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者定離”是佛教術語。經常會面的人必有離散之時。意思是說世事無常,沒有不散的宴席。
“一期一祈”是日本話,也叫“一期一會”。就是通過一系列的茶道活動,包括水、飯、談、茶四大步,最后完成時使亭主和主客、從客靜心清志,由內到外自然涌現出一種“一期一會、難得一面、世當珍惜”之感,蒼涼而略帶寂寥。進而思考人生的離合、相聚的歡娛,使參與者的精神境界接受一次洗禮,達到更高的狀態——冥想中的涅槃。
謝謝你
全國房價為什么炒這么高
供給土地出讓、金融貸款、建筑市場監管、房屋的最后檢測等等這一些都不是市場經濟,而是在*府的主導之下進行的,著每一項目都能在*府某一部門找到,而房屋的分配完全是市場化,而在權利的尋租下,這個建筑變得是富人的游戲而成為窮人的夢想。尤其是土地出讓金已經成為地方*府的財*的主要來源,于是出讓土地也稱為*府的一項主要工作,甚至認為房產業是*府的主導,于是就出現了許多投機商人,鋪天蓋地的房產中介,制造業也開始做房產,而這樣依靠出讓出讓土地的經濟是不能持續的,于是出現了溫總理二會的講話。
一篇學者的文章講的很清楚:
告訴你一個震驚的高房價真相
(2010-03-10 21:55:17)
說明:如果把中國的高房價問題比喻成一只麻雀,那么,當人們從不同的角度、
深度去解剖它的時候,就會得出一個結論,這些結論會幫助我們逐漸走近真相。
擅長統計分析的王煉利女士寫的這篇分析文章,論述翔實,邏輯嚴謹,讓我們看
到了高房價背后的另一面。其實,歸根結底,高房價問題就是既得利益者對民眾
財富的掠奪問題。在高房價基礎上累積起來的巨大泡沫,將讓整個民族在未來付
出最慘烈的代價。為了民生,為了民族的未來,有識之士在努力泣血建言決策層,
促使住房回歸民生之路。感謝所有不懼壓力,為根除高房價毒瘤而努力堅守良知
和正義的人們!——暖之
轉帖:告訴你一個震驚的高房價真相
——別把表象當真相:房價高的原因不是因為地價高!
王煉利
中國房地產業中的道道坎坎實在多,人們很容易將表象當真相。將表象當真相,
有人就會偷著樂!
兩會期間,有代表說,房價高的實質是地價高 ,需要將地價降下來。這種說
法獲得代表們一片掌聲!
人們普遍認為,土地是國家的,國家只要將地價降下來,房子就不貴了。事實
是這樣嗎?人們哪,你們太不明真相了!
當然,我以前也曾經這樣認為過。但“認為”只是種感覺,感覺不能作為依據,
我必須找事實做佐證,為了找到佐證,在2006年底,我根據在權威的“上海市房
地產估價師協會網”上登載的2003年到2006 年9月的《上海市有償使用地塊匯總
表》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信息中心網公布的《上海市城鎮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
和開發利用情況向社會公布情況匯總表》,按照每一個土地出讓合同號,將每一
個出讓地塊的地點、地塊面積、有償使用方式(分掛牌出讓、協議出讓、項目招
標出讓、公開招標出讓等)、土地用途(分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商品住宅用地、
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實收土地出讓金等逐一進行統計分析,得出了令我自己大
吃一驚的結論:在房價高漲的2004年和2005 年,*府部門收的土地出讓金低得
驚人!同時我也發現了為什么土地出讓金會這么低的秘密、土地出讓制度的弊端
根源在哪里——我畢竟搞了十年建筑安裝工程預算,九十年代初就持有上海市審
計局頒發的建筑工程審計崗位證書、安裝工程審計崗位證書。
本著一個工程技術人員的良知,我寫了3.5萬字的《弊病叢生的現行土地使用
權出讓制度和土地儲備制度——解剖上海土地麻雀》,將發現的問題圖表化,并
將分析的步驟一一列出。此文在高層內參《香港傳真》上全文刊登。
2007年4月初,中央電視臺《新聞調查》欄目打電話給我,說他們接到舉報,
要來上海調查有關陸家嘴中央公寓樓盤買賣方面的問題,柴靜聽人介紹說我對上
海房地產問題有頗多分析,就希望我能接受采訪,主要讓談我對土地出讓制度和
土地儲備制度的看法。我就在浦東東方路向城路上的一家賓館接受了央視的采訪。
柴靜提問,我回答。錄制完畢,告訴我將在4月21日的晚上央視一套《新聞調查》
時段播放。到了4月21日早晨,《新聞調查》欄目的小伙子仲偉寧打電話給我,
說有關我的鏡頭全部刪了,領導通不過。他一個勁地向我道歉,而我一個勁地說:
“沒有關系,沒有關系,你們知道了一些真相也就可以了。”仲偉寧在電話中問:“王老師,你的心態怎么那么好?”我回答“我根本就沒有指望過能播出!”
