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房地產的指標房
1. 買指標房要注意什么
明確答復:
1. 需要簽訂好合同,明確約定,由自己出資購房,約定好違約責任,對方一旦反悔,按合同約定賠償您的損失。
2.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擴展回答:
由于集資房建設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大多是通過無償劃撥取得,并未計入房價,單位職工購買這種廉價住房屬于員工福利,且無完全產權,因此,單位集資房的出售范圍僅限于該單位職工,不包括單位以外人士,不得向單位以外人士出售,除非他們已辦理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手續。
指標房_百度百科
2. 房地產交易指標有哪些
房地產市場指標 反映和描述房地產市場狀況的指標,包括供給指標、需求指標和市場交易指標三種類型。
(一)供給指標 1.存量(Stock,St),指報告期期末(如第t年或半年、季度、月,下同)已占用和空置的物業空間總量,單位為建筑面積或套數;在數值上,報告期存量=上期存量+報告期新竣工量一報告期滅失量(St=St-1+NCt-δt);可按物業類型分別統計。 2.新竣工量(New Completions,NCt),指報告期內新竣工房屋的數量,單位為建筑面積或套數,可按物業類型分別統計。
中國竣工量統計指標是竣工面積,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筑按照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人住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鑒定合格(或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筑面積的總和。 3.滅失量(δt),指房屋存量在報告期內由于各種原因(毀損、拆遷等)滅失掉的部分。
4.空置量(VCt),指報告期期末房屋存量中沒有被占用的部分,可按物業類型分別統計。中國目前空置量的統計是不完整的,是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已竣工的拆遷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產公司自用及周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5.空置率(VRt),指報告期期末空置房屋占同期房屋存量的比例,VRt=VCt/St。在實際應用中,可以根據房屋的類型特征和空置特征分別進行統計,包括不同類型房屋空置率、新竣工房屋空置率、出租房屋空置率、自用房屋空置率等。
6.可供租售量(HousesforSale/Rental,HSRt,)指報告期可供銷售或出租房屋的數量,單位為建筑面積或套數。可供租售量=上期可供租售數量一上期吸納量+本期新竣工量(HSRt=HSRt-1-AVt-1+NCt);實際統計過程中,可按銷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業類型等分別統計。
因為并非所有的空置房屋都在等待出售或出租,所以某時點的空置量通常大于該時點可供租售數量。 7.房屋施工面積(Houses Under Construction,BUCt,),是指報告期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積。
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和上年開工跨人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緩建的房屋面積仍包括在施工面積中,多層建筑應填各層建筑面積之和。
8.房屋新開工面積(Construction Starts,CSt),是指在報告期內新開工建設的房屋面積。不包括上期跨人報告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和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
房屋的開工應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 9.平均建設周期(Construction Period,CPt),指某種類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從開工到竣工交付使用所占用的時間長度。
