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國家出臺了哪些房地產*策
在強調堅持住房居住屬性背景下,地方調控*策差異化明顯,熱點城市*策不斷收緊,限購限貸力度及各項監管措施頻頻加碼,開啟“限售”模式且范圍不斷擴大,同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著力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
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分類調控、因城施策仍是2017年房地產*策主基調。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加強預期引導,深化創新驅動,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強調根據供需形勢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應分類管理制度,對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應,調整結構,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對去庫存壓力大的三四線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2.2017年國家出臺了哪些房地產*策
在強調堅持住房居住屬性背景下,地方調控*策差異化明顯,熱點城市*策不斷收緊,限購限貸力度及各項監管措施頻頻加碼,開啟“限售”模式且范圍不斷擴大,同步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著力抑制投資投機性需求。
1. 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分類調控、因城施策仍是2017年房地產*策主基調。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加強預期引導,深化創新驅動,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2. 強調根據供需形勢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應分類管理制度,對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應,調整結構,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對去庫存壓力大的三四線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3.2017年房地產調控*策變化有哪些
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高26日在“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部署明年的工作任務,并將“千方百計抓好房地產調控,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
“調控”再成住建部工作重心,源自于決策層對房地產市場施*思路的轉變。從9日召開的中央**會議,到16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到21日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僅今年12月份,中央就三次在高規格會議上談到“穩樓市”。
防泡沫、抑制投機性購房,加快建立房地產發展長效機制的思路在各個會議中一以貫之。盡管限購、限貸、限價等各地頻繁使用的房地產調控手段并未被提及,但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領域建立起長效機制之前,行*性調控措施還不能退場。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對中新社記者指出,明年調控不但不會松動,還有望從嚴。因為,長效機制的建立非一夕之功,這些調控措施需要繼續使用,以抑制樓市過快上漲,防止泡沫的產生。
例如,在降杠桿、防范金融風險方面,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等措施將會繼續推動或升級。目前一些大額信用卡支付、消費貸、裝修貸等大多是變相的首付貸,未來這些渠道可能會被徹底堵死。
各地也在調控升級方面不斷跟進。例如:12月3日,浙江嘉興市實行住宅限購;12月22日起,武漢限購范圍進一步擴大;23日鄭州樓市跟進“認房又認貸”,有房或有貸者購房,首付比例調至60%;26日,濟南再度收緊限購*策。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各地*策收緊預期繼續增強。近3個月來,武漢和鄭州各調控了4次,杭州、南京等城市也都在10月以來連續發布超過3次調控*策。
這些無疑對處于調整邊緣的樓市影響明顯。業內人士認為,調控從嚴信號出現后,可能會讓明年的房地產市場進入冷卻調整期。
尤其是在2016年多地購房需求大量釋放甚至出現透支以后,明年人們購房熱情可能大幅降溫。方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任澤平預測稱,2017年房地產調控將保持高壓姿態。
受此影響,本輪房價調整可能持續到2017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在此期間,房地產開發投資可能出現“二次探底”,2017年房地產投資增速可能回落至1%到3%左右。
任澤平同時指出,由于當前調控主要是通過限購限貸控制需求,如果土地供給跟不上以及長效機制建立不理想,那么2017年底至2018年上半年房價面臨新一輪上漲壓力。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理事長李鐵則提醒,需要認識到房價上漲是局部現象,而不是全國現象。
