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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價地價到底誰決定誰

    最近一段時間,房價和地價誰決定誰的問題討論很熱。這種討論背后的目的是,持有房價決定地價者認為,開發商和市場投機者是當前房地產市場過熱的禍根,持有地價決定房價者認為,*府是推動房價上漲的首選因素。當然,這種目的只是一大部分,還有一小部分是處于認知原因所致。房價和地價誰決定誰的問題,基本上就是雞和蛋的關系問題,有人主張先有雞,有人主張先有蛋。在這個問題上,大家很好的玩了一把抽象思維的游戲。其實,如果僅僅是雞和蛋的抽象討論,難有結論,雖然科學更傾向于證明先有雞。如果這個問題提的就這么簡單,很難再引起人們的討論興趣了。其實,如果我們具體到哪一只雞和哪一只蛋,誰在先誰在后是非常的確定的,不會有任何悖論,所謂悖論,很多都是抽象層面上引起的。房價和地價到底誰決定誰的問題,如果抽象的討論,不會有任何結果,但是,如果具體的討論,得出相對確定性的結果的是可能的。從生成論角度來說,開發商賣出的房價肯定要高出地價,如果連地價都不高出,那么,這些開發商就被淘汰了。如果地價較高,那么,房價也是較高。如果這種過程不能實現,那么,這種開發商就被淘汰了。房價高會引起開發商高價拿地,地價高要轉嫁到房價上從而推高房價,這是一個循環的過程。既然這樣討論難有確定性的結論,我們就看這個市場供求雙方哪個因素更大。這些年來,房價上漲最常識性的因素是供給少,屬于少見的短缺經濟。在這種情況下,地王一個接著一個出現,地王出現后,并不僅僅影響一個開發商的成本,而是影響整個開發商的成本。

    為何房價又開始上漲了呢?兩年前18萬現在成了30元了,還是二手房哦?現在國家對銀行執行房貸檢查房價又會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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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國家也出*策公開參與炒房,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國家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國家目的達到。*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

      一但房產稅改革后,*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國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國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國家麻煩就大了,呵呵。

      重點:落實解決供求關系,非常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府要故意搞得特別復雜!!!多學學重慶*府,因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房)供應,所以重慶房價在全國城市中目前來說還是最低的,而且是按套內計算。今后通貨膨脹因素會上漲,但至少遏制了房價的過快上漲。

      房產稅*策短期影響房價很難說,因國家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國家每出臺一個*策調控,就變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

      國家新*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策,新*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例: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只小豬認養10年,1年后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征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采用何種形式征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愿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么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愿意交地產稅。中國也準備征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地方*府找中央*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91年日本房地產崩盤,平均房價降低了多少?

    上世紀90年代初日本爆發的房地產泡沫破裂,是世界各國歷史上迄今為止最大也是最深的一次房地產危機, 今天中國的房地產發展正進入瘋狂時代,十多年房價只漲不跌的規律和*府對土地希缺的勿悠,讓越來越多的人更加確信房價保值不跌的神話,然后歷史總有著驚人的相似,回顧日本房地產的崩盤始末,或許對中國房地產的未來走勢有著一些啟示。

    戰后50年,日本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上世紀80年代初期日本僅用幾年時間連續趕超意大利、法國、英國和德國,成為亞洲第一強國和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強國。日本的貿易和制造業直逼美國,在電子汽車鋼鐵和造船等領域更是將美國打得毫無“招架之力”。日本經濟實力達到美國一半,外匯儲備超過4000億美元,占世界外匯儲備的50%。日本人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土地成為世界上最昂貴的土地。彈丸島國的日本房地產總價值超過地大物博的整個美國,日本平均房地產價格是美國的100倍,東京大阪的價格是紐約、芝加哥的幾十倍。日本人買下紐約最有代表性的建筑洛克菲勒中心和美國人最驕傲的產業好萊塢影片公司。尤其是日元大幅度升值使得日本人極其富有備感自豪,資金指處所向披靡。伴隨“國富民強”,大量新資金沒有去處,只好集中和積聚在十分有限的土地上,造成土地和房屋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價格和泡沫與日俱增。

