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調控*策不出,房價繼續暴漲,漲到一定程度,會崩,那時候就真的會降價了。現在看來,降不了。因為積攢的能量不足以讓樓市崩盤。剛需很快就接盤了。
國家為什么要控制房價呢?
對擁有多套房征收的稅種叫房產稅,目前房產稅只在重慶和上海試點,還沒有進入全國推廣階段,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
上海:上海人二套房,超出的面的房價的百分之70乘以百份之4就是應征稅,上海人均面積不超過60平米,超出部分征收,外地人只要買房就征收。
重慶:目前只針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房產稅征收標準: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
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
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國家控制房價后,房價沒有落,反而漲,是為什么呢?
因為國家根本就沒有想讓房價跌,你誤解國家的的意思了。
國家的意見是“抑制部分地方地區房價過快增長”。
這句話什么意思?“抑制部分地區”好多區號02開頭的大城市都不在抑制的行列。
更何況下級還有那么多城市,這些被抑制的城市占不到國家城市面積的5%。
“過快增長”關鍵就在這一句,聽好了國家說的是增長,不是下跌。
言外就是這些地區房價漲太快了,應該漲慢了,不是不漲是慢慢的漲。
從書面上說,就是這個意思。
至于國家房地產行業牽扯到什么人,我想就連胡和溫都要避讓三分。
就說這多,免得跨省。
國家為控制房價,出臺新規征收非唯一二手房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
解:(1)7000*150=1050000(元)=105萬元,105-60=45(萬元),45*(20%+5.5%)+105*(3%+1%)=45*0.255+105*0.04=11.475+4.2=15.675(萬元).答:老王共納稅15.675萬元.(2)設老王這套房子的面積是xm2,實納稅款為y元,實際成交價格是0.7x萬元,交易盈利為(0.7x-60)萬元,則當0當90當x>144時,y=0.7x*(3%+1%)+(0.7x-60)*(20%+5.5%)=0.295*0.7x-15.3>0.295*0.7*144-15.3=14.436(萬元);則老王這套房子的面積900.225*0.7x-12=10.05,解得x=140.答:老王這套房子的面積是140m2.
假如國家不抑制房價的上漲,房價上漲會造成怎樣的后果?有沒有那個...
這就是所謂的泡沫經濟的一種表現形式。
在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中,商品房供給超過市場需求,超過需求的供給增長屬于虛長,構成經濟泡沫。
按照通用的國際經驗數據,商品房空置率在 10%以內是正常的。
如果超越過多,引起嚴重的供給過剩,形成泡沫經濟,導致房價猛跌,開發商遭受巨大損失甚至破產倒閉,失業率上升,經濟混亂,社會動蕩。
比如日本80年代泡沫經濟的破滅就與這個有關。
日本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到90年代初破滅的泡沫經濟是人類歷史上最著名的泡沫事件,既便是一貫愛吵架的經濟學界對當時日本泡沫經濟的實質的認識也達到了空前的一致,國內的學者在討論泡沫問題時也通常是言必稱日本泡沫經濟。
那么我們看看在這個最著名泡沫事件中房地產價格究竟表現如何。
按一般的看法,日本的泡沫經濟自1985年的“廣場協議”開始,到1990年泡沫開始破滅結束,泡沫膨脹階段用了5年的時間,1990年泡沫破滅以后,日本經濟陷入衰退,直到現在14年過去,經濟衰退仍然沒有過去。
根據日本不動產研究所的數據,在1990年泡沫巔峰時期,日本全國城市地價與1985年相比,5年時間里上漲了56.3%,東京、大阪等六大都市的地價,5年時間里上漲了168.6%。
國家能控制房價不上漲嗎?山西省大同市的房價降低了嗎
個人認為房價上漲是一個國家城市進程步伐加快的標志 中國的國情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一樣 他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 所以你提的問題不好回答只能說 如果您要是自己住的話 趕緊買吧 如果您要是想投資的話建議換個渠道 如果國家真的想*治房價了 房價肯定跌的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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