三四線樓市庫存嚴重積壓的問題也需要重視。住建部提出,明年將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繼續堅定不移抓好三四線城市和縣城房地產去庫存。
因地制宜的“一城一策”甚至“一區一策”可能在明年普遍推廣。
4.2017有哪些房產*策
實行差異化的信貸*策。包括嚴格收緊二套房貸至1。
1倍,調整首付比例,取消善型住房買家7折利率優惠等。 目前廣州市各個銀行普遍實行人均居住面積不超過30平方米的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視為改善型購房的*策,可以享受與首次置業一樣的優惠利率和較低首付。
對二套房貸提高首付到四成,利率按基準利率的1。1倍執行的*策,只在2009年底銀行按揭貸款額度比較緊張時得到較嚴格的執行。
業界猜測,銀行在新的財*年,有可能根據自己業務發展的需要執行較為寬松的貸款*策。 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科研處處長彭澎博士認為,從最新出臺的*策中可以看到,*府對于房地產的刺激*策開始退出,去年保增長的任務已經完成,*府開始通過*策微調過熱的房地產,不排除接下來還會有其他*策退出的可能。
預計今年中,二次房貸優惠*策的退出和加息的*策都會出臺。 2。
加息 高盛、中金等機構研究人員認為,寬松貨幣*策轉為從緊最快將在今年二季度末,到2010年底或2011年初才會對市場產生影響。去年11月27日,中央**會議表態:繼續實施積極的財**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策,提高經濟發展的穩定性、協調性、可持續性。
歷史表明中央*府決策,特別是貨幣*策往往滯后于市場表現特別是物價走勢。在CPI較低時,寬松性貨幣*策仍將保持(11月CPI同比增長0。
6%,首次轉為增長),加息、限制貸款等緊縮性貨幣*策最快也將在今年二季度出臺。 3。
在部分城市開始試點實質性征收物業稅 物業稅已經在全國的部分城市空轉六年時間,一切步驟與真實收稅流程相同,由財*部門、房產部門統計物業數量,并進行評估和稅收統計。 有消息稱今年物業稅的空轉將擴大到全國,并有可能在北京、深圳進行試點征收,也有可能就個別城市對商業物業征收。
如深圳市已經將開征物業稅寫進了《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實施方案工作安排表》。 房地產專家韓世同表示,如果物業稅是針對在物業保有環節征收,而非涉及到土地出讓、物業開發等整個現行的房地產稅收機制,試點實行的機會就比較大,但今年內推出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小。
物業稅開征有利于拓寬稅基,裝修效果圖,只要征收的稅率合理,如對二套以上住房征收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三這樣的稅率是可以接受的。較低的稅率對投資性的購房行為不至于一棒子打死,也能保證稅收的征收。
5.2017年房地產新*策有哪些 2017年房地產新*對房地產企業的影響
可以這么跟你說,無論17年房地產*策怎么下來,都不會對房地產產生任何影響,即便有也很小,如果你指的是降房價的話。
你要明白中國房地產是一個商品,他的功能越多就越貴,再有,房地產根本原因和泡沫,他的根就是中國制造業危機,福耀玻璃,富士康,好多在國內企業都準備撤資到美國,中國的房地產問題不單單是房地產,有多方面的問題,那就是制造業,制造業賺不到錢,你可以想什么能賺著錢,那就只有炒樓嘛,因為他有高回報率能賺大錢,所以房價才會漲,也就是說*府如果不解決制造業的話,房地產不管是你限購也好還是什么,都不會受影響,好多地方的房價還是會上漲不會跌。
6.急求
今年及去年全國各地出臺的*策都差不多,*策都集中趨向于房地產去庫存。
可見,去庫存是重中之重。在今年3月份,沈陽市下發22條房產新*,我覺得這些新*很全面的囊括了整個房地產的*策。
如下:一、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健發展。2016年我市商品房銷售實現同比增長10%的目標,庫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區間,房價運行保持基本平穩,力爭用2-3年時間使我市房地產市場供需結構達到均衡。
二、嚴格控制新增供地。對全市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規模實施總量控制,原則上2016年全市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面積不超過上年度的50%。
實行差異化供地*策, 原則上產業用地按需供應,對住宅庫存偏大區域減少供應,在房地產開發用地出讓前,由規劃、建設和房產主管部門合理確定商住比、車位比、容積率。及時發布城市發展規劃、建設規模、供應結構、空間布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和進展等信息,引導房地產市場理性投資和消費。
三、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對超過動工開發期1年不滿2年的閑置土地,按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對閑置超過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進行市場配置。
四、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和配套建設。加快新城區和新建項目周邊的道路、公交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對個別配套滯后的項目,經有關部門同意開發企業可墊資建設,待驗收合格后在繳納配套費時予以抵減。完善教育、醫療、商業等資源配置,在新城區鼓勵優質中小學校增設分校,配置社區醫療機構。
優化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配套服務,降低收費標準,規范收費行為,提高辦事效率。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市基礎設施項目。