無獨有偶,《經濟觀察報》主編仲偉志看了此文后,讓我分成幾篇,《經濟觀
察報》準備分期刊登,我分成了六篇,寄給了《經濟觀察報》,仲偉志說改得很
好。但是我很快又接到他的電郵,說是不方便登載了。
完整的《弊病叢生的現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和土地儲備制度——解剖上海土
地麻雀》一文,應該將土地價并不決定房價高低、相反,是房價拖漲了地價的真
相梳理清楚了,可是,這是一篇用大量表格說明問題的文章——我分析的依據《上海市有償使用地塊匯總表》、《上海市城鎮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情況向社會公布情況匯總表》就是由幾千個土地出讓項目組成的表格,經過我的整理,
這些表格“活”了,能說話了,能說明問題了!但我不可能在博客上發表這樣的表
格,所以,認真的讀者要信服我分析的結果,還真需要看我的全文。不過,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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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不允許我發表表格,我就在此簡單敘述一下。相信還是能達到澄清事實的目
的。
(一)*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是出乎想象的低;在土地一級市場上,
土地價格是出乎想象的低。
在用人民幣計取土地出讓金的統計數字中,2003年,上海出讓土地面積6102
萬平方米,*府實收土地出讓金91.75億,出讓每平方米土地*府收取不過150.4
元,2004年,出讓6573.2萬平方米,*府實收出讓金140億,平均出讓金價213
元,2005年,出讓5941.3萬平方米,實收出讓金100.4億,平均出讓金單價169
元,2006年1~9月,出讓面積3637.2萬平方米,實收出讓金50.1億,平均出讓
金單價137.9元。(此處統計的出讓土地面積數字比《上海統計年鑒》公布的少2
%,因為我將缺乏對應的土地出讓金數額的出讓面積項都剔除了)
在土地一級市場上(即*府直接收取土地出讓金的市場上),由于土地出讓的
方式分掛牌出讓、協議出讓、項目招標出讓、公開招標出讓等,每種出讓方式*
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都是不一樣的。其中,“掛牌出讓”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最高,
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和協議出讓收取的土地出讓金都很低,工業用地又比住宅用
地收取的出讓金低出許多。按“平均價”計,2005年“掛牌出讓土地價”是3644元
/m2,“協議出讓土地價”是1542元/m2,“公開招標出讓土地價”1363元/m2,“項
目招標出讓土地價”740元/m2,“邀請招標出讓土地價”647元,沒有前綴的“招標
出讓土地價”是1625元/m2,另外還有“公開招標”的特例,譬如土地出讓合同 “滬
房地普字(2005)040號”,是普陀區的金光北塊一期配套房,土地價每平方米324
元,樓面價218元。再譬如在浦江鎮的六塊世博會動遷基地,土地面積共67.73
萬平方米,土地等級為六級,土地出讓合同是 “滬閔房地(2005)230、231、242、
243、247、248號”,筆者在《上海市有償使用地塊一覽表中》查到在這六塊土地
上,*府實收土地出讓金總價是568.97萬元人民幣,再根據*府實收土地出讓金
是土地總價的30%的規定,計算出土地總價(也就是得地者付出的總價)是1896
萬,這樣,每平方米的土地單價是1896/67.7=28元/m2,由于這六個地塊容積率
都為1,土地單價28元也就等于樓面單價28 元。*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單價則
是568.97/67.7=8.4元/m2。這樣的土地價和土地出讓金價,能說高么?低到不可
想象呵!