    日本房地產發展在世界各地中有其特殊性。日本土地狹小,人口眾多,加上經濟高度發達,房地產開發從戰后一片廢墟上建立起來。伴隨經濟和房地產開發,土地價格尤其是主要城市的土地價格不斷上漲,高度壟斷集中,1985年東京大阪的土地價格比戰后初期猛漲了10000倍。但是如果以為日本房地產泡沫破裂是客觀原因造成的,是無可避免的,那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即使是1985年泡沫已經相當嚴重,如果沒有后來5年時間中執行的一系列錯誤*策,泡沫破裂還是可以避免的。1985年日元升值以及對升值錯誤的估計和預期,將日本直接推入泡沫破裂前的“最后瘋狂”。在5年短暫的“輝煌和燦爛”之后,日本經濟和房地產陷入了已經長達14年的蕭條和低迷。由此可見,包括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房地產泡沫以及破裂,都不能歸咎于客觀原因。日本主要的錯誤*策是:

    第一,利率太低,資金泛濫,引導失誤監管失控。1985年9月美英德法日五國財長聚會紐約的廣場飯店,就爭執許久的日元升值達成協議。之后一年時間里日元對美元升值一倍以上,由此對出口造成巨大沖擊。日本*府為了刺激國內經濟,完成外向型向內需型經濟過度,連續五次降低利率放松銀根,基礎利率跌至歷史最低點,貨幣供應量連續每年超過10%,1998年超過15%,造成市場上資金極其充沛。但是由于當時日本上下對日元升值和經濟轉型的困難認識和準備不足,大量資金并不如*府所希望的那樣流入制造業和服務業,而是流入容易吸納和“見效”的股市樓市,造成股市樓市價格雙雙飆升。1985年以后的4年時間中,東京地區商業土地價格猛漲了2倍,大阪地區猛漲了8倍,兩地住宅價格都上漲了2倍多。在此過程中日本*府并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引流資金和監管資金,而是聽之任之。

    第二,盲目擴大信貸,濫用杠桿作用。在資金泛濫的情況下,原本應該緊縮的信貸不僅沒有緊縮,相反進一步擴張,推波助瀾火上加油。為了追逐高額利潤,日本各大銀行將房地產作為最佳貸款項目,來者不拒有求必應。1990年危機已經一觸即發,但是銀行繼續大規模貸款。這一年在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12家日本最大銀行向房地產發放貸款總額達到50萬億日元,占貸款總額的四分之一,五年間猛增2.5倍。尤其錯誤的是為了擴大杠桿作用增加利潤,日本銀行違反國際清算銀行的巴塞爾協議,將持股人未實現利潤當作資本金向外出借,造成流通領域里的貨幣數量進一步擴張。1991年日本銀行總貸款額達到當年國民生產總值的90%,而美國僅為37%。為了爭奪利潤和分享市場,日本上千家財務公司和投資公司等非銀行機構也不顧*策限制,躋身于房地產金融行業,直接或間接向房地產貸款,總額高達40萬億日元。可以說日本金融機構是房地產泡沫的最大鼓吹者和最后支撐者,為泡沫源源不斷輸送能量直到最后一刻。

    第三,投資投機成風,股市樓市連動,管理監督形同虛設。日本和香港完全一樣,股市和樓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這種情況進一步加劇了泡沫的嚴重程度。當時日本居民從股市中賺了錢投資到樓市中去,從樓市中賺錢投資到股市中去。無論從那一個市場賺錢都十分容易,很多人所賺之錢比一輩子工作積蓄的錢多得多。股市樓市比翼雙飛,同創一個又一個“高度”。1985到1988年日本GDP增長16%,土地市值和股票市值分別增長81%和177%。1989年底日經指數達到歷史最高點近39000點,房地產價格也同創歷史最高。這段時間里, 房價日長夜大,數月甚至數天價格又上漲了。人們千方百計從各個地方借錢投向房地產,炒作和投機成風,很多人辭去工作專職炒樓。人們用證券或者房產作抵押,向銀行借錢再投資房地產。銀行則認為房地產價格繼續上漲,由此作抵押沒有風險,所以大膽放款,造成大量重復抵押和貸款,監督管理形同虛設,資金鏈無限拉長,杠桿作用無限擴大。但是市場轉折后立即就形成“中子彈效應”,一個被擊破,個個被擊破。日本大公司也不甘寂寞,在炒樓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利用關系進行土地倒買倒賣,數量極大倒手率又極高,每倒一次價格就飆升一次。在此過程中*府很少的應對*策也嚴重滯后。大公司倒賣土地的情況一直持續到1992年*府增收94%重稅后才被迫停止。