在數值上,平均建設周期=房屋施工面積/新竣工面積(CPt=BUCt/NCt)。 10.竣工房屋價值(Value of Buildings Completed,VBCt),指在報告期內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價值。
(二)需求指標 1.國內生產總值(GDP):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表現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
三種方法分別從不同的方面反映國內生產總值及其構成。 2.人口數,是指一定時點、一定地區范圍內有生命的個人總和,包括常住人口和現有人口。
3.城市家庭人口,指居住在一起,經濟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凡計算為家庭人口的成員其全部收支都包括在本家庭中。
4.就業人員數量,指從事一定社會勞動并取得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人員數量. 5.就業分布。指按產業或職業分類的就業人員分布狀況。
6.城鎮登記失業率,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扣除使用的農村勞動力、聘用的離退休人員、港澳臺及外方人員)、城鎮單位中的不在崗職工、城鎮私營業主、個體戶主、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之和的比。 7.城市家庭可支配收入,指家庭成員得到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其他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
它是家庭總收入扣除交納的所得稅、個人交納的社會保障費以及記賬補貼后的收入。 8.城市家庭總支出,指除借貸支出以外的全部家庭支出,包括消費性支出、購房建房支出、轉移性支出、財產性支出、社會保障支出。
9.房屋空間使用數量,指按使用者類型劃分的正在使用中的房屋數量。 10.商品零售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鄉商品零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
11.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反映一定時期內城市居民家庭所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 (三)市場交易指標 1.銷售量(Houses Sold,HSt),指報告期內銷售房屋的數量,單位為建筑面積或套數。
在統計過程中,可按物業類型、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分別統計。我國房地產開發統計中采用是實際銷售面積,指報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積中已正式交付給購房者或已簽訂(正式)銷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積。
不包括已簽訂預售合同正在建設的商品房屋面積,但包括報告期或報。
3. 購買指標房存在哪些風險,我們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集資房建設單位的土地使用權大多是通過無償劃撥取得,并未計入房價,單位職工購買這種廉價住房屬于員工福利,且無完全產權。因此,單位集資房的出售范圍僅限于該單位職工,不包括單位以外人士,不得向單位以外人士出售,除非他們已辦理建設用地有償使用手續,擁有《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此外,因建房*策本身的特殊性和地方規章條例的限制,職工從出賣房屋到取得產權一般要經過一段過渡時期,有的長達數年。還有一些建房的單位往往與購房職工作出限制性約定,要求不得轉賣、轉讓、出租集資房。
所以,購房者須留意,集資房與普通商品房有一定的差別,不要貪圖便宜而忽視將來的風險。
法律專業人士提醒,購買指標首先要查清房產性質。例如經濟適用房,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規定,經濟適用房在5年內不得上市。而購房指標轉讓很明顯違背了法律的這一強行性規定,最終將導致合同無效。
注意事項:草擬合同要詳細 權利義務要明確
“在簽訂合同時要使用詳細版本,對雙方權利義務進行明確,特別是違約責任要寫得詳盡。”購買前一定要看該單位是否明確禁止外部人員購買,或者轉讓只限于內部人員之間進行,防止交易后和建房單位陷入無休止的糾紛,因為住房后這樣的樓盤物業一般受該單位管理。