2004年,地處黃金地段的老西門和豫園的“城鎮單一住宅用地”的“協議出讓”
樓面價只有每平方米112.5元、67.7元,土地單價274.5元、161.1元,出讓土地
面積分別是9.4萬平方米和14.9萬平方米(合同號:黃房地【2004】57號、64
號,土地單價根據*府實收出讓金單價是土地單價的30%計算,*府實收出讓金
是773.7萬和721.8萬元),這樣便宜的土地價,不知道這些位于中心區中的核心
區的拆遷戶的拆遷補貼是多少?在這23.33萬平方米 “城鎮單一住宅用地”上造的
房子,又會以什么價格賣出去?
為了招商引資,上海的工業地價是很便宜的——到2006年上半年,上海八級、
九級地段的工業用地協議出讓單價有的還不到90元(樓面價),普遍是133元(樓
面價)、175元(樓面價),最多200元(樓面價)
(二)人們所說的“地價高”到底是怎么回事?
關于“地價高”的問題,我們必須將最后得地造房子的房地產商和最初從*府手
中轉讓到土地的房地產商分開,能從*府手中用很便宜的價錢轉讓到土地的,往
往不是最終造房子的。我有個朋友屬于“最后造房子”的房地產商,他告訴我,他
造房子用的地,都是轉賣過三、四次了;有的房地產商造房用地,是經轉賣了五、
六次,地價對于他們,當然是太貴了。我這個朋友還說,他不會做直接從*府手
中得地的夢。即使土地轉賣了三、四次,他還是有賺的。
房價漲帶動了地價漲是假象,從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信息中心傳來的
數據這樣顯示:與飛漲的房價相比,地價上漲是不足道的。2003年5月,與南京
路永安公司只隔一條馬路的九江路福建中路6713平方米商業用地出讓,每平方米
樓面價6252元人民幣;2005 年9月,與大世界只隔二條馬路的金陵東路*路
3998平方米商業用地出讓,每平方米樓面價6631元人民幣,兩年多時間內,上
海最繁華商業地段的商業地價就只上漲了6%!而這兩年多的時間里,住宅房價
上漲了多少?當然地價的確在漲,那主要是“掛牌出讓”的土地價在漲。但掛牌出
讓的土地僅占2004年、2005年上海市*府對房地產業土地供應面積的5%、11%!
因此,起碼2006年的房價上漲是沒有理由從“土地上漲”中找借口的!
由于地價對于房產開發的影響是滯后的,2006年前后還在使用前幾年置下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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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地的房地產商,他們喊“地價漲”,是為進一步漲房價找借口。
不明真相的人說“地價上漲影響房價”,其實把因果關系搞顛倒了——總是先漲
房價,再漲地價的。沒看到還未等土地“升值”,房價就上躥得老高了!
這兩年的土地價我是沒有作統計分析,因為從2003年到2006年我做了這么詳細
的計算,有關方面就是不理你,我也不勞神了,反正已有的計算足夠能說明問題
了。
大家今天知道了*府供應的土地非但不貴而且還是“超低價”,然而土地一級市
場的“超低價”并非是為市民“超低”的,土地一級市場的“超低價”的存在只是為了
讓房地產商中的“鳳毛麟角”將從一級市場得來土地能炒賣出個好價錢,同時又能
使土地轉讓市場四茬五茬的接盤者多少也有點錢賺。至于買房者,注定是被宰的。
如果不是這樣,那么,一級市場上的土地有什么理由這么便宜?
