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怎么辦
房價大幅上漲時,有些開發商為了追求高額利潤,違約要求提高房價、拒絕交房,或者干脆私自將房屋以高價出售給第三人,遭遇開發商的這些違約行為,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由于雙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開發商無權單方面提高房價,購房者只需要按照約定價格支付購房款即可。如果開發商拒絕交房,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并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因違約行為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如果開發商另行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要區分不同情況作出不同處理,如果開發商已經將房屋登記到第三人名下或者將房屋實際交付給第三人,而且沒有惡意串通的情況,購房者可以主張解除合同,要求開發商退還房款,并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1倍的賠償責任;如果房屋還沒有登記或交付給第三人,購房者仍然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賠償因此給購房者造成的損失。
2.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如何處理
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交房。
按照《合同法》說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雖然房產公司因延期交房構成違約,但其無權解除合同,買方作為守約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但買方并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買方可要求房產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向買方交付約定的商品房,并要求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若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去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也不提示合同相對人可去辦理登記備案,開發商的行為屬不正當阻止合同生效條件的成就,應視為該條件已成就,合同因此生效。另外,購買人已交付了錢款的主要義務,且開發商已接受,故合同成立并生效。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包括期待利益,即根據合同履行后獲得利益,故被告應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害。
3.沒有預售證的房子買了,房價上漲,開發商卻要毀約不賣了怎么辦
簽了協議沒有?
如果簽了,那么不論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只要沒有違法條款就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有效合同,可按照《合同法》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
所謂預售許可證的要求只是行業管理條例法規,不能對抗級別更高的《合同法》,你的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開發商如果毀約,你可以要求其按照現在的房價賠償你損失,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如果你訴前查封保全開發商的項目房屋的話,建議采取該措施,避免以后無法執行)、誤工費等。
4.房價上漲開發商違約怎么辦
按照《合同法》說明,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雖然房產公司因延期交房構成違約,但其無權解除合同,買方作為守約方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但買方并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合同依然有效,買方可要求房產公司繼續履行合同,向買方交付約定的商品房,并要求其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若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未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去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也不提示合同相對人可去辦理登記備案,開發商的行為屬不正當阻止合同生效條件的成就,應視為該條件已成就,合同因此生效。另外,購買人已交付了錢款的主要義務,且開發商已接受,故合同成立并生效。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包括期待利益,即根據合同履行后獲得利益,故被告應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損害。
5.開發商違約,房價上漲的損失怎么賠償
中國法律的根本標準是賠償損失,不保護利潤,所以,即使索賠,法院也只會判決開發商賠償你實際支付的錢款(最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1-4倍賠償同期利息,看具體情況),但假如你能提供出這段時間因為開發商延期交房你遭受了某些額外經濟損失的話(比如因無房居住而在外租房等……),法院會考慮賠償這些損失的。
但是記住,所有的損失都是你實際已經支出的錢款。 另外,房產這個東西,本身就具有兩重性,使用性和投資性,因此,因為房價漲了因而要開發商按現在的行情賠償,這是屬于索討或有利潤,這是100%不會得到支持的。
6.交了5萬定金,房價漲了20萬,房東要違約怎么辦
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但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選擇最優的策略。
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
1、賣方要求大幅度增加購房價款;
2、賣方明確表達不履行合同;
3、賣方要求變更合同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對原合同進行修改。
二、賣方如此這般的主要原因
賣方上述要求的主要原因是,房價快速上漲,造成其感覺自己賣虧了,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大于雙倍訂金及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所以,其寧愿違約,也不愿履行房屋買賣合同。
三、不同情形下的應對策略
根據劉尚發律師辦理案件的經驗及法律規定,劉尚發律師認為,應當結合不同的境況決定不同的策略。
(一)根據買方支付能力
1、買方支付能力不足夠強大。目前,北京房價動輒大幾百萬,甚至上百萬,一般的購房人都選擇按揭。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如果買方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必須貸款才能購買涉訴房屋,并訴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對方配合辦理貸款手續,一般法院不會支持,即使支持了,該判決也無法強制執行,因為,法院不可能強制其去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及簽字。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般建議訴求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賠償為妥。
那么,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哪些損失呢?
(1)雙倍定金或違約責任,可以選擇比較重的主張;
(2)開發商直接出售的商品房可以要求已付房款一倍損失;
(3)房屋漲價損失。
2、買方支付能力足夠強大,且要房意志比較堅決。再此種情況下,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明確具體履行項目。在此種情況之下,又分為房子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中介等情況不同策略有所不同,這里不再詳細分析。
(二)提起訴訟的時機
1、想要房的情況。在買方想要房的情況下,為防止賣方一房二賣,可以及時起訴,即使在合同履行期限沒有屆滿的情況下,也可以起訴,訴求可以只列繼續履行合同,并申請財產保全。這里的目的主要是財產保全,而不是要求合同真的能履行,以防止其一房二賣。改造期限屆滿后或即將屆滿之時,再次起訴,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2、不想要房的情況。這里,隨時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種情況之下,需要提前收集對方違約證據。
7.怎么看待樓價暴漲賣方反悔這類違約案例
買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的。
簽訂購房合同后,價格上漲或下跌,買賣雙方可以反悔嗎?
買期房或者二手房,在簽訂購房合同后,房價上漲,開發商或者賣房者反悔的事情可不少。同理,如果房價下跌了,購房者同樣也會反悔,覺得自己買虧了。買賣雙方簽署合同后,沒有發生約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均需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即使想要解除合同,那也得根據相關法律依據,在這些情況下才能解約的;
解除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
1、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是受法律的保護的,同理它的解除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據。
2、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根據《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shqian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