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將完善房產稅立法了嗎
據報道,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2018年將完善房產稅立法。
報道稱,目前多個城市雖然在圍繞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但是房產稅卻并沒有真正進入立法程序,但是房產稅卻并沒有真正進入立法程序,說明*府對于房產稅的征收還有很多需要考慮的地方。但是日前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2018年房產稅將正式進入立法程序,今年的兩會也會把房產稅作為重要的討論事宜,再加上樓市調控的”硬性要求“,所以說房產稅肯定會來臨,今年是樓市調控的關鍵時期,形已出但狀不足,建立長效機制離不開法規,因此也就意味著我國樓市即將進入稅法時代。
希望房產稅可以促進樓市價格的下調。
2. 求2017《房產稅》條例明細,謝謝
2017最新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房產稅在下列地區征收:一、城市按市行*區域(含郊區)的區域范圍;二、縣城按縣城鎮行*區域(含鎮郊)的區域范圍;三、建制鎮按鎮人民*府所在地的鎮區范圍,不包括所轄的行*村;四、工礦區指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非農業人口達二千人以上,工商業比較發達的工礦區。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稅務局批準。
第三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
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第四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繳納。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記載的房產原值。對納稅人未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記載,房產原值不實和沒有原值的房產,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時期的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第五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一點二;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百分之十二。
第六條 下列房產免征房產稅: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隊自用的房產;二、由國家財*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四、社會舉辦的學校、圖書館(室)、文化館(室)、體育館、醫院、幼兒園、托兒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業單位自用的房產;五、個人自有自用的非營業用的房產;六、經有關部門核定屬危房、不準使用的房產;七、經財*部門和省稅務局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第七條 對少數民族地區、山區和其他地區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鎮,由于經濟不發達,房屋簡陋,縣人民*府要求緩征的,可由縣稅務局上報,經省稅務局批準,可暫緩征收房產稅。
第八條 除本細則第六條規定者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可向房產所在地納稅人稅務機關申請,經縣(市)稅務局批準,酌情給予定期減稅或免稅的照顧。第九條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
具體的繳納期限,由市、縣稅務局規定。第十條 納 稅人應于本細則施行之日起二個月內,將現有房產的座落、結構、幢數或間數、面積、原值或租金等情況據實向房主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登記。
申報登記后,納稅 人變更地址,新建或購買的房產,產權轉移,房屋添建,改建增減原值,免稅房產出租或營業,應于變更、建成、購進、轉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營業之日起 二十天內,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第十一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細則第十條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和《廣東省稅收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第十三條 本細則由廣東省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細則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相關閱讀最新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
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一、試點范圍試點范圍為本市行*區域。
二、征收對象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五、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
3. 房產稅最新消息2017
2017年后樓市怎么走,他的41個字
厲以寧原話:當他們把錢花得差不多的時候,房產稅一定要開征再徹底把房價壓下來這樣才能讓大家都住得好。
近8年的樓市走勢基本上印證了厲以寧前面幾小句話的正確性。處于2017年這個節點,我們更關心未來。
我們先來看看中國房地產稅的立法進程:
2013年11中旬,十八大三中全會公報中指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這是房地產稅第一次寫進如此高規格的文件之中。
2014年10月,財*部時任部長樓繼偉在《求是》雜志發文,對房地產稅立法談了總體方向。《求是》是中共中央的機關刊物。
2015年8月,房地產稅正式列入人大立法。8月上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調整后的本屆人大立法規劃,并作為“第一類項目”。牽頭部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部。