(三)土地出讓金分“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兩部分
現行的土地出讓制度是照搬香港的。在香港,這個制度為港英*府的財*收入
服務,誰出價高誰得地,土地出讓金就是一次收取整個出讓期限內各個年度地租
的貼現值總和。在內地,這個制度主要為相關利益者服務,這個制度的核心不在
于收取出讓金本身,而在于要收取“出讓土地使有權過程中產生的‘交易費用’”,
因此,土地出讓金分為“桌面上的”和“桌面下的”兩部分。
在我們這里,土地出讓如同其他國有資產出讓一樣,買賣雙方都在算兩筆賬。
一筆賬是土地(國有資產)本身值多少錢,一筆賬是要得到這塊土地(這筆國有
資產)的使用權需要付多少“交易費用”。即賬面價格(有沒有低估暫且不管)和
交易價格。這兩部分價格合計就構成國有土地或國有資產出讓的全部價格。在市
場經濟發達國家發達地區,這兩筆賬是一會事,土地所值(資產所值)就等于為
了得這塊土地(這筆資產)所需要支付的,而我們這里,一筆生意就必須算兩筆
賬。因為兩筆賬的“落入口袋”不一樣。在香港,全部土地出讓金歸香港*府,在
我們這里,是“桌面上的”出讓金歸*府財*,“桌面下的”歸誰則除了“案發”,只
有天曉得。
在香港,*府掌握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但誰來承讓土地使用權,由市場來
說話,由“出價”來說話,出價高者得地,天經地義。在內地,*府不但掌握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權利,還掌握“由誰來受讓土地使用權”的決定權。這兩個權利哪個
大?當然后一個大!那怎樣得到后一個權利?一靠“關系”,二才是“金錢”。因為中國凡能在生意場上稱得上“關系”的,這“關系”的價值往往遠不夠用金錢來衡量!
話說回來,“關系”是比金錢金貴,但金錢也能換來“關系”。所以,才有“桌面下”
的交易。
因為存在桌面下的交易,桌面上的交易價格才“看起來很便宜”。“少收土地出
讓金”少收的是進入財*的部分,少收的是“桌面上”的部分,另有“桌面下”的部分、
進入“關系”口袋的部分是不見陽光的。那得地者會“虧”嗎?才不會。需要得地的
商人非常精確地掌握著與*府打交道的得失分寸:本來得一塊地應該花消1000
萬元,其中30%是繳納土地出讓金,70%是支付開發成本;經過“操作”,“桌面上”
交200萬土地出讓金,“桌面上”交467萬開發成本,“桌面下”的“交易費用”233
萬,房地產商總計化900萬就得到了土地,整整省去10%的得地費用,還落得皆
大歡喜。而官方宣布的中標價是667萬:30%的土地出讓金是200萬,70%的開
發成本是467萬,全都上繳*府有關部門,真是天衣無縫。若問為什么是這個中
標價?你管得著嗎!
那些栽在“土地”上的官員,不就是這么“栽”的嗎?我承認我沒有證據,官方沒
有具體公布過“栽倒”的官員“栽”的過程,然而我是根據數據在懷疑,由懷疑導出
我這樣的推理。
(四)*府官員和房地產商怎樣分好處的?
*府從“土地使用權利出讓”中得到了土地出讓金,但更重要的是官員個人來自
得到了得地者——主要是房地產商支付的不進入財*的 “得地權利交易費”,這兩
項就是內地*府和*府官員在“土地使用權利出讓”中的全部所得。房地產商也有
所得,他實際交付的土地費用比應該交付的要少,這也是房地產商的一種所得,
但這決不是房地產商從現有土地制度中的主要得益之處,房地產商的主要得益之
處是:有轉讓、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即有著炒賣土地包括炒賣土地上
附著物——房產的權利。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給了土地轉讓以限制,限制條件是
“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但是,法律條文是敵不過房地產商的智慧的,現在有幾個房地產商是在轉讓房產地產的?他們是“轉讓房地產公司”!