    泡沫破裂后許多日本居民成為千萬“負翁”,家庭資產大幅度縮水,長期背上嚴重的財務負擔,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嚴重影響正常消費。日本銀行及非銀行機構的不良債務高達100萬億日元,最后成為壞賬的達到幾十萬億日元。倒閉和被收購的銀行和房地產公司不計其數,大量建筑成為“爛尾樓”。建筑業飽受重創,1994年合同金額不足高峰期的三分之一,國民經濟陷入長達十年的負增長和零增長。日本的沉痛教訓應該在中國房地產發展進程中引以為戒。

    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高房價合理不合理(800字左右)

    現在房價是合理的,因為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一種商品能夠變成貨幣,是最驚險的跳躍,樓市上的房子完成了這個跳躍,這說明它的價格是合理的。對于很多人來說,看到這樣的說法,恐怕都會要大罵一通,覺得這種官員、這種專家真是該當挨板磚,而敢說這樣的話,也是要有承受能力的。不過,這樣的人仍然不少,前段時間,不少專家頻頻出語不凡,紛紛把脈中國的高房價,比如“未婚妻論”、“丈母娘論”、“父母論”等等,總之都把房地產業輝煌的功勞都歸功于我輩平民百姓。還別說,初看這位官員所謂的“合理房價論”,還真的象那么回事,因為人家搞的是經濟學,看問題、做分析,也只能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也分析得頗有道理。是啊,如果當前的房價不合理,那么怎么會有人去買房子,開發商還怎么活呀!看來,這房價還是有人承受得起的,也就說明是合理的。而問題的根源恰恰就在于這個“經濟學角度”,就在于這個所謂的“商品”,揭開了當前中國高房價的大秘密,點出了中國高房價的癥結所在。正是因為我們的*府把住房作為一個商品,從經濟學的角度去分析、去研究、去決策,當然就走不出高房價的怪圈。因為無論是開發商,還是貪官,還是一些利益群體,甚至于*府,都能從這個經濟學角度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還哪有什么心思放在老百姓的住房上。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住房有兩個基本屬性:一是它附著的土地很特殊,不是一般商品能夠代替的,它是一種特殊、有限的資源,也就不能從經濟學角度來簡單對待。二是住房是人們生存的基本必須品,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這應該是*府提供的起碼民生品。恰恰相反,*府對于住房應該是要從“社會學角度”來分析,而不是從“經濟學角度”,應該把住房當作一種“民生的必須品”,而不是“商品”。所以,我們現在爭論過去,爭論過來,最關鍵的還在于轉變理念問題,如果理念錯了,方向也就錯了,什么樣的改革也就是一句空話,老百姓的“安居夢”也可能是一個幻想。而解決這樣的理念問題,就是牢牢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只有如此,什么難題都能解決了。地價與房價關系的經濟學分析地價與房價的關系對*府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意義重大,本篇論文從經濟學的角度對地價與房價的關系進行了分析。首先,論文從供給角度、需求角度和運行過程中供給和需求的轉化三個方面分析了地價與房價的因果關系;其次,論文對地價與房價的數學關系進行了探討;最后,論文對*府宏觀調控房地產市場提出了相應的對策。2001年4月,**《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為增強*府對土地市場的調控能力,有條件的地方*府要對建設用地試行收購儲備制度。”在土地收購儲備的過程中,很多城市都開始嚴格限制協議用地范圍,推行土地使用權招標和拍賣。與協議用地相比,招標和拍賣土地使用權的價格上升了。為此,建設部門及房地產開發商抱怨地價過高,影響了房產價格;很多居民也把房價過高、買不起房歸咎于地價過高。而與此同時,土地部門卻說地價高是由于房價的不斷飆升引起的。為此,只有深入分析房價和地價的關系,才能弄清房價和地價的相互影響,才能判斷地價是否過高。本篇論文以經濟學的角度從因果關系和數學關系兩個方面探討了地價與房價的關系,并根據分析的結果,為*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提出了相應的對策。一 ;地價與房價的因果關系對地價與房價因果關系的解釋,實際上就是回答究竟是房價高導致了地價高,還是地價高導致了房價高。對這個問題的回答,要從需求和供給以及市場運行的不同角度來分析。1.從需求的角度來看,房價上漲導致了地價的提高地價和房價的本質都是一種產權價格,并且都是由供求關系來決定的,二者不同的是:在國內目前的情況下,土地市場所決定的地價更傾向于是一種需求價格。因為土地的自然供給沒有彈性,其經濟供給受自然供給的限制,也缺乏彈性;并且,土地的供給是由*府壟斷的。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地價主要由需求一方決定,需求上升則地價上升,需求下降則地價下降。