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為控制房價,出臺新規“征收非唯一二手房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
(1)7000*150=1050000(元)=105萬元,
105-60=45(萬元),
45*(20%+5.5%)+105*(3%+1%)
=45*0.255+105*0.04
=11.475+4.2
=15.675(萬元).
答:老王共納稅15.675萬元.
(2)設老王這套房子的面積是xm2,實納稅款為y元,實際成交價格是0.7x萬元,交易盈利為(0.7x-60)萬元,則
當0當90當x>144時,y=0.7x*(3%+1%)+(0.7x-60)*(20%+5.5%)=0.295*0.7x-15.3>0.295*0.7*144-15.3=14.436(萬元);
則老王這套房子的面積900.225*0.7x-12=10.05,
解得x=140.
答:老王這套房子的面積是140m2.
2.國家出臺的控制房價的*策,采取了那些措施
(1)保障房用地計劃;2010年3月22日,國土部召開國土資源系統視頻電話會議,再次強調要加強房地產供應和監管。
首次提出要制定保障性住房供地計劃,用地計劃公布前不得出讓住房用地,并且還將在部分城市開展試點,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2)78家央企退出地產(3)國19條。
2010年3月10日,國土資源部出臺整治房地產用地的專項文件——《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國19條”),全文包含19條土地新規,明確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商品房用地出讓、打擊囤地等方面的具體要求。(4)2010年3月9日首套房契稅優惠收緊。
3月9日,財*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有關契稅*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共同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購房記錄的,該套房產的共同購買人均不適用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契稅優惠*策。 (5)七折利率優惠取消(6)改善性住房優惠收緊:在2010年年初的“國十一條”中,只要是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嚴格按照風險定價。
借助改善型住房的名目獲取信貸優惠不復存在。 (7)存款準備金利率上調:對于房地產的影響在于,控制了銀行貸款量,影響到開發商開發貸款,增加開發商貸款壓力。
(8)《住房保障法》起草:1月29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振民透露,我國已經開始起草《住房保障法》,明確規定各級*府如對住房保障不力,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與此同時,各地對保障性住房也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視。
(8)保障性及普通住房不低于住宅用地70%;國土資源部1月21日發布《國土資源部關于改進報**批準城市建設用地申報與實施工作的通知》提出,城市申報住宅用地時,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中小普通住房用地占比不得低于70%,。
3.*府為調控房價近幾年都出臺了哪些措施
*策: **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國發〔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后,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
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于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策,采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
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府負總責、城市人民*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
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策。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準。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
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府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
財*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并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并切實予以落實。
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設。
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
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并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
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
地方人民*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
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策性住房建設),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并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
4.國家為了控制房價,*策頻頻出臺,作為房產經紀人怎么跟客戶溝通才
1房價肯定不會有大的波動,因為國家*策針對的是打擊投機炒房者,而不是購房者,國家也不可能違背市場規律去人為的降低房價。你想想如果是您去年買了房子,今年會降低價錢賣嗎?而且貸款*策的調整也是針對有多套房的人,
2新的*策如果實施,對外地客戶的限制更加嚴格。會導致您不能貸款,到時候您更買不到房子。而且市場規律說明房地產的價格雖然會有波動但總體是上升的,即使市場會有短暫回調,但仍不能改變總體上漲的趨勢。
3現在市場變化不大的情況下趕緊出手,還能選到好房子。等過一段時間市場進入相持階段,房東惜售,好房子會更加的少。你更難選到自己中意的房子
5.國家針對控制房價出臺的*策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9月29日,五部委分別出臺措施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即“新國五條”,被業內冠以“二次調控”的名號。其措施主要包括: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30%;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
限購令
停貸
加息
物業稅
保障房
土地財*
6.最近兩年國家為了控制房價都出臺了什么*策
從去年到目前,國家為了穩定房價.抑制二手房交易中的投機行為主要頒布了以下的一些規范性文件.
