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房人債權可以申請破產清算嗎
開發商破產,開發商或者債權人可以申請破產清算,成立清算小組,對公司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債權人可以申報債權。
申報債權的流程: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應在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逾期未申報債權的,視為自動放棄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應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對于申報的債權,應指派專人進行登記造冊。申報的債權,須經債權人會議審查確認,方為確定。
申報債權所需資料:1、《債權申報表》;2、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3、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破產法》第二條規定: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2. 房地產公司破產,債務債權清算程序如何
有擔保的債權在擔保物價值范圍內受償。
其他債權清償順序為:(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工人工資,應在擔保物財產中優先受償。
3. 房地產破產業主申請破產債權需要手持身份證照相嗎
需要;
開發商破產后,雖然其法人資格已經消失,但其與購房者的買賣關系依然存在,而且在辦證過程中,購房者才是真正的辦證主體,開發商只起到協助作用,因此,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一、辦理需要材料如下: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于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二、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2、到管理部門領取并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并提交拿測繪圖(表)
4、領取相關申請文件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4. 破產法可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哪些
破產債權是依破產程序啟動前原因成立的,經依法申報確認,并得由破產財產中獲得清償的可強制執行的財產請求權。
《企業破產法》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為破產債權”。1、根據破產法的一般規定,破產案件受理后,債權人只有在依法申報債權并得到確認后,才能行使破產參與、受償等權利。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但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等,不必申報。
3、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無利息的債權,無論是否到期均以本金申報債權。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也可以申報其債權。
4、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5、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
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此外,補充申報的債權人對其申報債權前已經進行完畢的各項破產活動,不得再提出異議。
需注意的是,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有些產生于破產案件受理后的債權也屬于破產債權,如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權后對方當事人因合同解除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