而增量市場中的房價除了取決于需求方面,還要受供給價格的影響。因為增量房地產的供給不同于單純的土地(沒有生產費用)供給,它是一個生產的過程,所以必須通過銷售價格補償生產過程中的各種支出并獲得合理利潤,才能維持再生產過程。因此增量市場中的房價作為一種供給價格不僅是買方愿意購買的價格,更應是賣方愿意出售的價格。進一步地分析,作為需求價格的地價實際上是由引致需求引起的,即由于對土地上產出物的需求導致了對土地的需求,這方面最著名的解釋為“玉米法律悖論”。[1]1800年英國制定了限制進口谷物的玉米法律,導致了國內對玉米的需求上升,圖1表明了玉米法律對玉米市場和土地市場的影響。①玉米市場:玉米法律將需求曲線由d1移到d2,國內玉米的價格由P1上升到P2,對玉米的生產量由C1上升到C2。②土地市場:由于國內玉米的生產量上升,導致了對土地需求的增加,使土地需求曲線由D1上升到D2,因為土地供給價格彈性很小(圖中假設土地供給完全沒有彈性),所以對土地需求的增加導致了土地價格由R1上升到R2。“玉米法律悖論”說明了地價高是因為玉米的價格高,玉米法律提高了玉米的價格,刺激了國內玉米的生產和對種玉米的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因此地主們就提高地價來滿足對土地的需求。因此,地價高是玉米價格高的結果,而不是玉米價格高的原因。“玉米法律悖論”應用到城市房地產市場,我們就可以得出:房價高刺激了對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的供給價格彈性小而導致了地價的升高,即從需求角度來看,地價高相對房價高是結果,而不是原因。不僅如此,地價的地區差異性同樣源于各地房價的不同,即不同的城市由于對房地產的需求不同導致了它們各自的地價不同[2]。圖 ;2所示,城市1對增量房地產的需求遠遠大于城市2,導致其房價也大大高于城市2的房價。在各個地區中,由于市場的開放性和競爭性導致了各地的建安成本及開發商的利潤相差很小,因此可以認為各地地價的差異主要由房價的差異來反映。總之,在任一城市中,對增量房地產的需求增加導致對土地的需求增加,由于土地的供給價格彈性較小,結果導致地價的上漲。因此,從需求角度來看,地價主要是一種需求價格。在同一時點,地價高相對房價高而言,只是結果,不是原因。 ;2.從供給角度來看,地價上漲是導致房價上漲的一個因素 ;在房地產增量市場中,房地產是一種生產產品,因此房價不僅僅是一種需求價格,更是一種供給價格。在現實生活中,這主要表現在當有下降壓力存在時,房價的變化非常典型,即當市場疲軟時,首先減少的是供給數量(開發商不再投入開發建設資金),而不是價格[3]。因為從房價的形成來看,先有地價,然后經過一個建設周期形成最終的房價。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由于土地的開發與經營是整個房地產經濟活動的開端和基礎,開發商總是先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然后才能進行房屋開發和經營,即先形成地價,然后產生房屋建設成本,最后形成增量房地產的成本價格(包括合理利潤)。這個成本價格通過當時市場的供求關系,最后形成真正的增量房地產的交易價格,這個價格一般都高于其成本價格。由此,上漲的地價進一步推動了房價的上漲,但此時的地價與增量房地產的價格并不在一個時點上,而是經過了一個房地產的建設周期,即從供給的角度上看,地價是房價的成本之一,地價上漲是導致房價上漲的一個因素。3. ;在房地產市場運行過程中地價與房價的轉化作為市場供求作用的信號,地價與房價分別反映了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供求關系。在整個房地產市場的運行過程中,地價與房價的轉化體現在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相互作用中。見圖3所示,象限Ⅰ和象限Ⅲ分別是房地產市場(指房地產增量市場)和土地市場,在兩個市場中供給和需求的相互作用決定了房價和地價的大小。房價(房價Ⅰ)高漲代表了房地產市場的需求旺盛(見象限Ⅰ),當該價格高于房地產產品的成本價格時,便會形成對房地產產品的需求;當市場內的空置房屋不能滿足其需求時,對房地產產品的需求會通過容積率的作用轉化為對土地的需求(見象限Ⅱ);開發商會依據此時增量市場的價格決定待開發地塊的需求價格(地價Ⅰ),當土地的需求價格高于土地的供給價格時,由土地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決定了土地的交易價格(地價Ⅱ),新的地塊被開發(見象限Ⅲ);這時的地價經過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轉為新的房地產增量的價格(房價Ⅱ),土地增量轉為房地產增量(見象限Ⅳ),當作為供給價格的房價Ⅱ小于或等于房屋當時的需求價格時,房地產市場的交易產生。圖3中所示房價Ⅰ和房價Ⅱ相等,表明房地產增量市場與土地市場都達到了均衡狀態,這只是一種理論上的論證;實際市場運行過程中,房價Ⅰ和房價Ⅱ總是不能達到相等,房地產市場總是在波動中運行。因此,從上述地價與房價的轉化過程中可以看出,地價和房價分別是由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供給和需求來決定的。