“購買別人轉讓的單位集資房,由于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不能完成法律意義上的過戶,所以不能取得物權,若因房價上漲對方反悔,極易造成糾紛。”同時,由于未取得法定物權憑證,不能抵押,物權法上規定的相關權利受到極大限制,“建議簽訂合同的時候相關條款必須嚴謹且必須有違約責任,加大對方違約成本。”
對于購買別人轉讓的經濟適用房或者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不建議購買。因現在*府房管部門對該事項審查相當嚴格,若申請資料造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取消購房資格。若在購買該種房屋后,過戶需繳納相當數量的土地出讓金以及配套的費用,且要在法律規定的冷凍期后才能過戶,風險相當大。
此外,購房屬于重大投資,要慎重,要充分了解房屋的性質、結構,是否涉及訴訟、抵押等,不僅要現場查看,還要到房屋管理部門查詢相關信息。同時,要區別“訂金”和“定金”。
4. 指標房是什么
做房產的人都知道什么是指標房,其實網上查到的東西只是部分而已,比如:
指標房就是底于普通房價,而且高于建安價(指房屋及其配套設施的建造、改建、安裝等過程中,由原材料、人工、機械等產生的成本)的房屋價格,通常是通過買房人排隊獲取號碼,并獲得指定房源以低價買房的方式。
指標房的來源主要有二,一是單位集資建房,二是樓盤向某些單位推出的單位團購房。
指標房雖然有風險,還是依然有購房者傾向于購買指標房。特別是當前的房價依然高高在上,部分有意購房而經濟實力有限的人比較容易動心。
其實,指標房還有一些來源,比如一些利益上的互換、互助等,以低價給別人,等市場行情好了后就以高于此價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賣出,從中賺取個差價為“利潤”。指標房雖然有風險,但是價錢低廉還是吸引很多賣家的。
5. 直接更名指標房近想買一套房子,是公務員小區指標房,按正常來說是
1,如果對方備案那要牽扯到更名,因為房子已經賣過一次了,肯定還有原合同的有效力問題,直接在去簽一份合同肯定不合適,2還是要注意一個就是原合同的問題,因為這個房子牽扯兩次買賣。
3現在的協議幾乎沒有什么效力,只要原合同作廢就不需要什么協議了 。4,如果你沒有指標的話,將來需要指標所有人的協助。
這個協助就可以和指標所有人簽約一個協助協議。5中介應負責這些手續辦理,比如說合同、更名等等主要起到一個中間人的作用。
我建議手續費不要給中介付完,因為中介是說一套做一套,希望我的回答能給您帶來一點幫助。
房地產壟斷經營包括哪些
1. 房地產開發與經營 包括哪些內容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生產經營與施工企業不同。
其經營特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開發經營的計劃性 企業征用的土地、建設的房屋、基礎設施以及其他設施都應嚴格控制在國家計劃范圍之內,按照規劃、征地、設計、施工、配套、管理“六統一”原則和企業的建設計劃、銷售計劃進行開發經營。 2、開發產品的商品性、單件性及不可移動性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產品全部都作為商品進入市場,按照供需雙方合同協議規定的價格或市場價格作價轉讓或銷售。
3、開發經營業務的復雜性 所謂復雜性包括兩個方面: (1)經營業務內容復雜。企業除了土地和房屋開發外,還要建設相應的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
經營業務囊括了從征地、拆遷、勘察、設計、施工、銷售到售后服務全過程。
2. 哪些是壟斷經營
食鹽\電力\自來水\煤氣\汽油\消防器\電訊\銀行等等。
一。對經濟自由的侵害 市場經濟的本質就在于自由、平等與等價交換。
市場主體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自己的經濟權利,首先必須有經濟活動的自由權。如果沒有經濟自由,市場主體將無法自主作出經濟決策,無法自主地從事交易。
因此經濟自由是市場經濟中對個體經濟權利的最基本要求,處于個體經濟權利的最核心位置。經濟自由是包括投資、就業、消費等在內的經濟活動不受他人強制的狀態。
而行*性壟斷可能對一切經濟自由構成限制,特別是體現在對經營自由和消費者自由的侵害上。 經營自由體現了個人和團體在經濟領域的發展空間,是推動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可或缺的因素。
民國時期的憲法學者張知本曾云“如營業不能自由,則個人不能發展自己之財力,以行其交易上之自由競爭,勢必使工商業無顯著之進步。”經營自由是市場主體最基本的權利,生產什么、生產多少、何時進入、何時退出、銷售給誰、銷往何處、售價幾何等等,都應是企業自己的事情。
