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低房價的買賣合同有效嗎?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涉及的稅種包括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以及轉讓稅等,買賣雙方為了達到避稅的目的,往往會簽訂陰陽合同,即正式備案合同價格和真實交易價格分別簽訂不同的合同文本。
二手房交易通常通過以下方式避稅,如:
1、簽訂虛假的購房合同;
2、非以買賣的形式,而是通過私下交易或通過公證、贈予等行為進行交易而逃稅;
3、房產中介、房產當事人、稅務人員相互串通而逃稅等。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之規定,以欺騙的手段侵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無效,其自始不發生法律效力。
因該履行行為發生爭議訴至法院時,法院會根據法律的規定,認定該虛假交易行為無效,從而根據真實的交易價格判令繼續履行合同。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為了避稅做低房價做低房價的買賣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