在地價和房價的轉換過程中,出現了兩個房價——房價Ⅰ和房價Ⅱ及兩個地價——地價Ⅰ和地價Ⅱ,它們分別是房屋和土地的需求價格和供給價格。在實際的市場中,地價主要是一種需求價格(地價Ⅰ),它受房價Ⅰ的影響較大,當房價Ⅰ上升時,地價Ⅰ也會上漲,國土部門所說“地價是由房價決定的,房價高與地價無關”便是從這個角度出發考慮的。而房價不僅是一種需求價格,也是一種供給價格(房價Ⅱ),地價Ⅱ是它的一項成本,地價Ⅱ的上升必定會引起房價Ⅱ上漲,因此,開發商和社會人士認為“北京房價高,是由地價高所導致”。 ;這兩種觀點都只是看到了地價和房價關系的一個方面,實際上地價和房價的升降是由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當時的供給和需求條件來決定的,而不是由房價來決定地價,或由地價決定房價,地價和房價的上漲最終是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對房屋土地需求的增加引起的。因此,籠統地說房價高決定了地價高,或地價高決定了房價高,都是片面的,對房價和地價的因果關系要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時點來分析。二 ;地價與房價的數學關系在地價與房價因果關系的分析中,出現了兩個房價和兩個地價,分別代表了需求傳導和供給傳導的過程。不論從哪一個過程來看,房價的主要組成都是地價、建安造價和各種稅費(包括管理費、銷售費用、利息、稅費及合理利潤)[4]。設P代表房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PL代表地價(元/平方米土地面積),C代表建筑物的建安造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γ代表所有的稅費(包括管理費、銷售費用、利息、稅費及合理利潤)率(%),F代表容積率(%)。首先,將地價PL ;(元/平方米土地面積)轉化為樓面地價PL0(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其公式為:(1)其次,根據增量房地產價格的含義得出增量房地產價格的表達式: ;(2)最后,將公式(1)代入公式(2),整理可得: ;(3)設(1+γ)=A,C×(1+γ)=B,A和B為任一不為零的常數,則可得: ;(4)從公式(3)和(4)中,可以看出:第一,地價與房價之間為線性正相關關系;第二,地價與房價之間影響的程度因建安成本、稅費率和容積率的不同而不同;第三,由于受社會技術水平及可持續發展條件的限制,建安成本和容積率的調整量有限。因此,稅費率應該是*府調控地價與房價關系的主要切入點。三 ;*策建議土地市場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龍頭,通過土地市場的科學調控,*府可以協調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論文通過地價與房價關系的探討,建立了土地市場與房地產市場的聯系,從地價與房價的關系分析中,可以得到三點與土地市場調控有關的啟示:1. ;地價是由市場決定的,它不應該作為*府直接調控的指標從地價與房價的轉化中可以看出地價的決定過程:地價Ⅰ由當期房價(房價Ⅰ)決定,反映了當期土地出讓市場的需求;地價Ⅱ由當期土地市場供求作用形成,決定了下一期房價的供給水平(房價Ⅱ)。這里,無論哪一個地價都不是由人為因素控制決定的。因此,地價是由房地產市場內部運行決定的,調控土地出讓市場,地價不應該是直接調控的因素,它應該由市場機制去決定。因此,在土地出讓的過程中,要盡量采用最能反映市場條件的拍賣方式。2. ;土地出讓量是調控土地出讓市場及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直接指標 ;反映供給水平的地價Ⅱ是由土地出讓量決定的,土地出讓量是當期土地的供給水平,它的大小是由地價Ⅰ決定的;并且,它通過地價Ⅱ決定了整個房地產市場新周期的運行。因此,土地出讓量聯系著整個房地產市場的供給和需求,是新周期房地產市場運行的源頭。因此,土地出讓量是調控土地出讓市場乃至整個房地產市場的直接因素。3. ;土地出讓量的大小要根據市場條件而定 ;由地價與房價的轉化過程可以看出,土地出讓量的大小是由反映市場需求水平的地價Ⅰ決定的,而不是人為任意確定的。如果地價Ⅰ的水平大大高于前一期的地價Ⅱ水平,反映出市場對土地需求強烈,則要增加土地出讓量,以平抑地價的上升。反之,如果地價Ⅰ的水平大大低于前一期的地價Ⅱ水平,則要減少土地出讓量,防止地價的下降。總之,通過對地價與房價因果關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價的大小是由房地產市場本身確定的,*府對土地出讓市場進行調控,主要的調控指標不應該是地價,而是土地出讓量;并且,土地出讓量的大小也要根據市場條件來調整,不能主觀確定。通過對地價與房價數量關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價與房價呈線性正相關關系,影響它們的關系的主要因素是稅費率、建安成本和容積率,調整稅費率可以作為調整地價與房價關系的主要手段。 ;