但是在行*性壟斷條件下,通過許可或審批的設定,通過對市場的封鎖和分割,侵害了市場主體的經營自由,特別是侵害了它們進入市場的權利、退出市場的權利和銷售商品的權利。 “消費者的自由……是任何人不得侵犯的基本權利。”
侵犯了這種自由,“應當算是一種反社會的暴行”。 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存在的基礎是消費者的消費自由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過程中,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來選擇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具體而言包括自主選擇商品和服務的權利、自主選擇交易對象的權利、對商品或服務進行比較并加以鑒別和挑選的權利、選擇做出決定的權利。 因此行*性壟斷通過強制消費者購買某些產品或服務,并不得不支付過高的價格,即侵害了消費者的自由和自主選擇權。
二。對法律原則的違反 (一)對平等保護原則的漠視 我國現行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近代憲法規范上,這被表述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或“人在法律上平等”。平等保護原則的終極意義在于追求憲法對各個人所保障的,各自在其人格形成和實現過程中機會的平等。
即所謂的“機會上的平等”。 雖然說市場和平等有著天然的聯系,但行*性壟斷給予了某些產業、企業和個人以特權,使得*府以及和*府有千絲萬縷聯系的行業和個人在市場競爭中,有了相對于其他競爭者的特權。
例如目前在大約30個行業和領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民間資本投資“禁區”,在基礎設施、大型制造業、金融保險、通訊、科教文衛、旅游等行業領域以及國有產權交易等領域則尤其如此。過多的由行*性的機制來壟斷本應由市場配置的資源,對特定的經營者實行優惠待遇,違反了平等保護原則,構成了對競爭對手的歧視,造成了限制競爭的后果。
(二)法律保留原則的違反 對經濟自由的限制,應該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要求。法律保留原則的意蘊在于,只有由民主選舉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的代議機關,才能對一般性的與人民有密切聯系的重要事項作出決定,頒布普遍的對公民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
我國憲法第5條第1款也規定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國家的原理要求應以法律規范國家與人民間的法律關系,并且應使人民能夠預見并估計行*活動的效果。
從學理上考察,除法律之外的其他行*規定和措施,不得對公民基本權利予以限制。 在中國,行*性壟斷所依據的往往是規章、規范性文件、*策指南、會議紀要等規范形式的規定。
例如,2000年,黑龍江省龍江縣*府以整頓啤酒市場秩序為由,依據齊齊哈爾市人大頒布的《酒類管理條例》及齊齊哈爾市*府辦公廳簽發的(2000)33號文件《齊齊哈爾市人民*府辦公廳關于整頓酒類市場的通知》,成立了由酒類專賣局牽頭的龍江縣啤酒市場稽查隊,對“龍江啤酒”予以百般呵護,對外地啤酒企業予以打壓。 又如2000年9月河北省*府發布《河北省郵*管理規定》,規定郵發報刊的征訂發行由郵*企業專營。
直接針對1999年成立的陽光報業服務有限公司,迫使陽光公司停止征訂郵發報刊。地方*府或所屬部門往往通過規范性文件濫設行*許可,從事部門分割和地方封鎖。
根據這些形式上不具有法律規范效力,實質內容上缺少合理性關切的文件所實施的行*性壟斷,是同法律保留原則相抵觸的。 (三)對公平競爭秩序的損害 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是實現資源有效配置,有效率地發展經濟,推進技術進步,促進經濟增長,穩定物價等經濟*策目的的有效手段。
同時也是借此盡可能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在阻止*治權力恣意擴張的同時,分散私人的經濟權力,通過確保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和企業的平等機會和自由,來實現民主的經濟秩序。因此反壟斷法和競爭法的核心目的就在于捍衛市場的公平競爭秩序。
例如日本《禁止壟斷法》第1條明確規定:“本法的目的,是……促進公平的、自由的競爭。 ” 實踐中的諸多行*性壟斷是以直接排斥、限制競爭的形式表現出來的。
從微觀層面考察,行*性壟斷往往通過直接禁止某一產品或某地產。