五、支持項目開工建設。各地區*府要認真排查、解決影響已出讓土地開工的歷史遺留問題,保證出讓的土地達到凈地標準。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審批效率,落實我市有關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范意見。加大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力度,落實市*府關于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的*策措施。
六、支持開發企業調結構。對本意見下發之前已出讓的土地,開發企業可申請調整全裝修比例。
對已供應、未開發的房地產開發用地,開發企業可以申請轉換用途、調整商住比例。對于在建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申請調整套型結構,對不適應市場需求的住房戶型做出調整。
對開發企業提出的申請,各有關部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予以支持,并簡化辦事流程、縮短審批期限。 七、對個人購買住房給予獎勵*策。
凡個人購買住房契稅稅率超過1%的部分,市區兩級財*給予補貼。在市*府舉辦的房交會和異地房展會期間,對購買參展樓盤的住宅和非住宅給予購房補貼,具體補貼標準另行制定。
同時,房交會推出的“惠民樓盤”將給予購房人房價補貼、契稅補貼和家裝補貼等讓利優惠。各地區*府要積極組織召開區域房交會,自行出臺優惠*策。
八、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即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個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同時貸款購買兩套房,第二套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為20%。
實行“認貸不認房”*策,前次貸款已還清的,再次申請貸款的視為首次申請。最高貸款額度提高為單方50萬元、雙方70萬元、三方90萬元。
主借款人可以與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互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償還貸款。將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條款納入《勞動合同》,加大城鎮民營企業及從業人員建立公積金制度的力度,做到應建盡建、應繳盡繳,并逐步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鄉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從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體制。
九、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稅費。二手住房轉讓繳納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實行先征后補。
居民互換住房的,實行“零稅費”*策,免收交易費、產權辦證費,繳納的契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先征后補。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一年內先買房后賣房或先賣房后買房的,購買房產面積大于出售房產面積的,按面積差每平方米補貼50元。
十、自住型公寓享受住宅*策。居民購買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用于自住的,可以視為住宅,交易稅費按照住宅標準繳納,同時在落戶、入學、水電暖民用價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策。
已經購買的用于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享受住宅同等*策。 十一、拓寬非住宅和住宅使用功能。
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商品房和閑置建筑改造為電商用房、“創客空間”等。允許從事電子商務、創新產業的小微企業和自由職業者將住宅、公寓登記注冊為營業場所。
十二、大力推動棚改貨幣化安置。從今年起對新納入棚改拆遷安置的居民,力爭全部實行貨幣化安置。
十三、高端人才購房享受優惠*策。進一步落實“盛京人才”戰略,對領*人物和杰出人才等,由市、區兩級財*按*策規定發放購房補貼。
十四、支持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新畢業生購房。對畢業未超過5年的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在沈購買商品房的,給予住房公積金*策支持,公積金連續繳存時限由6個月降為3個月,首付比例實行“零首付”*策,最高貸款額。
7.歷次房地產調控*策有那些
我國歷史上歷次房地產調控*策一共有五次 歷次房地產調控*策回顧: (1)1993年至1996年:我國首次對房地產進行調控 1993年,我國首次出現房地產熱,房地產開發公司急劇增加,房地產投資迅速增長,以炒地皮、炒鋼材、炒項目為主的房地產市場異常活躍,出現了嚴重的房地產泡沫。
此時經濟出現了嚴重過熱和通貨膨脹。 1993年,國務出臺了“國十六條”,在1994年又出臺了年系列出臺《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住宅擔保貸款管理試行辦法》。
隨著各項*策的落實,房地產投資速度明顯放緩,房價迅速回落。此時經濟也又熱轉冷,通脹下降,經過3年的努力,經濟成功的軟著陸,房價得到有效控制。