    從經濟生活角度分析如何改變當前房價居高不下的狀況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當今中國房價之所以高居不下,原因很多,拋開那些所謂黑幕不談,我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幾個: 一:需求過旺。馬克思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供求關系是決定商品價格的主要因素。大家都知道房地產是暴利行業,房價是虛高,但為什么就是降不下來呢?那么多人抵制高房價不買房,房產商為什么還能堅守高房價而不破產呢? 最主要的原因:有大量住房的需求。在高需求的大環境下,物以稀為貴,所以價格降不下來,那有人會問真的有大量住房的需求嗎?這么多買房者從哪里來?看了我下面的分析就會明白: 最近的十多年來,我國處在城市化進程最快、城市擴張最快的階段,全國幾乎每個大城市規模都在快速的擴張,尤其是人口規模,以湖南省會長沙為例,最近十年人口可能擴張了一倍不止,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呢?有以下幾個原因:最重要的原因是經濟的發展農村人大量不斷的涌入城市打工,做生意,截至2008年底,中國有兩億多農民在城里打工,這些人雖然大部分不會成為永久城市居民,但他們在城里一樣需要住房。第二個原因:隨著大學擴招,這些年每年中國有幾百萬的由農村出來的大學生畢業生到城里工作,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人會成為永久的城市居民。第三個原因:每年都會有一批相當數量的出身農村、在城市定居的人產生他們的下一代,而這些人的父母是農村人,即使他們父母死亡,減少的也是農村人口,并不能抵消他們的下一代。 以上三個原因注定城市人口的會急劇擴張,而房子建設的速度趕不上人口擴張的速度,這樣就會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一個商品只要供不應求,那么它的價格就會高,這是一個基本市場經濟的規律。最能給這種說法的提供佐證的城市就是深圳。為什么多年來深圳房價的上漲速度是全國之最?眾所周知,深圳是一個新興移民城市,它的居民75%以上是外來的移民,而且這些移民絕大部分是二三十歲的青壯年,即使最早的一批移民,現平均年齡我估計也不會超過45歲,所以深圳老人死亡量很少,而這些深圳年輕的移民絕大部分還都會產生下一代,甚至下二代,所以人口會膨脹得很快,這就是為什么多年來深圳的房價是全國上漲最快的原因,我估計在未來30年內,深圳還會是中國房價最高的城市!而這種城市人口急劇增加的情況,我認為今后的十多年內在我國的大中城市中會持續出現,從過去的十多年到未來的十多年年是中國的人口城市化發展最快的時期,農村人口將大量減少,城市人口將大量增加,最終達到西方發達國家那樣比率。 二:地價過高。地價是否高從下面的調查結果可看出來:近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房地產項目用地地價專項調查結果。全國620個樓盤,地價占房價平均比例為23.2%,其中,比例在30%以下的約占項目總數的78%。而前不久,一位鄭州的開發商向提供的一份樓盤成本清單,樓面地價占到售價的40%,國土部門在地價的統計上忽略了大中城市與偏遠、小城市的差別。土地價格在房價中的比重應該根據具體的城市情況而言,偏遠、小城市中,地價在房價中的比例并不會太高,這些地方土地價格很低,不能反映出實際的成交水平,但是對一些大中城市來說,這樣的數據在30%-40%,甚至以上都很正常。據報道,2006南京棲霞區的地價成本既然占了房屋成本的37%,這樣的比例顯然過高。北京、上海個別地價占房價的比例不含稅費甚至達到70%。以上數據已經充分說明地價高是不爭事實。地價為什么會高? 地價高的一個簡單原因大家都知道:城市的土地是有限的。隨著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可用于建房的土地當然也就越來越少,土地越來越稀缺,地價當然就越高,但這并不是地價高的全部原因,甚至不是主要原因。地價高的主要原因是:國有土地被市場化,被用來拍賣,*府此舉的目的是要靠賣地來增加財*收入(賣地是最快捷、最輕松、最方便增加*府財*收入的辦法)。在我的印象中凡是用來拍賣的東西都是奢侈品,都會高出實際價值很多倍,開發商為了能拿地,也只能頻頻舉牌,拼了老命那怕明天去討米也得把地拿下,反正最后轉嫁給買房者就行了,于是天價地王頻頻出現了。 地價高了,房價毫無疑問就高了,其實按常理來說:一個人生下來本就應該有一塊屬于自己的居住的土地,但在中國由于土地是國有的,所以得花錢去得到這塊屬于自己的土地。