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子單價3.8萬元買假"學位房"是怎么回事
南都訊 當初正因看中了廣告上宣稱的擁有幼兒園、小學、中學一站式教育配套,是海珠區第一學位房,市民羅小姐(化名)在2016年3月以高價買下了海珠區琶洲一樓盤。
隨后發現廣告宣稱的學位“落空”,眾業主欲狀告開發商。 業主:承諾的學位成泡影 “海珠六中珠江中學、第三實驗小學、省一級幼兒園,12年頂級名校教育配套”,業主羅小姐還保存著當初開發商推銷樓盤時的廣告宣傳冊。
“當初會買這樓盤,就是沖著學位來的”,羅小姐有個4歲的小孩,去年以3.8萬元一平方米的價格在琶洲江山國際小區買下了一處163平方米的房子。 “這樓盤價格貴,但為了小孩的學習還是咬咬牙買了。”
不料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業主群里頻頻傳出,江山國際并沒有配套聲稱的那些名校學位,不少小區業主的子女只能到附近的學校入讀。 彭先生(化名)也是受害者之一。
去年3月,根據江山國際提供的信息,彭先生到家附近的藍色康園幼兒園雅郡分園為家里的老大報名,卻被幼兒園拒絕,理由是該園并非江山國際的配套,其業主并無直接報名資格,要與其他小區報名者一起搖號等分配。 最后,開發商把彭先生的小孩安排到了附近的保利天悅小區的幼兒園就讀,但因為該幼兒園剛剛新建完畢,家長擔心裝修污染,因此該園推遲到今年3月才開學。
同樣地,開發商承諾的第三實驗小學也沒了蹤影。“一看規劃劃片,我們這邊所屬小學并非隔壁的第三實驗小學,而是到了黃埔小學。”
羅小姐稱,那是村里的學校,離小區不僅路途遠,而且開車進去十分麻煩。“如果沒有學位,根本就不值這么高的房價”,羅小姐稱截至目前業主群中登記有學位需求的業主22戶,“還有很多業主因還未入住而未進行登記,但對學位的需求肯定很大”。
目前,羅小姐等一群江山國際的業主準備通過法律途徑狀告開發商。 開發商:銷售時未作承諾 就此問題,江山國際的業主從去年9月起多次向開發商反映,而對方一直表示正在跟進中,但并未有任何實質的進展。
廖先生作為業主代表曾向海珠區教育局反映情況,對方表示今年3月25日將會發布新的小學劃分片區,“但江山國際能否劃進第三實驗小學的片區,誰也沒法保證。” 對此,開發商廣州市金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回應稱:其公司分期開發建設了水藍郡花園,水藍郡花園分東、西片區。
江山國際為水藍郡花園東區,江山國際銷售時,西片區適齡兒童已入讀建成的片區配套小學、幼兒園,而中學則建設在東片區范圍內。銷售時沒有就學位配套問題作出與以上客觀情況相沖突的任何承諾,更沒有虛假宣傳。
與業主也沒有就學位配套問題作出過任何約定。 南都記者從業主廖先生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并未找到與學位房相關的條例。
記者在合同中發現,有條款聲稱“若任何銷售資料、廣告宣傳資料、模型、銷售過程中口頭表達意向和信息與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準,甲方不因該相沖突的內容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金度房地產公司表示其和業主之間的訴求和意見始終保持一致,因此從去年4月中旬起,多次以書面及走訪形式到教育局及*府相關部門就江山國際小區學位配套問題進行溝通,并得到*府相關部門的重點關注。
目前與*府相關部門的溝通已得到階段性成果,*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江山國際小區小學、中學的學位問題表示樂觀。 律師意見:宣傳中的承諾亦是合同的一部分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廖建勛律師稱,根據2003年最高法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若開發商對小區的配套設施、方位等的宣傳作出了明確具體的允諾,并且這些允諾對商品房的買賣價格具有重大影響,即使這些宣傳資料上的允諾沒有寫入合同當中,也視為買賣合同的一部分。
若允諾無法兌現,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同時,開發商在明知道學位以及它所宣傳的配套設施不可能兌現的情況下,為了促進房屋的銷售,在宣傳資料廣告上作此類宣傳,該行為構成虛假宣傳,構成欺詐行為。
業主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維權:一、可以對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向工商管理部門和房管局提起投訴,要求對這種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進行查處。二、若業主買房的初衷是為了讓小孩進優質學校讀書,而開發商無法兌現承諾,可以以欺詐和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理由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進行賠償。