這次調控使地產業受到重創,“國16條”出來后,大量開發商捐款逃離,海南等地房地產市場遠元氣大傷,地產業陷入了幾年的低谷期。 (2)1998年至2002年: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核心是房改 1997年爆發了亞洲金融危機,我國出現了“通貨緊縮”,房地產市場隨之進入低潮。
為了拉動內需,1998年7月,**頒布“23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取消福利分房,明確提出“促進住宅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23號文件強調在“逐步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的同時,建立以“經濟適用性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供應體系”。
1999年開始全面停止福利分房制度,推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制度。 隨著新的住房制度的落實,巨大的市場需求激活了低迷的房地產市場,房地產業開始進入發展新時期。
這一時期存在房地產市場供給結構不合理、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為房地產再次出現泡沫埋下了隱患。 (3)2003年至2004年:確認房地產業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 2003年8月,**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18號文件),首次明確指出“房地產業關聯度高,帶動力強,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并且提出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是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利措施,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開發項目要加強信貸支持力度。
18號文件確立的“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是對1998年23號文件確立的“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升級。并且將23號文件中確立的“經濟適用房是住房供應體系的主體”改變為“經濟適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質的*策性商品住房”。
通過對經濟適用房的重新定性,意味著*府不再為70%以上的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大多數家庭不得不購買或者租賃商品房。1998年出臺的23號文件和2003年出臺的18號文件對住房供應體系的定性明顯不同,說明了*府的態度由害怕住房投資和住房價格上升過快轉變為希望地產業的高增長帶動整個經濟的高增長。
2003年出臺的18號文件沒有提出實質性的控制房價和投資過熱的措施。 (4)2005年至2007年:調控以穩定房價為主要訴求 2005年,房價快速上漲,房價問題再次成為全社會的焦點。
為了抑制投資過熱、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房地產價格,中央*府打出了地產調控組合拳。2005年,**頒布“國八條”,建立*府負責制,將房價調控上升到*治高度。
4月,為了進一步細化和延伸“國八條”,**又頒布了“新國八條”,隨著又出臺了房地產調控操作層面的細化方案。2006年頒布“國六條”和對其進行細化的“九部委十五條”;2007年,土地、信貸、稅收等為房地產降溫的措施密集出臺,從土地管理、房地產秩序、抑制投機(尤其是抑制外商投資房地產)、調整住房結構等多方面出擊。
雖然投資開始平穩增長,住房結構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房價越調控越上漲。到2007年下半年,雖然房價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但是房價依然不斷上揚。
2006年出臺的“國六條”將中等收入和高等收入人群一起推向市場,這意味著至2003年以來,保障房惠及的人群范圍進一步縮小,供需關系更加緊張,勢必推動房價上漲。 (5)2008年至2010年:房地產調控先揚后抑 2008年的金融危機使得國內的貨幣*策出現了戲劇性的變化,上半年貨幣*策由“適度從緊”改為“從緊”,下半年隨著金融危機影響的擴大,貨幣*策開始由“從緊”轉變為“適度寬松”。
2008年,在前期調控*策和金融危機的影響之下,房地產投資迅速減少,國際投資紛紛撤出,房地產市場進入觀望狀態,成交量日漸,房價也有所下降。然而在房價調控效果剛剛顯現時,*策再次出現松動,最終導致前功盡棄。
2009年,在經濟刺激計劃和寬松貨幣*策背景下,房地產調控出現松動——銀行推行優惠利率、降低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比率等。2009年年初,房地產行業“試探性抄底”,到年中“放量大漲”,再到年底預期*策出現改變而“恐慌性搶購”。
2009年,許多行業深受金融危機打擊,但地產業在*策的刺激下逐漸復蘇,并且引來爆發式增長的一年。為了遏制房價過快增長,2009年12月以來,中央連續釋放房地產調控信號,取消了2008年年底出臺的二手房營業稅減免優惠*策,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征免期限由2年恢復到5年,以遏制炒房現象。
同年年底,中央出臺了“國四條”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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