花錢買地并沒有什么,因為賣地的錢最終還是要用在老百姓身上(前提賣地過程中沒有黑幕,賣地的錢不被貪污挪用),所以地價高并不都是壞事,不但不都是壞事,我還認為地價高(這個高是適度的高)至少有三大好處:一、地價高可以保護土地資源不胡亂開發。二、地價高可以給最多的老百姓帶來利益,如果地價降低,*府公共財*收入必然減少,用在全體老百姓身上的錢也將減少,所以地價降低得到實惠的只是買房的人,不買房的人利益其實是受損的,而現在的中國能買得起房的還是相對富裕的階層,所以地價高相當于從富人那里拿更多的錢用在窮人的身上,所以地價高可以起到減少貧富差距、殺富濟貧的作用。三、地價高可以為*府募集到更多的用于各種國家工程、公共設施建設的錢。雖然地價高有好處,但我認為中國的地價已經高的離譜,超出絕大老百姓的承受能力,這就不是好事而是壞事了。 三:房地產行業有暴利。房地產是暴利行業地球人都知道,也是幾乎所有中國老百姓的共識,這一點從地產商占中國富豪的比例也可看出來。說到地產開發商,中國的老百姓總是在前面冠以“黑心”二字,老百姓沒幾個不恨地產商恨得咬牙切齒的。我認為凡是一個城市居民的平均月收入不能買一平米的房價都是暴利,依照這個標準現今的房價是暴利中的暴利!既然是暴利,大家又那么恨,為什么*府不管一管呢?我覺得原因是*府不好管,也管不了,甚至也不愿管。一方面中國現階段推行的是市場經濟,*府不便也不能對房價強行限價,甚至連太多的干預也不能,你土地都拿來拍賣了,好意思管人家的房子賣什么價嗎?所以在打壓高房價上,*府只能出臺一些隔靴搔癢的措施。另一方面因為高房價對*府許多方面有利,所以*府也多年來一直在猶豫不定中觀望,在是否出手打壓房價中搖擺不定。 其實中國的樓市有許多悖論,其中一個最明顯的悖論是:一方面*府想抑制高房價,給老百姓一個交代,但另一方面又不愿失去房產商給*府和各相關產業(與房地產相關的行業太多了,房地產不景氣會影響很多行業)提供的巨大利益和機會,這個悖論導致*府采取的措施也出現了一個奇怪的悖論:比如08年*府為了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出臺了許多措施,緊縮銀根,打擊囤地,限期開發,提高貸款利率,打擊炒房,加大了房屋交易成本等,以減少房屋的成交量,想使房產商迫于資金壓力而降價銷售,但這些措施提高房產商開發成本的同時也大大提高了老百姓購房的成本,銀行提息,增加交易稅都讓老百姓買房多掏錢,而開發商被提高了成本后,必然將成本轉嫁給買房者,寧愿死扛也不降價,而房產商有銀行的暗中支持,往往能扛過去,最后導致的結果是老百姓望眼欲穿也沒盼來房價真正降下來,房產商沒跨,老百姓等不急了。這樣就陷入一個怪圈:想讓房產商降價得打擊房地產,讓房子不好賣,房子不好賣,房產商付出成本更高,更不愿降價;而國家扶持房地產,讓房子好賣了,房地商更不會降價(好賣了傻子才降!),總之房價就是降不下來。所以08年國家提出方案并沒有達到真正長期降低房價的目的。 其實出現這種悖論結果的主要原因還是zf對*策的執行不徹底不堅定,執行的時間不夠長,08年打擊高房價,金融危機來了09年又變成扶持房地產,說到底,zf和銀行還是站在房產商那邊,不愿看著房產商死。其實將中國樓價降下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降低地價,但*府不愿那樣做,那樣做zf的財*收入得少多少啊。另外開發商能堅持暴利不降價的很大原因是有銀行的支持,銀行為什么愿意支持房產開發商? 原因很簡單,他們是同一條繩上的螞蚱,有共同的利益。銀行要靠低風險的高利率的貸款給買房者和房產開發商發財(低風險是因為房子擺在那呢),房產商靠賣高價房發財。銀行、房產商是利益共同體,這其實才是房地產暴利的根本源泉,最不愿看到房產商垮臺的就是銀行,房產商就是銀行的惠仁腎寶,你好,我也好!銀行和房地產開發商的關系,說得難聽點,就是狼和狽的關系,樓價越高,買不起樓的人就越多,跟銀行按揭貸款買樓的人越多,跟銀行借的錢也就越多,銀行賺的就越多,按揭貸款給買樓的人是銀行最喜歡的貸款方式,這種貸款風險最小,而收益很高。正因為房產商和銀行的這種雙贏、互惠關系,房產商才會得到銀行的全力支持,有了銀行雄厚資金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商才有底氣,才不怕老百姓持幣觀望,才不怕老百姓發起的不買房運動,才可以跟老百姓打持久站。房產商想:大不了我破產,我破產了,虧的也是銀行的錢,國家的錢,老百姓的錢,要完大家一起完完,我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看你*府、銀行管不管,房產商有銀行撐腰,才敢于賣高價!