房地產公司大多是項目工程公司,轉讓了公司就等于轉讓了項目工程;轉讓房產
地產等具體工程還要交土地增值稅,轉讓公司連土地增值稅都免去了——全部歸
地方*府所得的、房地產業繳納比例達70%的土地增值稅,偏偏是地方*府最不
肯積極收取的稅收!1999年到2005年,全國的地方稅務局總共只收到298.4億土
地增值稅,并且47%是2005年這一年繳納的!而298.4億土地增值稅只占同期地
方稅收40769.4億的0.7%(見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務公開→稅收統計),298.4
億中屬于房地產業支付的大約還只有200億。
2006年12月31日,**頒布第483號令修改土地使用稅率,這個修改讓外
資企業用地稅率與內資企業用地稅率得到了統一,但由于房地產業繳納的城鎮土
地使用稅不過占整個土地使用稅的4%,即使修改后城鎮土地使用稅率比原先提
高兩倍,城鎮土地使用稅提高部分的承擔主體95%以上仍是非房地產企業。
*府之所以不忍收房地產業的稅費、*府之所以給房地產商炒賣土地炒賣房產
的權利,在于最初幾代房地產商與*府有著千絲萬縷的情意,*府官員利益與房
地產商的利益已經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了。
在上海的土地出讓中,還有一種讓房地產商“靠*策得地”的說法。這是怎么操
作的呢?出讓土地面積分為“項目建設用地面積”和“帶征地面積”。所謂帶征地,
是不屬于項目建設用地的附帶征地,是應*府需要而“帶征”,其用途多屬于“公共
用地”。本來,土地出讓總價是按項目建設用地面積計算的,開發商需要的只是項
目建設用地;但你要得到建設用地,就要在帶征地上承擔土地開發費用,開發后
的土地仍歸*府。所謂“靠*策得地”,就是你得答應為*府免費開發一塊土地,
*府才會根據這個*策給你需要的一塊土地。而房地產商開發“帶征地”則是盼望
“行得春風有夏雨”,盼望*府的回報能超過房地產商在帶征地上付出的“開發費
用”。
這也能稱為市場?很難。
但我們因此理解了*府不愿多收房地產商稅費的經濟學意義——本來就不是
市場交易,怎么能要求這個交易按市場規律辦事?
不是市場交易,房價地價上漲的借口就被釜底抽薪。
(五)是中國法律在支持中國房價的暴漲
**第55號令第四條賦予“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
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的權利,《物權法》第一百
四十三條這樣制訂:“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
贈與或者抵押。”這就顛覆了羅馬法系中使用權者不得有處分權的規定。處分權是
所有權四項基本權能(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核心,處分權包括了轉讓、
出租、抵押、贈與、繼承、銷售、封存、丟棄等權利。**第55號令和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使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受讓者具備了處分權,使用權就成了事實上
的“有期限的所有權”。我國的土地出讓制度就成了允許和鼓勵土地炒賣、允許和
鼓勵不動產炒賣的制度——“炒賣”皆因“處分權”而來——如果沒有轉租權、轉讓
權、抵押權等“處分權”,土地就不可能通過土地使用權利的交易而增值,土地使
用權也就不過是實物意義上的對土地的“使用”而已。
使用權人兼擁有處分權,這在西方法律制度中幾乎是沒有先例的。公元六世紀
制定的《法學總論》即羅馬私法第五篇中明確規定:“使用權人不能把使用權出賣、
出租或無償讓與他人”;《法國民法典》第631 條規定:“使用權人不得出租或出
讓其權利于他人。”;《德國民法典》第1080條條文是:“用益權不得轉讓。”“用
益權既不得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或者再設定用益權。”用益權是所有權的組成部
