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買賣,滿5年才能買,買后5年才能賣。
2、公租房出售的原因是,目前租金太低,連續出租15年才能收回成本, 為杜絕有人倒賣房源,管理辦法將規定租滿5年才能買,買后5年才能賣。
3、具體來說,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且已納入公租房實物保障范圍的城鎮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選擇承租或申請購買,目前公租房可買全部產權,也可買部分產權,如果購買部分產權,保障對象出資所占份額一般不低于總房價的50%。
4、如果購買的是部分產權,那么,首次購買部分產權后的5年內,可按原價繼續購買剩余的產權份額;超過5年,房價要重新核定。
5、價格方面,公租房出售價格參照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確定,并給予一定的價格優惠。優惠后均價不得低于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80%。*府部門還可以根據樓層、朝向等因素適當設置樓層差價。
6、出售公租房的收入,將被用在公租房建設、運營管理維護等支出。公租房出售后,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如果買房人想把這套房子賣掉,需在5年后向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如果購房者買的是部分產權的公租房,5年后房子,共有人按比例獲取收益。
擴展資料
租賃管理
1、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并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2、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部門制訂。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
3、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轉租或閑置,也不得用于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承租人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責令退出。承租人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的,應當退出。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
參考資料
義烏市廉租房主要分布在哪幾個地方???急急急。。。。。。。。。
上面的說錯了,像五愛和樊村的房價05年的時候還好,經過這幾年相對其他地方房價已經很高了,誠信小區的話臨近福田市場,價格也是比較高的。個人建議可以租在稠江這邊樓下村或者童店新村這里,這兩年剛造好很多房子,房租相對其他地方便宜很多,我現在住的單間帶衛有床、衣柜、電腦桌只要300一個月,加光纖寬帶也才340一個月。其他地方的話像北苑那邊也有好多舊村改造的,價格應該也跟樓下村這邊差不多。
現在的新規是不是說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呀?
可以異地公積金貸款。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的明細臺賬;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
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積金
房產有哪些類型,哪些可以進行交易?
類型如下:
房屋按照*策屬性分類有以下多種:
1、公房:國家所有的房,就好像國有土地一樣。是一種租賃關系,國家是出租者。無《土地使用權證》、無《房產證》。
2、商品房:可自由買賣,產權十分明晰(不會有國家、集體的影子)的最正常的房。有《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
3、經濟適用房: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有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向國土局交了土地出讓金之后才會有《土地使用證》。
4、限價房:可簡單理解為限房價、限地價的“兩限”商品房,但可自由進行二手房交易;供應對象為中低等收入家庭。
5、廉租房:租給困難家庭的房子,甚至連租金也是*府給的。無《土地使用證》,無《房產證》。
6、小產權房:也稱為鄉產權房,是開發商在集體(一般就是村)中建房,然后出售,因為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所以,即使購買到房子,也沒有國家給予的房產證。沒有房產證,就不能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沒有房產證在國家拆遷時不會給予補償,連遺囑與贈送這些要過法律程序的,也沒法走法律程序。無《土地使用權證》(這塊地不是國有的,而是集體的,所以沒有土地使用權證)、無《房產證》。
7、集資房:國家、集體、個人一起出資建設的房,產權按出資比例分配。集體有《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
8、房改房:國家從國有經濟轉向混合經濟,房屋改革后,允許公房買賣,用標準價或成本價購得的公房就叫作房改房(房改(房屋改革)的房子):以成本價購買的,產權歸個人所有,五年后可上市自由買賣;以標準價購買的,只擁有部分產權(但一般人不會這么做)。有《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
9、自建房:農村自有住房有的是《農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權》是鄉鎮集體頒發的,沒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房產證》。
10、存量房: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
11、解困房:是指各級地方*府為解決本地城鎮居民中特別困難戶、困難戶和擁擠戶住房問題而專門修建的住房。
12、平價房:是根據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以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解決對象,通過配售形式供應、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府劃撥,配售對象及配售價格由*府管理部門審核認定。
13、再上市房:是指職工按照房改*策購買的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可以交易的房產:
商品房
1、有產權證且沒在抵押期間。
2、不拖欠物業費、供暖費等相關費用。
3、有產權證但在按揭期間的需要通過轉按揭方式交易。
已購公房
1、有產權證且沒在抵押期間。
2 、不拖欠物業費、供暖費等相關費用。
3、原產權單位在原購房協議中未對職工購房后上市出售有特殊限制(如果原購房協議中有特殊限制,需征原產權單位同意,方可上市出售)。
4、符合各區 縣房地局的其它規定。
5、以低于房改*策的價格購買,按規定補足成本價(如優惠價或標準價出售的住宅)可上市交易。
6、符合央產上市交易的國關房改(2003)165號文件的央產。
經濟適用房
1、尚未滿五年只能以不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府相關部門收購。
2、以住滿五年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后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
擴展資料:
二手房有哪些房屋類型?從產權上看,常見的二手房有5類,分別是商品房、公房、限制類產權房、集資合作建房、回遷房。這5類房屋有的能直接上市交易,有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買賣。
一、商品房
商品房是最常見的房屋類型。二手房交易中的商品房是指通過個人或單位通過開發商購買后,已經取得房屋房產證,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
從土地立項上來講商品房可以分為普通民用住宅和非民用住宅——如商業、綜合建筑等;從用途上可劃分為住宅、公寓、別墅、寫字樓、商業建筑、工業廠房、綜合建筑等。二手房市場上老百姓最常見的商品房是住宅、公寓、別墅的民用住宅,以及商業寫字樓。
二、公房
公房又叫房改房,是指按照國家房改有關售房要求,以優惠價、標準價,或成本價向符合分房條件和已取得住房使用權的人出售的公有住房。
98年房改以后對于已經出售到個人名下的公房叫已購公房。它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質,房改時分為按照成本價、優惠價、標準價三種方式取得產權。無論是成本價、優惠價、還是標準價的房改房,它和商品房一樣,房屋產權人享有完全的產權。
