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限價房的銷售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限價房項目的最高銷售價格應參照地塊出讓時,同一地段、同一類型普通商品房市場交易平均價的70%確定。
2具體限價房項目銷售價格的制定辦法,在土地公開出讓前向社會公布。 3開發企業銷售限價房的實際價格不得超過土地出讓時確定的最高銷售價格,并應根據不同樓層、不同朝向等因素適當考慮下浮。
4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預售前,應制定銷售方案,其內容包括限價房銷售價格明細表、銷售各環節的時間安排等。 5銷售方案應報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備案,并在批準預售后,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一起向社會公布。
6限價房銷售結果應定期向社會公布。 7法院處置限價房產權的,拍賣所得款應首先向*府補交土地收益價款,剩余拍賣款由法院依法處理。
經拍賣后的限價房作商品房處理。 8土地收益價款應當按照交易發生時基準房價的30%計算。
基準房價是指行*區域內已核發房地產權證、不包括裝修的住宅的區域平均價格。
2.佛山限價房注意事項有什么
限價房申請條件: (一)單身個人或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本區戶籍、在本區工作和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男性須滿25周歲,女性須滿23周歲; (三)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沒有違反《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 (四)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人均經濟收入符合本區公布的限價房準購經濟收入標準; (五)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在本區人均擁有住房面積符合本區公布的限價房準購居住面積標準。
已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房屋可不計入人均擁有住房面積; (六)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沒有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房產面積累計超過本區公布的面積標準; (七)單身個人或夫妻雙方沒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資格。 注意事項: 1、人均月收入、人均擁有住房面積和人均轉讓房產面積標準均以《順德區限價商品房銷售對象條件通告》公布為準,計算范圍均以單身個人(1人)或夫妻雙方(2人)計算,其他家庭成員不納入計算范圍內。
2、屬鎮(街道)財*投資開發的限價房項目,可由鎮人民*府、街道辦事處參照第十條的規定,自行制定申請條件,并報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批準。 3、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可購買一套限價房。
若原租住公房的,所購限價房交付使用后,六個月內必須退出原租住的公房。 4、限價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居(村)委會才能受理屬地戶籍居(村)民的購房申請。
審批程序: (一)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領取申請表格并如實填寫,以及提交戶籍、收入、住房、計生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居(村)委會在申請材料符合要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轉送屬地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三)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終審,并在相關網站和《珠江商報》公示申請人情況,公示期限為15日。 對公示有異議的組織或個人應書面提出,并重新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由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建立限價房申請檔案; (四)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將通過終審和公示的人員名單和相關情況報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備案,并由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進行抽查。
若抽查發現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由鎮(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取消資格,并予以退件。 注意:各級審核單位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予以退件,并書面告知退件原因。
3.佛山市限價房交易有什么要求
交易條件限價商品住房自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可轉讓給他人。
限價房轉讓及交易限價房轉讓 向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申請回購,經審查同意的,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回購住房繼續用作限價商品住房向符合條件家庭供應。 限價房交易 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價商品住房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差價的20%,作為*府非稅收入上繳財*。
辦理地址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電話:0757-12345 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城門頭西路4號 上班時間:工作日9:00-17:00。
4.佛山購房人以虛假資料騙購限價房處理辦法是什么
(一)書面通知購房人、開發企業和辦理按揭的銀行,限價房產權歸開發企業所有,開發企業代購房人償還銀行按揭余貸后,可單方申請辦理產權轉移登記,并向*府補交土地收益價款。
土地收益價款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計算; (二)若限價房原購房價扣除開發企業代購房人償還的銀行按揭余貸、向*府補交的土地收益價款和產權轉移稅費等款項后仍有余額的,在購房人搬出所購買的限價房后,開發企業退回余額給購房人; (三)依法追究購房人的法律責任,若購房人屬國家公職人員的,由行*監察機關給予行*處分; (四)可將購房人相關信息移送中國人民銀行的征信機構載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五)永久取消購房人及其配偶申請購買限價房、申請廉租房和經適房的資格; (六)開發企業收回的限價房可作商品房銷售。 注意事項: 1相關單位提供虛假證明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2各機關應建立限價房審批綠色通道,加快辦理有關手續。 3機關工作人員存在瀆職、徇私舞弊、受賄等行為的,由行*監察機關給予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轉讓或退出限價房的,本人應當結清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視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由本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5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向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