2016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11日表示,房地產稅法列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預備項目”。
2017年5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式公布。其中,將房地產稅法列入預備級研究論證項目。
根據過往經驗,預備項目立法年度工作重點是抓緊調研和起草,上人大審議通過可能要等到次年,甚至更晚。
但目前*府做了兩件事其實特別值得關注:
1.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免費續期。房地產稅立法自啟動之日,飽受爭議的一點就是,只有70年產權。在難以改變憲法,對房屋土地所有權做出調整的前提下,現在明確70年后免費續期,掃除了開征房地產稅的一大障礙。
2. “限賣”新*。這大半年來,一種新的樓市調控方式流行了起來:“限賣”。
5月13日,南京出臺樓市新*,購房人新購住房三年內不得轉讓;
5月3日凌晨,鄭州市*府官網連夜發布房地產調控新*,新購住房3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4月12日,成都市發布通知,限購區域新購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4月8日,惠州市*府規定,新購住房3年內不得轉讓;
2016年11月,深圳規定商品房售價5年內不得轉讓;
房地產稅,大概率是要在2019-2020年推出,也就是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漲價潮中房屋“限賣”到期之前。
細究厲以寧的論斷,對樓市不論是回看過去,還是展望未來走勢,有幾個核心點是值得關注的:
1.樓市是中國經濟的背鍋俠。2008年金融危機對中國的沖擊遠遠超出我們的印象。最為直觀的是,當時提出了綠色GDP,但后來形勢不容許再推。2008年后,幾大經濟體爭相放水。由于美元可全球流通,全世界為美國買單。但中國貨幣不能充分自由流動,超發的錢聚集在國內,勢必會引發通貨膨脹。又因為中國貧富懸殊,普通人經不起強烈的物價上漲,這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有過慘痛的教訓。為了解決通脹問題,而股市是扶不起的阿斗,樓市成了超發貨幣最好的“蓄水池”。
2.富人是中國樓市的背鍋俠。讓富人背鍋,至少是初衷。退一步說,能在漲價最兇猛的一二線城市買房的,在全國來說,經濟實力肯定也處于中等以上。富人來背鍋,也只有他們才經得起樓市反轉。
3.房地產不可能綁架中國經濟。前面兩點已經說明,樓市就是為中國經濟而存在,當樓市泡沫完成使命之時,也就是它謝幕之日。至于有沒有勇氣擊破樓市泡沫,可以參考當年海南房地產泡沫破滅,要知道當年中國經濟不論是在質量上,還是制度設計上,或者社會思想觀念上,都遠遠落后于今天。樓市能綁架中國經濟一時,卻不可能綁架一世,況且也許恰恰相反,目前只是需要樓市扮演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角色。
4.房地產稅必然推出。已掃除70年產權的*策障礙,而且已開始“限賣”鎖盤,背鍋俠們想扔鍋,等房地產稅開征之后吧,這個時間節點是在2020年前。
樓市洶涌,讓我們靜待塵埃落定。
希望厲以寧教授的預測全對--讓大家都住得好。”——上海菁英地產招募部
4. 房產稅最新消息2017
2017年后樓市怎么走,他的41個字
厲以寧原話:當他們把錢花得差不多的時候,房產稅一定要開征再徹底把房價壓下來這樣才能讓大家都住得好。
近8年的樓市走勢基本上印證了厲以寧前面幾小句話的正確性。處于2017年這個節點,我們更關心未來。
我們先來看看中國房地產稅的立法進程:
2013年11中旬,十八大三中全會公報中指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這是房地產稅第一次寫進如此高規格的文件之中。
2014年10月,財*部時任部長樓繼偉在《求是》雜志發文,對房地產稅立法談了總體方向。《求是》是中共中央的機關刊物。
2015年8月,房地產稅正式列入人大立法。8月上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了調整后的本屆人大立法規劃,并作為“第一類項目”。牽頭部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財*部。
2016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修文11日表示,房地產稅法列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預備項目”。
2017年5月,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式公布。其中,將房地產稅法列入預備級研究論證項目。
根據過往經驗,預備項目立法年度工作重點是抓緊調研和起草,上人大審議通過可能要等到次年,甚至更晚。
但目前*府做了兩件事其實特別值得關注:
1. 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免費續期。房地產稅立法自啟動之日,飽受爭議的一點就是,只有70年產權。在難以改變憲法,對房屋土地所有權做出調整的前提下,現在明確70年后免費續期,掃除了開征房地產稅的一大障礙。
2. “限賣”新*。這大半年來,一種新的樓市調控方式流行了起來:“限賣”。
5月13日,南京出臺樓市新*,購房人新購住房三年內不得轉讓;
5月3日凌晨,鄭州市*府官網連夜發布房地產調控新*,新購住房3年內不得上市轉讓;
4月12日,成都市發布通知,限購區域新購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4月8日,惠州市*府規定,新購住房3年內不得轉讓;
2016年11月,深圳規定商品房售價5年內不得轉讓;
房地產稅,大概率是要在2019-2020年推出,也就是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漲價潮中房屋“限賣”到期之前。
細究厲以寧的論斷,對樓市不論是回看過去,還是展望未來走勢,有幾個核心點是值得關注的:
1.樓市是中國經濟的背鍋俠。2008年金融危機對中國的沖擊遠遠超出我們的印象。最為直觀的是,當時提出了綠色GDP,但后來形勢不容許再推。2008年后,幾大經濟體爭相放水。由于美元可全球流通,全世界為美國買單。但中國貨幣不能充分自由流動,超發的錢聚集在國內,勢必會引發通貨膨脹。又因為中國貧富懸殊,普通人經不起強烈的物價上漲,這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有過慘痛的教訓。為了解決通脹問題,而股市是扶不起的阿斗,樓市成了超發貨幣最好的“蓄水池”。