分,是比使用權內容更廣的一種權利,用益權不得轉讓抵押,使用權更談不上轉
讓抵押了。
為什么呢?因為“轉讓、出租、抵押”這些“處分權”才構成了所有權中的核心權
利。當所有權者把使用權出讓后,使用權者行使“轉讓、出租、抵押”權利勢必會
削弱所有權者的權益!試想,如果是你的房子出租給別人后被別人轉租出去、你
的房子出租給別人后被別人抵押了,你作為所有者,你的利益不是被削弱、被侵
犯了嗎?所以,民法法系都明文禁止對“使用權”這個權利的出租、抵押、轉讓。
普通法法系的英國法律允許不動產承租人對不動產的轉租轉讓,但大多數不動產
所有者卻通過立契約的形式禁止承租人轉租轉讓,即不讓出租權、抵押權、轉讓
權來削弱自己的所有權。
然而,西方法律制度中對使用權人的權限限制,到了我們這里是反其道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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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有期限的所有權,就是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的實質。并且這種有期
限的所有權在我國還被提前兌現——我國規定房地產企業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
25%就能動用轉讓權,國外的慣例是土地承租人在完成全部建筑物以前,不得轉
讓土地使用權——因為房產和地產不能分割交易。
所以,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就是由土地使用者動用“處分權”來“處分”使
用權的制度,是讓“使用權”為“處分權”服務的制度。而我國房價的暴漲,就是因
為土地使用權被土地使用者“處分”而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必然的惡果。
自從二十世紀最后十年中國的特大城市上海移植了香港土地制度中的核心部
分——批租出讓土地使用權、并準許轉讓、抵押、轉租土地使用權開始,中國的
城市就都步入了高房價、高地價的陷阱——土地炒賣就是由于土地的使用權者具
有了對土地使用權的出租權、抵押權、轉讓權所致,而在市場經濟的鼻祖西方國
家,公有土地國家不準這么做,私人土地業主一般不會同意這么做。也因此,這
些國家“市場化”了幾百年,老百姓的住宅用地價并沒有因為“市場化”而“化”上去。
必須指出,當十九世紀精于法律的港英*府制訂了把出租權、抵押權、轉讓權
全都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港英*府的殖民心態就曝露無遺——正是因為
他們出讓的土地本來就是中國“出借”給他們的,他們不會對真正的土地主人負責,在使用權與所有權分離的前提下,讓使用權人能同時具有對使用權的出租、抵押、轉讓等“處分權利”,這正是港英當局用法律形式對炒賣地產者提供的“炒賣權”保障——所以香港的房價地價都很高呀!
這個制度移植到我們這里,自然也導致了我們這里的房價飆升。于是我們不得
不問:我們移植這個制度是為了什么?就為了侵害土地所有權人——全體人民的
利益?就是為了方便一部分房地產商炒賣土地炒賣房屋?邏輯很難解釋得通。
極限挑戰哪一期
上兩個圖的內容是《極限挑戰第三季》第十期:長·大·成·人
本期節目原來是作為極限挑戰第三季最后一期拍攝的,拍攝地點在哈爾濱,因為某種原因調到第十期播出,很感人。
極限男人幫重回青蔥年代,體驗父輩之間的親情、友情、愛情。他們在八十年代開始工作,找到終身伴侶,九十年代卻下·崗了,上圖就是下·崗后經濟遇上問題,在彼此想辦法呢。最后大家和孩子們一齊走過時間大橋,回顧這一生發生的事,都感慨萬千,最后一起拉動開關
在人氣歌謠有一期泫雅和張賢勝一起表演【到這來】這首歌最后張賢勝把泫雅抱起來時,泫雅問什么要遮住張賢
貌似是因為賢勝的手抱得地方是泫雅的胸,泫雅把手抬起來,手肘部分剛好遮住哪里,
有人看等著我2019最新一期了嗎?跟之前幾期比怎么樣?
