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經出售的房子,如此改動,是否有貓膩
看了半天,這個是開發商的為了更好的賣房子而調整房屋面積的策略。
1、躍層改平層。我們都知道躍層至少有2層,現在躍層改平層,就是說原來的單套面積要小一半。現在*策這樣,開發商大戶型的房子不好賣啊,所以要改改小再賣了。這個是人家家里改,跟你沒有關系。
2、商鋪調整物業經營用房倒是跟你沒有關系,在交付前,可以調整的,達到面積就可以了。
3、第3點也跟你沒有關系,也是為了調整戶型,更好地銷售有關系。
4、第4點也跟你沒有關系
5、第5點有點關系,不過我個人認為商業游泳池在小區內,效益不好,維護成本高,羊毛出在羊身上,肯定攤進物業費,所以去掉也好。至于儲藏室倒是可以賣的,也就是說公用設施變成了有償使用設施,這個如果硬算的話,還是算得上影響利益了。
不過我認為算了,沒必要為這些事情去什么維權,這些改動不會從根本上影響小區的本身檔次的,總體來說是開發商為了銷售而進行的產品的調整。
2.地下車位產權問題
地下產權車位是可以買賣的!由開發商買賣。地上的車位是沒有產權的,即使用來賣買,收益也歸所有業主所有,所以開發商無權賣買。
買了車位一般開發商可以代辦產權證,也可以自己去稅務機關交契稅等費用后,去地方的房產中心辦車位產權證。
只有產權證,沒有土地證。
簽買賣合同就注意一下付款條款就好啦,其他的條款應該都是規范統一格式的。
物價局不會對車位的價格有指導價格的,上海的一個車位都賣到二三十萬了,這都是市場價格,沒有行*干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