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
到達南京后三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已婚育齡婦女必須提供計劃生育證明);不滿十六周歲的可持本人其他身份證明。
并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雇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辦理機構:
暫住地所屬公安派出所。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南京市建鄴區怎么辦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