等著我
播出時間:每周二22:30播出
最新一期:更新至20190319
類型:內地/真人秀/情感/生活
播出平臺:CCTV-1
主持人:倪萍
更新時間:2019-03-20 08:26:05
在節目開播當天,節目擁有2000多名活躍用戶和近700名新用戶,與播出前的數據相比,在播出后1小時內發布了100多篇主題帖子。活躍用戶數量、新用戶數量和帖子數量都增加了近10倍。在節目播出當天,該節目的官方微博將粉絲數量增加了10萬多人,并引發了許多網民對討論的回應。
在節目播出當天,該節目的官方微信官方賬號也增加了對300多人的關注,并收到了大量觀眾的評論。自該節目播出40多集以來,該平臺已幫助5600名來電者和600多個家庭團聚,成功率為60%。
節目官方網站注冊用戶18373人,發布搜索信息30964條,收集線索3594條。百度官方的鐵霸、微博、微信官方賬號和手機客戶端每天都會收到成千上萬的搜索信息。
自啟動以來,該項目一直受到包括專家在內的專家的好評,幾乎沒有糟糕的評論。據節目制片人楊新剛暗示,《等著我》在講究真實性的同時,更垂青社會效益而非貿易代價;而廣電總局進展研討中央副主任楊明品稱,《等著我》是一檔通報正能量的電視節目。
有人看等著我2019最新一期了嗎?跟之前幾期比怎么樣?
《等著我》作為一檔尋親類的公益節目,可以說每一期都能夠帶來不少的看點和淚點。這樣的尋人類公益節目既能夠幫助尋夢人找到自己的家人,也給予了觀眾一個勇于尋找自己失散親人的一種決心和勇氣。新一期的節目依然是尋找十三的親人,如果真的要找出一些不同點出來的話,可能就在于這個失散的過程不一樣罷了。
這是4月9日最新一期的《等著我》。第一個尋找人來尋找的是自己的父親。在這個尋找人6歲的時候,她的父親把她和弟弟遺棄在了北京火車站。這一轉眼就是27年的時間。27年之后,姐姐想著要找回自己的爸爸,想問一下自己的爸爸為什么要遺棄自己和弟弟。而弟弟在最開始的時候是不同意尋找的,畢竟被遺棄了27年,那僅存的親情可能早就化為烏有。
第一個結果依然很虐心
第一組尋夢人找到了自己的爸爸,雖然老人沒辦法來到現場,但是兩個人的大姐代替自己的爸爸來給他們謝罪來了。原來,27年前兩個人的爸爸因為患上了精神疾病將他們姐弟倆拋棄在了車站。后來才知道老人也因為丟失了自己的一雙兒女而悔恨不已。弟弟此時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終于原諒了這個曾拋棄自己多年的父親。
看到這兒,這個故事也算是非常的圓滿了。
我想說的是,家人之間無論有什么矛盾一定要及時的進行溝通和解決,不要將這個矛盾積累下來。如果很多看似不起眼的矛盾積累的越深,可能彼此的傷害也越大。在這個故事中小伙子和姐姐是不幸的,早年的被遺棄造就了心靈上難以解開的心結。但是,兩個人又是幸運的。在他們有生之年還有能夠解開心結的機會,非常的難得。
第二個故事講的是幫助婆婆找婆婆自己媽媽的事情。原來做兒媳的原本也是個沒有媽媽的孩子,一次偶然的機會兒媳找到了自己的媽媽,并且婆婆對這個親家母照顧的也是很好。這也是兒媳為什么幫助自己的婆婆找媽媽的最初的動力所在。
最后的結果有些令人失望,婆婆的媽媽早已經離開了人世。但是,婆婆找到了自己的弟弟也算是一種心靈上的安慰。
每期都有兩個故事,每一期都非常的感人。無論是尋找人能不能找到自己的家人,這都是一個尋夢的過程。只希望天下這樣的骨肉分離少一些,只希望所有經受骨肉分離之痛的家庭能夠盡早的找到失散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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