    面粉比面包貴 為什么,這句話的來歷

    內地土地交易實際上已經出現‘面粉貴過面包’的現象,也就是說土地的價格高過周邊的房價,這是很危險的事情。”

    也就是地價高出房價的悖論

    轉載請注明出處榮觀房產網 » 房價地價到底誰決定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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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縣春和景明房子有房產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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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縣春和景明的房產證是在南昌市房管局辦理的。A:南昌市西湖區房管局地址:南昌市西湖區撫生路369號B:南昌市青山湖區房管局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區南京東路699號C:南昌市青云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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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佳木斯公園壹號怎么樣誰能介紹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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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園一號地處郊區友誼路東段,前幾天路過時臨街的兩幢高層還未封頂,交工肯定不會是今年的事兒了。交通上,這個位置想去樓主提的幾個地方只能通過乘坐一路公交車才能完成,這里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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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月半島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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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價為什么突然漲那么快是誰在買房誰在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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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國我們所謂的房價高,其實就是一線城市(例如北上廣)和核心城市(例如南京重慶)房價高。一線城市(例如北上廣)和核心城市,全國一共能有多少個,全國不超過20個,而中國富人有多少,大學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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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證劃撥轉出讓房產證70平方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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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當地國土部門審核,政府批準,可以劃撥土地轉成出讓土地。大部分是按照你房產所在地段的基準地價100%交納。也有部分地方政府規定按照該地段基準地價的200%收取。現階段一般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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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興鈕店灣新村有誰知道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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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長興租房,城中區租房, 長興鈕店灣新村(歐尚斜對面)租房,戶型:1室1廳1衛1陽臺,平方:55平方米 租金:500元/月。建議您上當地的租房網上查找自己合意的房源并實地看房。望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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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沂蒙山花園是小產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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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部分產權與全部產權的不同之處在于,部分產權是強調永久使用權和繼承權,而對收益權和處分權的行使則限定在一定范圍之內。小產權房是一個狹義概念,通過政府批準有正規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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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鹽城房價今年會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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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不是房價要跌!f真正的幕后是銀行,短暫的房價下浮并不是說房價跌了,而是因為銀行大量緊縮貸款,很多人拿不到貸款所以買不到房子,局部的房價其實在漲,幅度不大,但是交易量在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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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徒新區風華麗府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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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徒新區風華麗府二手房 尋找該類房源的具體方式,共分為三種方式:1、網絡渠道:找房網,58,趕集,當地論壇等網絡尋找(優勢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勢是虛假房源多,良莠不齊);2、中介機構: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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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慶永寧北關小區是小產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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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否為大產權房很容易判斷:1,我們所說的商品房(大產權房)是要"五證"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產權的房子不會在交易市場備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貸款購買的。2,大產權的商品房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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