2.富人是中國樓市的背鍋俠。讓富人背鍋,至少是初衷。退一步說,能在漲價最兇猛的一二線城市買房的,在全國來說,經濟實力肯定也處于中等以上。富人來背鍋,也只有他們才經得起樓市反轉。
3.房地產不可能綁架中國經濟。前面兩點已經說明,樓市就是為中國經濟而存在,當樓市泡沫完成使命之時,也就是它謝幕之日。至于有沒有勇氣擊破樓市泡沫,可以參考當年海南房地產泡沫破滅,要知道當年中國經濟不論是在質量上,還是制度設計上,或者社會思想觀念上,都遠遠落后于今天。樓市能綁架中國經濟一時,卻不可能綁架一世,況且也許恰恰相反,目前只是需要樓市扮演這樣一個十惡不赦的角色。
4.房地產稅必然推出。已掃除70年產權的*策障礙,而且已開始“限賣”鎖盤,背鍋俠們想扔鍋,等房地產稅開征之后吧,這個時間節點是在2020年前。
樓市洶涌,讓我們靜待塵埃落定。
希望厲以寧教授的預測全對--讓大家都住得好。”——上海菁英地產招募部
5. 2017年房產稅真要開征了嗎
房地產稅法終于有了動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近日公布,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其中。專家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獲得通過,但不會立即實施,建議人均60平方米內免征。
長期看,房地產稅有望增加持有環節的稅負,這將大大抑制投資投機行為,從而有助于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和穩健發展。重大進展:房地產稅法列入立法規劃房地產稅一直存在較大爭議。
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慶兩地曾率先試點向居民住宅征收房產稅,此后2013年傳出房產稅試點擴圍的消息,當年公布的《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但最后并未見有具體動作。直至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此后,房地產稅的重心轉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
在外界看來,由“房產稅”到“房地產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意味著房地產稅整個大框架將進行再構建。在經過1年多時間的醞釀后,房地產稅立法終于迎來重大進展。
昨日的消息顯示,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布,房地產稅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很有必要”,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有關的各項稅收五花八門、名目繁多,而且多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設立的,已經無法適應當前變化迅速的房地產市場,因此需要好好整合、清理,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
據了解,目前房地產相關稅收主要在建設、交易環節。其中,房地產建設環節涉及耕地占用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筑安裝營業稅及附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交易環節,賣方銷售需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及附征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目前,個人買賣房屋暫時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何時通過:房地產稅法最快2017年通過“本屆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劉劍文表示。中國*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稅法初稿已基本成形,但還有一些重大問題需要協調,現在還沒有到向專家等社會各界征求意見的階段。
“我認為,房地產稅法明年有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進展順利的情況下,會在明年年底審議。”施正文表示,審議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各方形成共識,在2017年通過不是沒有可能,“最近兩三年通過可能性非常大。”
“房地產稅立法要加快,這樣才能為各個地方開征房地產稅提供法律依據。”施正文認為,改革必須于法有據。
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只有盡快完成立法,地方才能開征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法通過之后會立即實施嗎?“我個人認為不會馬上生效,而是要過一段時間。”
劉劍文告訴記者,房地產稅法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了解和準備。“立法通過后并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征,兩者不是同步的。”
施正文則表示,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何時開征會授權地方*府自己決定,并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征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要交多少:建議人均60平方米內免稅房地產稅如何設計,征收范圍和稅率如何確定,要不要設“免征額”,是民眾最關心的話題。
對于房地產稅的設計思路,施正文認為,現階段針對房地產的稅主要在交易環節,對抑制投機、穩定房價發揮作用并不明顯,未來房地產稅將會增加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負,并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征稅基礎。對于征收范圍,施正文認為應該設立一定的免稅面積,“免稅面積設定為人均60平方米比較合理,這樣對于三口之家來說,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稅,從而保證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稅。”
施正文說。對于免征額和稅率,目前官方并未釋放任何信息。