1、成本價公房
這類房子是當年房改時按照*府制定的房改成本價標準來支付房價的房子。
我們知道成本價的房子跟商品房一樣房屋產權人享有完全的產權。不過由于該類房屋在取得時未繳納土地出讓金,以及在房產證首頁有“以成本價購買”等記載內容,在轉讓時產權人需按*府規定補交一定的費用后方可上市過戶。
2、標準價、優惠價公房
這兩類公房都是單位職工以標準價/優惠價購買的住房。在上市交易時,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如遇原單位已撤銷的,當地*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
無論是標準價還是優惠價購買過來的已購公房,再出售條件一樣。需要原產權單位行使或放棄優先購買權,且在上市交易前產權所有人應補齊土地出讓金,方可過戶。
三、限制類產權房
限制類產權的房屋取得所有權后在使用、轉讓等方面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交易過程也有別于其他類型的房屋。這類房屋包括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兩限房、廉租房、集體小產權房、鄉產房、使用權房屋等。
限制類房屋在二手房交易中以經濟適用房為主。它是指*府提供優惠,限定套型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建設,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策性住房。
由于取得的產權方式不同,雖屬于全完產權,但它屬于限制類產權類房屋,在使用、轉讓、出售時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
四、集資合作建房
集資合作建房是指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不以盈利為目的,通過籌集資金,共同進行建房的一種方法。此類房屋由于土地使用權為劃撥所得,在二手房上市交易、抵押、繼承等環節需要向*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
五、回遷房
回遷房分兩類:一類是城市危改回遷房,是按照城市危舊房改造的*策,將危改區內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遷或安置*策標準,被拆遷人回遷取得的新建房屋。這類房屋在二手房的交易管理中使用經濟適用房的產權管理。
另一類回遷房是發展商征收土地新建房屋時,賠給回遷戶的房子。這類房屋產權一般是商品房性質,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產權的管理跟普通商品住房一致。
房地產交易有哪些分類?交易的一般規則是什么?
1.房地產交易的分類。
按交易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房地產租賃。
按交易客體中土地權利的不同,可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與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對后者現行法大多禁止或限制其交易,因此,在我國,一般而言,房地產交易僅指前者。前者還可進一步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或劃撥性質的不同進行分類。 按交易客體所受限制的程度不同,可分為受限交易(如劃撥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產的交易,帶有福利性的住房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權的交易等)和非受限交易(如商品房交易等)。 按交易客體存在狀況的不同,可分為單純的土地使用權交易、房地產期權交易和房地產現權交易。
2.房地產交易的一般規則。房地產交易應遵循以下一般規則:
(1)房產權與地產權一同交易。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房產權與地產權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產的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只能由同一主體享有,而不能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如果由兩個主體分別享有,他們的權利就會發生沖突,各自的權利都無法行使。在房地產交易中只有遵循這一規則,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
(2)權利、義務承接。房地產交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房地產交易中,前一權利人負載于房地產上的權利義務依法或依約按序承接給后一權利人。
(3)房地產價格評估。我國剛剛建立市場機制,目前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場化的房地產價格體系,我國房地產價格構成復雜,非經專業評估難以恰當確定,故法律規定房地產交易中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準,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4)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申報。實施該制度的意義在于:進行房地產交易要依法繳納各種稅費,要求當事人如實申報成交價格,便于以此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當事人作不實申報時,國家將依法委托有關部門評估,按評估的價格作為計算稅費的依據。
(5)依法登記。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權屬變更或抵押登記,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房地產的特殊性決定了實際占有或簽訂契約都難以成為判斷房地產權利變動的科學公示方式,現代各國多采用登記公示的方法以標示房地產權利的變動。我國法律也確立了這一規則,并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未辦理權屬登記,轉讓、抵押行為無效。
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幾次?
公積金貸款最多可以使用兩次。
一個家庭(含單身)只能使用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無論婚前或婚后曾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兩人合計使用次數或一人使用次數已達到兩次使用標準的,第三次貸款將不予受理。
一、公積金能貸款的次數需考慮購房者申請公積金貸款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在公積金及分、分理處,公積金個人賬戶開戶時間滿6個月,且目前賬戶狀態為正常;
2、從您申請公積金貸款之日往前倒數六個月,公積金均為連續正常足額繳交,補繳不算正常繳交;
3、公積金賬號有六個月的繳存余額。滿足條件隨時可以申請。如果在公積金系統中查詢您已有兩次公積金貸款記錄,不能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
擴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次數可以根據公積金貸款相關規定來看,以查詢借款申請人在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中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作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認定標準,暫不查詢商業貸款記錄。
具體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申請人中任何一人均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記錄,屬于首套房貸款;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中已經有且僅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屬于第二套房貸款;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如果借款申請人中已經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記錄的,則認定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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