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協晨”商標35、41類隸屬于四川協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嗎
您好,為您查看到“協晨”商標第35、41類的商標持有人是萬旭亮,是個人商標,不是公司商標,如發生侵權商標持有人可以追究責任。
41類協晨商標詳情 一、商標使用是否侵權情況 商標使用是否侵權要看您使用這個名稱是否和注冊商標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是相同或者近似的,比如一個商標注冊的是服裝類,那么您在化工生產類使用就不會產生侵權。但是如果是相同行業或者近似行業的,您想使用這個商標,最好獲得商標持有人授權或者購買商標獲得商標專用權。
另外查看到關于“協晨”的同名商標已在多個類別上成功注冊,使用這個名稱時候需慎重,不要侵犯他人權益。 使用商標需慎重,多類商標已注冊成功 二、商標侵權處理 對于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人可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管理部門要求處理,工商行*管理部門有權采取如下處理措施: 1、責令立即停止銷售; 2、收繳并銷毀侵權商標標識; 3、消除現存商品上的侵權商標; 4、收繳直接專門用于商標侵權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項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權行為的,或者侵權利行為與商品難以分離的,責令并監督銷毀侵權商品; 6、侵權賠償: (1)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2)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3)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4)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