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花園有調節房屋買賣合同的嗎
這要看你協議中有沒有約定繳款期限,如果有期限買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繳款就是違約,買方違約在先,賣方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就不需賠償買方。
買方應該按合同約定賠付賣方。如果合同中沒有這方面約定你們雙方只能協商解決爭議了。
如果要換另一名字必須重新簽訂合同。原交易必須先終止,再與其女兒重簽合同。
補充回答:委托買家全權代理等于你放棄了各項權利,如果你對買家完全信任了才能這樣辦,最好請個第三方比較好,現在一般買二手房各地都有一個由*府辦的存量房交易中心,買家的錢全部要打到交易中心的賬戶后才可以過戶,如果過戶有障礙賣方也拿不到錢。只有這樣的交易才能使雙方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