但是,施正文建議,對于免征面積,中央可以設定一個最低的標準,在此標準之上,各地免征面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上浮。而對于稅率,施正文建議可以設定一個稅率區間,不要太高,各個地方在這個區間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稅率。
“目前國際上普遍稅率標準是1%,中國可以低一點。”據了解,此前,上海在房地產稅試點中適用稅率暫定為0.6%。
征收對象為增量房,即上海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且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新購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什么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回歸理性雖然房地產稅法才列入立法計劃,距離正式通過和實施還有一段時間,但房地產稅法實施后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何種影響,已廣受關注。
從短期看,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鑒于當前開征房地產稅的必要前提——不動產登記還未全面完成,房地產稅短期內落地的可能性很小,目前看對市場影響非常小。“長期看,房地產稅的開征有助于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和穩健發展。”
施正文認為,房地產稅增加持有環節稅負,有助于引導人們正確看待房地產消費,樹立“房地產主要是居住功能,。
6. 房產稅最新消息2017
房地產稅到底收還是不收,已經不是問題了。有消息稱,房地產稅的征收正在排上立法議程,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
征收房地產稅是世界通例,這可能是該稅種立法最具說服力的理由。不過,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表示過,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他表示,即便將來全面開征,規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模大。
上述問題的存在,令房地產稅該不該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國有的條件下,我國地方*府的財*收入多年以來嚴重依賴土地出讓金,由此帶來的高房價使得房產投機者從中獲利,最終則由剛需購房者買單,并催生出大量有損社會經濟活力的房奴。
房地產稅法的制定者如果對此不加考慮,盲目地效仿海外國家,輕率地開征大范圍、高稅率的房地產稅,將會給房產擁有者帶來高房價之后的第二重經濟負擔,被公眾質疑為“重復征稅”—土地出讓金雖然不是稅收,因此與房地產稅形式不同,但兩者在實質上有相似之處。
征收房地產稅涉及合理與公平的問題,討論房地產稅征收的實質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該不該征收,原因在于,至少從長期來看,房地產稅取代土地財*是合理的,也是大勢所趨。征收房地產稅必然。房地產稅到底收還是不收,已經不是問題了。有消息稱,房地產稅的征收正在排上立法議程,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
征收房地產稅是世界通例,這可能是該稅種立法最具說服力的理由。不過,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表示過,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他表示,即便將來全面開征,規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模大。
上述問題的存在,令房地產稅該不該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在土地國有的條件下,我國地方*府的財*收入多年以來嚴重依賴土地出讓金,由此帶來的高房價使得房產投機者從中獲利,最終則由剛需購房者買單,并催生出大量有損社會經濟活力的房奴。
房地產稅法的制定者如果對此不加考慮,盲目地效仿海外國家,輕率地開征大范圍、高稅率的房地產稅,將會給房產擁有者帶來高房價之后的第二重經濟負擔,被公眾質疑為“重復征稅”—土地出讓金雖然不是稅收,因此與房地產稅形式不同,但兩者在實質上有相似之處。
征收房地產稅涉及合理與公平的問題,討論房地產稅征收的實質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該不該征收,原因在于,至少從長期來看,房地產稅取代土地財*是合理的,也是大勢所趨。征收房地產稅必然包含著增加稅源的目的,對這一點不必遮掩,關鍵在于明確土地出讓金與房地產稅的關系不是“并行不悖”,而是漸進替代。此外還應看到,房地產領域的現行稅收種類繁多,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營業稅和所得稅等,這還不包括各類收費。這些稅費的關系處理不好,也會妨礙房地產稅征收的合理性。
在增加稅源、完善稅制的目的之外,房地產稅應當承擔理順市場機制的功能。土地財*被房地產稅取代以后,投機性需求受到抑制,房價的形成機制將更加合理化,有助于高房價的理性回歸。有報告就顯示,房產稅的提高能夠直接帶來房價指數的下降,地方*府若能借房地產稅擺脫對土地財*的依賴,這種效應將更為明顯。不過,決定房價的主要是供需關系,而不是房地產稅,因此,至少在一線城市,不要指望房地產稅的推出能夠使房價大幅下降。
作為財產稅,房地產稅還應該適度體現其調控社會貧富差距的功能。財產稅是“富人稅”,在西方發達國家,稅收*策特別是財產稅*策,是調控貧富差距最重要的工具,經過十幾年的經濟高增長,我國居民的財產積累差距越來越大,單就房地產稅的征收而言,對待剛需住房與大面積住房、單套住房與多套投資性住房,應采取區別性的稅收*策。
房地產稅是熱點話題、敏感話題,相關*策的出臺需要充分重視輿論反響。總的來說,海外國家征收房地產稅,是以土地產權私有制為基礎的,我國雖然沒有征收房地產稅,但土地財*以及房地產領域的各種稅費則極為繁雜,因此,就房地產稅立法及房地產稅的開征,需要明確稅收的依據和目的,權衡稅收的影響,統籌調整與房地產稅相關的各類相關稅費,不可盲目效仿海外的稅收形式。
7. 2017年房產稅真要開征了嗎
房地產稅法終于有了動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近日公布,房地產稅法正式列入其中。專家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有望在2017年獲得通過,但不會立即實施,建議人均60平方米內免征。
長期看,房地產稅有望增加持有環節的稅負,這將大大抑制投資投機行為,從而有助于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和穩健發展。重大進展:房地產稅法列入立法規劃房地產稅一直存在較大爭議。