俗稱國八條的>;由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 財*部 國土資源部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 銀監會頒布 (2005年4月30日)
俗稱國六條的>;由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統計局、銀監會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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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文號:國稅發[2006]108號 頒布日期:2006-07-18
7.近兩年來.國家為了抑制炒房行為都出臺了哪些規范性文件
從去年到目前,國家為了穩定房價.抑制二手房交易中的投機行為主要頒布了以下的一些規范性文件.俗稱國八條的<<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 >>由建設部 發展改革委 財*部 國土資源部 人民銀行 稅務總局 銀監會頒布 (2005年4月30日)俗稱國六條的<<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由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統計局、銀監會頒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頒布文號:國稅發[2006]108號 頒布日期:2006-07-18。
8.國家近期出臺的抑制房價*策及詳解
天鴻房產分析今年中國樓市的三大看點【天鴻房地產原創精品,盜版必究】高房價問題,一直以來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由于去年國內的住房價格上漲過快,引發了新一輪房地產調控。兩會前后,房地產調控有進一步升級跡象。那么,如何看待今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趨勢呢? 筆者以為,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觀察今年房地產市場 的發展前景及波動趨勢。
第一,國內房價基本上不會出現顯著下降。
之所以會得出這一判斷,是因為我們可以從四個方面來分析這個問題。
一是短期內“招拍掛”的土地供應方式不會改變。盡管目前實行“價高者得”的土地供應方式有其缺陷性,但如果采用其他方式供地,問題或弊端則可能更多;二是去年以來“新地王”的不斷涌現,進一步提升了房價上漲的預期,這種預期在當前土地供應比較短缺的情況下很難改變;三是目前我國的快速城市化進程,有利于國內房地產市場的中長期發展;四是由于目前經濟恢復性增長的基礎尚未牢固,貨幣流動性過剩在短期內不會改變。
因此,盡管目前抑制高房價的呼聲很高,房地產調控還可能進一步強化,但考慮到其他一些因素的話,特別是地方*府出于稅收、社會就業、經濟增長和城市快速發展等考慮,它們非但不希望房價下降,而且還希望地價和房價能在社會可承受的限度內繼續保持平穩增長。此外,商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也不希望房價出現下跌。
據此分析,今年國內房價要出現明顯下降似乎很難。
第二,加大保障房建設規模,進一步提升社會覆蓋面。
隨著國內房價的上漲速度過快,高房價問題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出于社會穩定、保障低收入人群和住房困難戶的人道精神,并借鑒成熟的國際經驗,未來我國將進一步加快城鎮保障房建設步伐,進一步擴大社會的覆蓋面。
但是,鑒于當前地方*府的財力和資源仍相當有限,我國還無法大量供應保障性住房。從長期來看,地方*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規模,最多只能管到約占人口20%的低收入人群和家庭,但目前離達到這一指標還很遠。
另外,從城市長遠發展目標來看,建設保障性住房并非簡單之事,不僅要考慮其居住功能,還必須考慮到醫療、教育、商業、就業、交通等其他配套建設。也就是說,保障性住房建設還要與城市的地位和功能等發展要求相適應。
但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將是今后我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一大亮點或一大特點。
第三,市場競爭加劇,房地產企業分化日趨明顯。
其中,商品房開發用地十分稀缺,是導致房地產開發商彼此競爭加劇的重要原因之一。伴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深,未來城市商品房的開發用地將十分有限,突出了商品房用地的土地稀缺性問題。
以南京市為例,2008年至2020年,南京市建設用地指標(包括商業性經營用地、工業用地、交通和重點項目用地)只有約143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可供的建設用地約為2萬畝指標,但近幾年來南京市每年的建設用地供應約有4萬畝,這表明未來南京市土地仍將十分稀缺。
因此,預期城市地價下降的可能性并不大,尤其是一、二線城市及三、四線城市的主城區地價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即便地方*府降低了地價,但按目前的市場需求(無論是剛性需求還是投機需求)來看,房價也不可能出現明顯下降。
但是,土地資源十分稀缺,無疑將加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激烈競爭。由此,有可能形成這樣的競爭格局:大型房地產開發商將主導一、二線城市,中小房地產開發商被“擠出”一、二線城市。由此,導致中小房地產開發商移師或進*三、四線城市,走合作開發或轉向商業辦公地產等。但是,中小房地產開發商仍將面臨大型房地產開發商在三、四線城市中的“圍追堵截”。
當然,除此土地資源會加劇房地產開發商之間的競爭外,影響房地產開發商競爭優勢的另一大因素是資金或資本優勢。
從目前看,除了傳統的銀行借貸融資外,房地產開發商也會考慮其他的融資渠道,如貸款性信托融資、股權性信托融資、產業基金、合作開發等,新的融資品種和開發模式將會應運而生。
另外,隨著上市地產公司增發獲批,預計房地產上市公司的再融資將逐漸放行。上市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或資本優勢將大大增強其競爭力,它們有望保持這一市場競爭的領跑者優勢。
由此,預期未來中國房地產市場將可能呈現“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新競爭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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