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屬不動產但物業屬性完全不同
就投資而言,商鋪與住房雖同屬不動產,但即使相互毗鄰,抑或是上下連體的物業,除了物理特性相同之外,物業的其他所有屬性都是完全不同的。比如商鋪的使用權限僅40年,住宅一般為70年;商鋪產權所有人的戶口不能遷入商鋪;非餐飲用商鋪不準接入煤氣等等。
同時,有些商鋪不是按套銷售,而是按最小銷售面積銷售。具體面積標準因項目而異,有100平方米的,有1000平方米的,也有不散賣的。另外,商鋪在使用中的水、電、氣、熱等需按專門的商業市*標準繳費,物業費高于普通住宅;根據經營范圍,各行業的主管部門對房屋有些特殊要求,如餐飲業要專設污水隔油池等特殊設備。由此可見,一個商業價值不大的商鋪,也不見得其價格一定要超過住宅。
2、商鋪與住宅投資性所占比例不同
作為純商鋪買賣,與住宅最大不同之處,就是投資性與實用性的比例不同。在目前市場狀況下,住宅始終以居住實用性為主,將住宅作為投資渠道始終未能成為市場主導。商鋪則反之,由于目前樓市調控*策從嚴,對住宅限購*策導致大量游資正尋求出路,故投資客會比以往有所增加。
商鋪投資就是指進行商鋪購買、租賃的行為。投資者在購買時心態本質就是以生意經營及成本節約等角度去購買,也以利潤為目標的心理,本身就是一種投資性質,更不用說純投資者的心態,故購買商鋪可視為一種完全投資行為。
住宅對于置業者來說是生活的必需品,無論是一次置業還是二次三次置業,都是為了居住,為了居家生活,也有部分人買多套房投資,但相對來說畢竟是極少數。
商鋪是一種投資產品,是一個讓財富增值的手段,商鋪對于置業者來說不是生活的必需品,是可有可無的。但是商鋪強調投資性,無論商鋪經營者還是純投資人士均以爭取最大利潤為目標,故銷售人員引導客戶購買時則應以突出高回報、低風險、利潤率高為銷售思路,吸引客戶購買,激發其購買的欲望,以介紹一種生意或一個投資計劃的方式去引導顧客購買。
3、選擇地段和環境不同
商鋪對地段和環境的要求比民宅更高。地段,地段還是地段,對于商鋪更是金科玉律。除了宏觀地段和環境外,具體位置,商鋪之間的布局和所在樓層都對商鋪有莫大的影響。民宅需要安靜優雅,而商鋪需要人氣鼎盛。
投資商鋪與投資住宅相比,需要考察的點也要多得多。
4、住宅風險小 商鋪回報高
商鋪是一種高投入、高收益的投資。按目前的商鋪價格來看,大型商業體的商鋪價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這對投資者來說是個相當高的門檻。若是投資者有足夠的眼光,商鋪的收益也是驚人的。
房價與商鋪價格的關系
你好,1、房價升,商鋪不一定就升值;所有2、你的問題主要是關于商品房價格與商業地產價格問題;3、商品房在當下的*策趨勢下,只能是弱平衡市況。
商業地產總的來說是穩中有升;4、但商業地產也有陷阱,不是所有都會上漲。
主要看周邊商業氛圍與總體開發水平。
商鋪產權都是多少年的
1、你的意思假如你跟開發商在宣傳的時候價格是10萬,但是返租十年,返租前三年的租金也假設是2萬,期滿回購的時候是(10-2)*130%=10.4萬,如租金越高。
你的回購金額越低。
這個如果到時候房價下跌了,回購可以有些保障。
2、開發商通常的做法都是用租金抵房款,這樣做的目的是少交稅收,但是就像你說的,都是你自己的錢,一旦發生糾紛需要退房,法院的依據也就是合同價格了。
建議你還是和開發商協商,合同和租金分開簽。
如果實在不能分開的,建議你在合同中增加條款把若發生退房的,賠償需要將三年的租金計算進去。
100萬商鋪二手商鋪,買過來要交多少錢過戶費用。
大致怎么算。
商鋪是專門用于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
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游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筑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過戶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于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托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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