三、消費者可以向消保委提起投訴,要求消保委介入調查和調解。 而關于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買賣合同中提及的與廣告內容相沖突,開發商不承擔義務和責任一項,廖建勛表示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若提供格式合同條款的一方作出的條款約定限制對方的主要權利免除自身的責任,則這個條款是無效條款亦是俗稱的霸王條款,約定是無效的。
2.會展世界城怎么樣
樓盤名稱:會展世界城
別名:會展·世界城|水藍郡花園
樓盤位置:新港東路48號
開發商:廣州市金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產權年限:70年
建筑類型:小高層,高層,塔樓,
公交線路:762路、262路、229路:琶洲村站
564路、高峰快線77路:楊青村站
其他交通方式:上科韻路黃埔大道立交——進入科韻路——
從環城高速/新港東路/黃埔古港/S81出口離開靠右進入新港東路——進入楊青路到達項目
規劃信息:其占地面積為107395平方米,容積率,綠化率38%,共0棟樓,停車位591個
周邊配套:中小學:珠江小學、赤崗小學、赤崗中學
幼稚園:南洋中英文幼兒園
綜合商場:好又多超市
醫院:四二一醫院、一七七醫院、紡織醫院
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
(所載信息僅供參考,最終以售樓處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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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都集團總裁吳忠泉簡介
吳忠泉 金都房產集團總裁1968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余杭市。
1994年,創辦了浙江金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始在房地產業闖蕩。2003年1月,金都房產集團成立,被國家建設部評定為一級資質開發企業。
商海十年間,經過不斷的努力,金都已發展成涵蓋房地產開發建設、裝飾設計、物業管理、建筑材料、酒店管理、園林綠化、銷售代理、生態農業觀光等行業的綜合企業集團。旗下的各個公司曾獲得一系列國家級榮譽:建設部五項金獎、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示范小區、建設部城市建設優秀試點小區、中國企業形象AAA級單位、全國人居經典建筑/環境雙金獎、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中國房地產品牌企業50強、2004中國城市運營商50強等。
近年來,金都房產集團實行異地拓展戰略,已在嘉興成功開發了國家康居示范工程金都景苑,在北京、廈門、武漢等均開始運作房產項目,成為全國性的開發企業。
4.金都集團總裁吳忠泉簡介
吳忠泉 金都房產集團總裁1968年8月出生于浙江省余杭市。
1994年,創辦了浙江金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始在房地產業闖蕩。2003年1月,金都房產集團成立,被國家建設部評定為一級資質開發企業。
商海十年間,經過不斷的努力,金都已發展成涵蓋房地產開發建設、裝飾設計、物業管理、建筑材料、酒店管理、園林綠化、銷售代理、生態農業觀光等行業的綜合企業集團。旗下的各個公司曾獲得一系列國家級榮譽:建設部五項金獎、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示范小區、建設部城市建設優秀試點小區、中國企業形象AAA級單位、全國人居經典建筑/環境雙金獎、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中國房地產品牌企業50強、2004中國城市運營商50強等。
近年來,金都房產集團實行異地拓展戰略,已在嘉興成功開發了國家康居示范工程金都景苑,在北京、廈門、武漢等均開始運作房產項目,成為全國性的開發企業。
5.杭州都市陽光嘉苑在哪里
杭州都市陽光嘉苑官方叫做”都市陽光·嘉苑“位于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北,甲來路以東,來仁路以南,張家洋路以西。是擁有江南地域特色的小區。 我們可以坐B2全程車到陽光嘉園在金度北路終點站下車走過去,也可以做K349(古蕩到倉前),到章家橋下車。走過去更近,北城楓景苑在長睦,和丁橋隔了一條繞城高架,那邊很是偏僻。杭州都市陽光嘉苑一手房房地產信息可以到杭州大廈那邊做535到臨丁路筧丁路口時銷售展示中心,再坐兩三站就可以到現場。