3. 房地產市場為什么具有壟斷性
我國房地產市場壟斷的表現
1、土地市場的壟斷
我國憲法規定:“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府高度壟斷建設用地供應一級市場,很多地方*府設立土地儲備中心代表*府經營國有土地資產,負責統一收購、統一開發、統一儲備,并交由土管部門統一供應,禁止企業內部房地產公司利用企業自有的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土地一級市場(征地)的*府壟斷和二級市場(建設用地)“一口進一口出”*策,使得地方*府擁有了控制土地供給規模、節奏、地段、用途結構的絕對壟斷權力。
2、房地產廠商集中度較高
近年來,房地產行業的兩大門檻——土地和資金逐漸提高。2004年5月*府提高房地產開發資本金比例,實力較弱的企業從金融機構獲得資金的難度也加大了。與此同時,國家規定經營性土地出讓必須采取“招、掛、拍”方式,在與資金實力雄厚的大開發商競爭中,中小開發商不易獲得土地。這些變化,客觀上增加了中小開發商的生存難度,提高了行業進入的門檻。所以,雖然各地房地產市場開發商的數量較多,但真正進行項目運作的企業并不多,優質房地產企業的壟斷地位在不斷加強。
3、房地產產品的自然壟斷
與普通消費品不同,房地產產品是多種因素的綜合體,如地理位置和空間、通風采光、配套設施、物業管理、開發商資質等,其中地理位置和空間最為重要的構成要素之一,這使得房地產具有不可復制性,形成其自然壟斷性。房地產的不可移動性,使它不能像普通消費品那樣在市場上自由競爭,位置的固定性決定了房地產具有異質性的特點,產品異質性越強則壟斷的可能性就越大,生產者對價格的操控能力也越強,從而削弱了市場機制的發揮。
4、房地產市場信息的壟斷
房地產市場信息不透明是影響房地產市場和諧發展的重要因素。不少地方*府出于增加財*收入等方面的考慮,竭力維持本地的高房價,對于房地產市場信息,如交易量、價格等等采取內部小范圍掌握,對外嚴格封鎖的*策,使得老百姓不能及時把握市場動向。部分開發商也蓄意扭曲信息,采取捂盤惜售,或雇人排隊,人為制造樓盤旺銷的假相,欺騙消費者。從管理部門層面來說,市場信息發布渠道眾多,宏觀管理部門如發改委、統計部門、物價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等都在發布信息,各種利益主體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有時甚至出現相互矛盾的信息,使得老百姓無所適從。如北京市建委和國家統計局對北京市2006年一季度房價的漲幅就出現了不同版本,老百姓無所適從。
5、房地產商品中商品住房供給方式的壟斷
目前,我國城市居民住房供應體系主要為:最低收入階層租住廉租房,中低收入階層領取補貼或購買經濟適用房,普通居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高收入階層購買高檔住房。對于大多數普通城市居民來說,只能進入房地產市場購買商品住房。目前,我國城鎮新建住房的供應基本上由房地產開發商獨家壟斷,開發商獲取土地后,進行規劃設計、建筑施工等流程生產出商品房屋出售給購房者。房地產市場上缺少單位集資建房、私人合作建房等有效替代方式,房地產產品供給方式為單一的壟斷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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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國的完全壟斷行業有哪些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位于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的社會主義國家。
完全壟斷:完全壟斷是指在市場上沒有競爭者。大多數營銷經理希望能有一個強有力的營銷組合,使之成為顧客心目中惟一可滿足他們需要的組合。
這種無競爭者的理念,將會引發對突破性時機的尋找。然而,完全壟斷,也就是一家企業完全控制一個廣闊市場的狀態,在市場導向型經濟中是極少的。
而且,*府一般都制約完全壟斷的發展。例如,在世界上很多地區,公用事業的價格都必須經*府部門批準。
盡管大多數營銷經理不指望能在一個不受制約的完全壟斷市場中經營,但完全壟斷的市場使他們可以逃避正面競爭。中國的完全壟斷行業有哪些:公認的有6大行業:*火、石油、煙草、食鹽(目前已試點放開)、電力、通信等。
拓展資料:需要說明的是,很多人認為石油、電信、銀行是完全壟斷是錯誤的,這幾個行業不是只有一個攻擊者,所以是都是寡頭壟斷和壟斷競爭。完全壟斷市場形成的原因在于:第一,技術的原因。
第二,法律的原因。(如煤、電力、鐵路等行業)第三,自然壟斷,廠商控制了生產某種產品必需的原料供給第四,市場經濟的原因完全壟斷可分為兩種類型:1、*府完全壟斷。
