是地鐵,是開車,還是開飛機,走的哪條路線等,不確定的因素太多,根本不可靠。
典型案例:惠博沿江路片區幾乎所有在售樓盤都會把江北CBD和華貿中心作為項目的重要價值賣點。以雙璧灣為例,其宣傳資料稱,距離江北C BD近8分鐘,距離未來惠河高速白石出口500米。
如果以實際情況來算,無論你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在5分鐘是無法到達江北CBD的,在開發商的邏輯中是不是一過完惠博沿江路就是江北C BD,距離未來的惠河高速白石出口500米更是扯淡,高速路都沒開始修。 得房率100% 超高贈送率 代表樓盤:江北鷺金御公館 新法規解讀:征求意見稿規定房地產廣告,房源信息應當真實,面積應當表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經常在開發商的宣傳文案中,可以看到超高贈送率,可輕松拓展成三房、四房,百變空間,但開發商并沒有明確標示贈送的面積的具體數值,隨口一說而已。
在戶型宣傳單頁上也僅僅標示贈送面積的紅框部分,而一般不會標注具體的數字。這也不是完全虛假,對很多對空間有需求的剛需客戶是有一定的誘惑力的,但購買了之后,發現很多拓展空間只能在樣板間實現。
典型案例:在新建筑法規出臺后,此前很多高贈送率高拓展的戶型無法獲得規劃部門的批復,于是一種新的宣傳方式N 1開始被大肆宣傳。以江北的鷺金御公館為例,其宣傳資料稱,其115及119平方米3 1戶型,有較大的贈送面積,戶型得房率近100%在江北地區乃至整個惠州都實屬罕有,意味著這房子沒有電梯間的公攤面積,也沒有公共空間的走廊公攤,根本不可能,開發商也沒有給出具體的套內使用面積和贈送面積。
還有大亞灣一家樓盤直接打出得房率175%,這是什么詭異的計算辦法,至今沒搞明白。 樓盤升值承諾 典型樓盤:利物鋪廣場 港惠新天地一期部分商鋪 新法規解讀:“每年升值**%,每年按照購房款**%返還收益。”
就如2012年利物鋪廣場的“8年包租 年12%回報 利物鋪擔保回購”,類似承諾高投資回報率的樓盤廣告這幾年在惠州屢見不鮮。新《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房地產廣告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的內容。
不能含有升值或投資回報的承諾,是因為這種承諾開發商很難兌現,惠州也曾多次出現過回報“斷炊”等問題。即便能兌現,這也已經背離了房產銷售的宗旨,而更像是非法集資或變相投資。
典型案例:2012年,利物鋪廣場宣傳的“8年包租 年12%回報 利物鋪擔保回購”;港惠新天地一期部分商鋪,開盤時向客戶承諾8%的年回報率,后引發續約糾紛;惠州金鑾酒店,曾向購買K TC客房的客戶承諾售后返租的回報,后遭斷炊;麥地東江明珠商鋪銷售時向客戶承諾售后返租的回報,后遭斷炊,引發業主維權。 賣房承諾上學無需戶口 代表樓盤:深業金榜山 新法規解讀:“**重點小學學位房、購房即可入讀公立學校。”
近些年,因教育部門調整“學區”導致購房糾紛頻發。惠州也有不少樓盤為了吸引客戶,經常打出“15年一站式教育”“擁有名校教育資源”等虛虛實實的廣告,但因其中多數宣傳與實際情況有較大出入,導致客戶購房后無法享受到開發商此前在廣告中宣稱的教育資源,心理產生極大落差,于是憤而維權。
尤其惠州這兩年有樓盤廣告宣稱購房即可享受學位房,無需遷戶口,但因*策變更,最終卻無法兌現這一承諾。新《廣告法》,禁止對規劃或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條件作誤導宣傳。
也是為了杜絕或減少此類“坑爹”的情況再次發生。 典型案例:東江新城片區某樓盤曾打出“享有15年一站式教育”的廣告,南線深業金榜山曾打出“購房即享有學位”的廣告。
樓盤自詡風水旺地 代表樓盤:惠陽星河丹堤、德威朗琴灣、惠州佳兆業 新法規解讀:在房地產行業,“風水”一直被開發商拿來作為重要賣點。經常會有開發商邀請麥玲玲、宋韶光到樓盤做風水講座,講解該樓盤風水優勢。
但這些所謂“旺財、升官”的風水優勢由于比較玄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