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慶兩地曾率先試點向居民住宅征收房產稅,此后2013年傳出房產稅試點擴圍的消息,當年公布的《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但最后并未見有具體動作。直至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此后,房地產稅的重心轉為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
在外界看來,由“房產稅”到“房地產稅”,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卻意味著房地產稅整個大框架將進行再構建。在經過1年多時間的醞釀后,房地產稅立法終于迎來重大進展。
昨日的消息顯示,最新調整過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向社會公布,房地產稅法被列入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很有必要”,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有關的各項稅收五花八門、名目繁多,而且多為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之前設立的,已經無法適應當前變化迅速的房地產市場,因此需要好好整合、清理,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房地產稅制度。
據了解,目前房地產相關稅收主要在建設、交易環節。其中,房地產建設環節涉及耕地占用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建筑安裝營業稅及附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交易環節,賣方銷售需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及附征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
目前,個人買賣房屋暫時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何時通過:房地產稅法最快2017年通過“本屆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預計房地產稅法最快將在2017年底前通過,慢的話可能會在2017年底提交審議,在下一屆人大任期內通過。”
劉劍文表示。中國*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對中新網記者表示,目前房地產稅法初稿已基本成形,但還有一些重大問題需要協調,現在還沒有到向專家等社會各界征求意見的階段。
“我認為,房地產稅法明年有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進展順利的情況下,會在明年年底審議。”施正文表示,審議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各方形成共識,在2017年通過不是沒有可能,“最近兩三年通過可能性非常大。”
“房地產稅立法要加快,這樣才能為各個地方開征房地產稅提供法律依據。”施正文認為,改革必須于法有據。
按照稅收法定的原則,只有盡快完成立法,地方才能開征房地產稅。房地產稅法通過之后會立即實施嗎?“我個人認為不會馬上生效,而是要過一段時間。”
劉劍文告訴記者,房地產稅法從通過到實施應該會有一個過渡階段,從而讓社會對法律有充分的認知、了解和準備。“立法通過后并不意味著就會在全國馬上開征,兩者不是同步的。”
施正文則表示,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何時開征會授權地方*府自己決定,并不是在某個時間全國一起征收,各個地方可以差別化。要交多少:建議人均60平方米內免稅房地產稅如何設計,征收范圍和稅率如何確定,要不要設“免征額”,是民眾最關心的話題。
對于房地產稅的設計思路,施正文認為,現階段針對房地產的稅主要在交易環節,對抑制投機、穩定房價發揮作用并不明顯,未來房地產稅將會增加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負,并以房地產的評估值為征稅基礎。對于征收范圍,施正文認為應該設立一定的免稅面積,“免稅面積設定為人均60平方米比較合理,這樣對于三口之家來說,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稅,從而保證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交稅。”
施正文說。對于免征額和稅率,目前官方并未釋放任何信息。
但是,施正文建議,對于免征面積,中央可以設定一個最低的標準,在此標準之上,各地免征面積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上浮。而對于稅率,施正文建議可以設定一個稅率區間,不要太高,各個地方在這個區間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稅率。
“目前國際上普遍稅率標準是1%,中國可以低一點。”據了解,此前,上海在房地產稅試點中適用稅率暫定為0.6%。
征收對象為增量房,即上海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且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新購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什么影響:促進房地產市場回歸理性雖然房地產稅法才列入立法計劃,距離正式通過和實施還有一段時間,但房地產稅法實施后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何種影響,已廣受關注。
從短期看,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說,鑒于當前開征房地產稅的必要前提——不動產登記還未全面完成,房地產稅短期內落地的可能性很小,目前看對市場影響非常小。“長期看,房地產稅的開征有助于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和穩健發展。”
施正文認為,房地產稅增加持有環節稅負,有助于引導人們正確看待房地產消費,樹立“房地產主要是居住功能,。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2017年房地產稅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