通常在公共事業中居多,如國有鐵路、郵電等部門。2、私人完全壟斷。
如根據*府授予的特許經營,或根據專利生產的獨家經營以及由于資本雄厚、技術先進而建立的排他性的私人壟斷經營。
5. 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特點包括哪些內容
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特點包括以下幾點:
1、開發經營的計劃性
企業征用的土地、建設的房屋、基礎設施以及其他設施都應嚴格控制在國家計劃范圍之內,按照規劃、征地、設計、施工、配套、管理“六統一”原則和企業的建設計劃、銷售計劃進行開發經營。
2、開發產品的商品性、單件性及不可移動性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產品全部都作為商品進入市場,按照供需雙方合同協議規定的價格或市場價格作價轉讓或銷售。
3、開發經營業務的復雜性
所謂復雜性包括兩個方面:
(1)經營業務內容復雜。企業除了土地和房屋開發外,還要建設相應的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經營業務囊括了從征地、拆遷、勘察、設計、施工、銷售到售后服務全過程。
(2)涉及面廣,經濟往來對象多。企業不僅因購銷關系與設備、材料物資供應單位等發生經濟往來,而且因工程的發包和招標與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發生經濟往來,還會因受托代建開發產品、出租開發產品等與委托單位和承租單位發生經濟往來。
4、開發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
開發產品要從規劃設計開始,經過可行性研究、征地拆遷、安置補償、七通一平、建筑安裝、配套工程、綠化環衛工程等幾個開發階段,少則一年,多則數年才能全部完成。另外,上述每一個開發階段都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加上開發產品本身的造價很高,需要不斷地投入大量的資金。
5、經營風險大
開發產品單位價值高,建設周期長、負債經營程度高、不確定因素多,一旦決策失誤,銷路不暢,將造成大量開發產品積壓,使企業資金周轉不靈,導致企業陷入困境。
6. 中國的完全壟斷行業有哪些
完全壟斷是指整個行業中只有一個生產者的市場結構。指在一定地理范圍內某一行業只有一家公司供應產品或服務。所以中國的完全壟斷行業有:自來水、郵*、煙草、食鹽、鐵路等。
拓展資料:
完全壟斷(pure monopoly) 是指在市場上沒有競爭者。大多數營銷經理希望能有一個強有力的營銷組合,使之成為顧客心目中惟一可滿足他們需要的組合。這種無競爭者的理念,將會引發對突破性時機的尋找。然而,完全壟斷,也就是一家企業完全控制一個廣闊市場的狀態,在市場導向型經濟中是極少的。而且,*府一般都制約完全壟斷的發展。
7. 房地產行業形成壟斷了嗎
什么是寡頭壟斷?一般來說應具備兩個特征:一、少數企業占據了行業絕大多數份額,比如說,前三名占了50%以上;二、行業有進入壁壘,不能隨便進入,少數企業操縱著市場價格。這兩個特征應缺一不可。
一個行業如果沒有進入壁壘,即使集中度很高,也不是寡頭壟斷,比如手機行業,全球市場的前三位份額,早就超過了50%,但這個行業顯然不是寡頭壟斷的。
中國房地產行業現在是什么情況呢?首先,集中度還非常低,目前全國地產開發企業在3.5萬~4萬家,高峰時曾達五萬多家。對比一下06年中國和美國的數據。06年中國第一名是萬科,占有率只有1.25%,而美國第一名是4.9%;中國前五名加起來不超過4%,而美國是17%。
即使萬科在將來的市場份額一家超過了4%,也構不成行業的壟斷壁壘,因為只要有資金、土地資源就可以進入這個行業,不像金融、電訊、能源,有個準入制,這也就是近兩年其它行業的企業紛紛進入房地產的原因。如此自由準入行業,是不容易出現寡頭壟斷的,企業更不可能獲得定價權,價格是在競爭中產生的,如果這個行業的收益率高了,其他行業的資金就一定會進來,加劇競爭,將利潤率降下來。
中國房地產的問題不在壟斷,而在集中度不夠。
何解?首先是在過于分散的狀態下,購房者的權益事實上得不到很好的保護。一個行業有幾萬家公司,很多公司就是項目公司,做完一個項目可能就消失了。房子是要住一輩子的,幾十年的時間里面,售后服務、維修問題需要開發商來負責任的。只有那些長期開發的、走品牌路線的公司,才能負得起這個責任,而這樣的公司,基本上都是大公司。
房地產上市公司,一般規模都比較大,而且逐漸都在走品牌路線。上市公司還有另外一個特點,就是它的透明度比較高,比較規范。因為你是上市公司,需要作信息披露,想不透明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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