項目簡介:都市陽光·嘉苑位于杭州市主城區西北部的三墩北大型居住區都市陽光組團內,距三墩鎮中心區距離約2500m,與區塊東側的勾莊集鎮最近距離約800m,距武林商務中心月16km,距錢江新城公共中心約23km,區域位置十分優越。周邊區域配套日趨完善,已形成包括浙大紫金港東校區、西溪國家濕地公園、西湖科技經濟園、三墩居住區等。 選自:杭州一手房房產信息網
6.古代房地產是怎樣的
房地產不是今天才有的,有了私有制就有房地產買賣。
當然,今天的房地產業算是登峰造極了,土地還是國有的,價格卻炒得高高的,還不能投資。今人比古人玩得洋。
古代買塊地多少錢呢?《野客叢書》里寫了東方朔一句話:“豐鎬之間,號為土膏,其價畝一金。”這里說的是漢朝長安附近,最熟的地皮了。
漢朝所謂一金,是指一斤金子,折算差不多一萬銅板,折成現在的錢,四五千元人民幣吧。一畝地是660多平米,合著七八十元一平米。
這個價錢還有很多記載證實,比如“厥土之膏,畝價一金”、“祖業良田,畝價一金”。漢朝大概就是這么個價錢。
到了宋朝,房地產交易就活躍了。不僅能拿錢買,還能拿東西換。
《鐵圍山叢談》里說,書法家米芾想在江南丹陽置個大宅子,到處找人打聽。他一哥們兒呢,則惦記上米芾手里的一件寶貝了。
什么東西啊?一方硯臺。這硯臺叫硯山,原來是李后主的,一尺多長,前有手指粗的“山峰”三十六座,兩邊是坡,中間鑿成研池,反正是好寶貝。
于是呢,這位就幫著米芾踅摸地方,終于找見甘露寺下臨江的一塊古墓,據說是晉唐時人的住所,背山面河風景好,還有好多參天古樹。這之后,就召飯局了,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高興,米芾就拿硯臺換了這塊地,后來在這里造了個大宅子,起名叫“海岳庵”。
現在拿硯臺能換房子嗎?要真是找著李后主那方,沒準也行。但這東西估計落不到文人手里。
米芾交給哥們兒那方硯山,后來也被宋徽宗收走了。清朝筆記說,當時有人發現了宋朝的土地交易合同,是這么寫的:大宋國江都縣太平鄉某地,今將錢財九萬九千九百九十貫,就著皇天父、后土母、三十八將靈祗,買得丁地墳山。
天地神明面前交割清楚。見人東王公、西王母,保人張陸、李庭,書契人石度、金度……最后還來了一句:“如律令”。
這份神神叨叨的地契,挺讓人懷疑的。將近十萬貫買塊墓地?那可趕上現在的物價了。
后來又有人找到宋朝的書,發現上面有記載,說買墓地一定要用買地券,是用木頭做的,寫著紅字,實際價格多少再論,買地券上一定要寫上九數,比如“九千九百九十九文”(這又太便宜了)。還有人發現了晉朝的買地券,只不過價錢寫的是“四百萬錢”。
看來這一類的地契還不是真地契,只是一種形式,或者是一個告慰亡靈的物件。真的地契也有,《容齋隨筆》里就提到從東晉以后,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皆有文券。
不僅有契約,還有交易稅,“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稅率是百分之四,比起現在的百分之二十來,還是仁義得多了。這筆錢,由賣家出三百,買家出一百,大家都有份。
即便如此,也有很多人認為官家索取過多,而且這些稅名義上雙方交,實際上“皆買者獨輸”。為了避稅,交易數額比較大的,就得想辦法了,“率隱滅價值”,故意在契約上隱瞞價格,搞起了陰陽合同,和現在的狀況一樣一樣的。
于是,相關的訴訟糾紛也就多了。清朝的學者俞樾寫道,在清朝,買賣田宅的契稅,都由買者繳納,和宋朝相同,但按照晉朝、宋朝的制度,買賣雙方都要出,而且賣家比買家出得多,“不可解也”。
他要是活到現在,就知道沒什么不可解的,制度歸制度,變通歸變通,市場決定一切,到稅務所一看就明白,你的你出,我的你也得出。以上,都是民間的房地產營生。
那么官員呢?他們能住什么樣的宅子?唐朝的官員,住的就比較典型。唐朝初年,提倡節儉,魏征這樣的高官,也就住在陋室之中,唐太宗要給他修大宅子,他還死活不要。
后來魏征重病,李世民趕緊把自己蓋一個小殿的木料,拿去給魏征蓋房,五天竣工。這房子一直留到開元年間,毀于失火。
房子燒掉的時候,魏征的子孫痛哭了三天,士大夫們還紛紛前往憑吊。再比如,唐高宗時,中書侍郎(相當于**副秘書長)李義琰住的也是蝸居,最后病故于“方丈室內”,皇帝很是過意不去,出錢給他造了座靈堂。
可到了武則天以后,皇親官員就開始奢靡了,個個比著營造豪宅。唐玄宗天寶年間,御史大夫王鉷有罪賜死,朝廷官員到王家太平坊大宅去搜檢,竟然“數日不能遍”,還真是房叔氣派。
坊間議論,這種拼著比著蓋豪宅的行為,叫做“土木之妖”。即便是安史之亂也沒剎住歪風邪氣。
平定叛亂的郭子儀牛大了,他的住宅里,院子與院子之間得靠車馬往來,各個院子里的門房,彼此都不認識,所謂“堂高憑上望,宅廣乘車行”。有天郭子儀出門,看見施工隊正在給他蓋院墻,他隨口說道:“好好筑這面墻啊,別不結實。”
那工人放下工具,說:“放心吧,京城里達官貴人的院墻,都是我建的。幾十年來,只見主人更換,墻沒毛病,都好好的呢。”
郭子儀聽了半天沒言聲,轉身上朝,辭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