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8年的一分幣現在價值多少錢
中國硬分幣價格表參考
年份 1分幣 2分幣 5分幣
1955 30.00 未發行 30.00
1956 10.00 6.00 8.00
1957 60.00 未發行 10.00
1958 10.00 未發行 未發行
1959 4.00 1.00 未發行
1960 未發行 2.00 未發行
1961 1.00 2.00 未發行
1962 未發行 2.00 未發行
1963 4.00 2.00 未發行
1964 2.00 3.00 未發行
1965-1970 未發行 未發行 未發行
1971 1.00 未發行 未發行
1972 2.00 未發行 未發行
1973 1.00 未發行 未發行
1974 1.00 1.00 1.00
1975 1.00 1.00 未發行
1976 2.00 0.20 0.50
1977 0.20 0.20 未發行
1978 0.50 0.20 未發行
1979 1.00 0.50 350.00
1980 1.00 400.00 400.00
1981 1500.00 1.00 1200.00
1982 0.30 0.30 1.00
1983 0.30 1.00 0.50
1984 3.00 0.30 0.50
1985 0.50 0.30 0.50
1986 0.50 0.30 0.20
1987 0.30 0.20 0.30
1988 未發行 0.20 0.30
1989 未發行 0.50 0.30
1990 未發行 0.50 0.30
1991 2.00 1.50 0.50
1992 60.00 60.00 2.00
如果是你收藏的錢幣,換錢最好去錢幣市場或文化市場里,那里有很多收集的。
從1955年至1992年,我國共發行這三種面值的硬分幣75枚。1955年版硬幣其材質均為鋁鎂合金。隨著我國集幣熱潮的高漲,硬分幣漸成集幣者手中的寵兒,其價格日益見漲。目前,整套全新硬分幣的售價已從1990年的幾百元上漲為3000元以上。部分年份的硬分幣發行量非常稀少,只作為旅游紀念品(精裝)賣給國外游客,基本上不在國內流通,故現在已蹤跡難覓,其價格自然不斐,如1979年5分,1980年2分、5分,1981年1分、5分硬幣,號稱硬分幣“五大天王”,每枚收藏價格都在200元以上,因而成為集幣者夢寐以求、備受追捧的“珍品”,因為罕見,所以目前收藏市場上見有偽幣,收藏者應謹慎。
從1955年1992年,新中國發行了75枚流通金屬分幣中,1分幣28種,其中1960年、1965年至1970年、1988年至1990年均未發行1分硬幣。2分幣27種,其中1955年、1958年、1965年至1973年未發行2分硬幣。5分幣20種,其中1958年至1973年,1975年、1977年均未發行5分硬幣。由于發行數量及其流通時間長短不同,有些年份的硬幣已很難找到,其收藏價值升值潛力均不可低估。有關收藏投資人士認為,在具體操作時不必刻意追求“珍品”,宜選擇那些發行量較小,正常流通渠道中不太多見,但收集起來又比較容易的品種。如1955年、1957年、1992年的1分和1959年、1992年的2分這種較為稀罕的品種,將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益。對于那些發行量較大的品種,若是全品相收集,也可有所收獲。 祝你好運,祝你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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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想購買一套1958年建的二手房,須要注意什么事項
二手房交易流程
(1)買方咨詢
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簽合同
賣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辦理過戶
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買二手房特別要注意,要清楚買二手房注意事項,不然很容易被騙。在買房前請詳讀以上買二手房注意事項。
3.1958年前充公房產可以要回嗎
《合同法》里有規定,房子進行贈與了之后,如果還沒辦理過戶,贈與人后悔了可隨時撤銷贈與行為。
如果已經過戶的話,因為這個房子的主人已經發生了改變,因此撤銷贈與就變得比較困難了。但也不是說不能撤銷,必須要符合以下幾種情況才能撤銷。
就是頭一年買的房子,二年就解放了*府征用只有地契,那時哪有房產證就是頭一年買的房子,二年就解放了*府征用只有地契,那時哪有房產證如果是民國時候的正規的房子一樣是有產證的。光有地契可不行啊。
從現在法律規定來看,如果孫子不同意返還房子,老人是要不回房子的。老人已通過買賣合同的方式將房子出賣給了孫子,并已過戶登記,這是不能更改的法律事實。
雖然,孫子沒有向老人繳納房款,但不影響買賣的成立和生效,除非雙方合同中有相反的約定。建議雙方自行協商處理是最好的選擇,律師在證據面前也無能為力。
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只要是合法的產權證,五二年的房產證也是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可以申請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法規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條例規定為準。
1、你需要有證明該房屋屬于你的證明材料,或當初沒收時的手續,可以嘗試去你們當地的檔案館查詢房地契,也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門查詢該房的檔案。2、要找的是當初沒收你們房屋的部門和現在的房管部門落實私房*策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