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產試點
1. 房產稅試點有哪些
[i=s] 本帖最后由 2011開始了 于 2012-3-30 13:21 編輯 [/i]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宣布次日開始試點房產稅,[url= /fcssd/]房產稅試點[/url]上海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征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征稅對象 [url= /fcs/]什么是房產稅[/url]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征稅對象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
2.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稅率 1、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url= /fjhdm2012/]2012年房價會降嗎[/url] 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2. 什么是房產啊
所謂房產,是指有墻面和立體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活、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貯藏物資的場所。(出處:2009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稅法》第九章第一節)
第一階段: 理論突破與試點起步階段(1978至1991年) 1978年理論界提出了住房商品化、土地產權等觀點。1980年9月北京市住房統建辦公室率先掛牌,成立了北京市城市開發總公司,拉開了房地產綜合開發的序幕。1982年**在四個城市進行售房試點。1984年廣東、重慶開始征收土地使用費。1987至1991年是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起步階段。1987年11月26日,深圳市*府首次公開招標出讓住房用地。1990年上海市房改方案出臺,開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1991年開始,**先后批復了24個省市的房改總體方案。
房產潮(6張)
第二階段:非理性炒作與調整推進階段(1992至1995年)
1992年房改全面啟動,住房公積金制度全面推行。1993年“安居工程”開始啟動。1992年后,房地產業急劇快速增長,月投資最高增幅曾高達146.9%。房地產市場在局部地區一度呈現混亂局面,在個別地區出現較為明顯的房地產泡沫。1993年底宏觀經濟調控后,房地產業投資增長率普遍大幅回落。房地產市場在經歷一段時間的低迷之后開始復蘇。
第三階段:相對穩定協調發展階段(1995至2002年)
隨著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住房成為新的消費熱點。1998以后,隨著住房實物分配制度的取消和按揭*策的實施,房地產投資進入平穩快速發展時期,房地產業成為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
第四階段:價格持續上揚,多項調控措施出臺的新階段(2003年以來)
2003年以來,房屋價格持續上揚,大部分城市房屋銷售價格上漲明顯。隨之而來出臺了多項針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策。
最早是1978年,至今已經走過了30年歷史。
第五階段:房產泡沫即將破。
參考來源:
3. 房產稅開始試點了嗎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2010年7月22日,在財*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
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2011年1月,重慶首筆個人住房房產稅在當地申報入庫,其稅款為6154.83元。
2012年8月12日,30余省市地稅部門為開征存量房房產稅做準備。 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
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旦常測端爻得詫全超戶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
4. 目前我國房產稅的試點城市都有哪些
目前我國房產稅的試點城市如下:
1、房產稅是指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鑒于房產稅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從個別城市開始試點。
2、鑒于房產稅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從個別城市開始試點。2011年1月28,上海、重慶開始試點房產稅,2013年5月24日,房產稅試點擴容被證實,將增加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專家稱直指一二線高房價城市,房產稅確定向增量開刀。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慶宣布次日開始試點房產稅,上海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征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5. 什么是房地產稅
房產稅,又稱房屋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對房產征稅的目的是運用稅收杠桿,加強對房產的管理,提高房產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配合國家房產*策的調整,合理調節房產所有人和經營人的收入。[5]
2010年7月22日,在財*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慶開始房產稅試點改革,上海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征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6. 房地產未來發展前景如何
首先,我個人認為中國的房地產現在進入一個穩步時期,不可能大起大落,因為*府不會讓它大起大落,畢竟房地產支撐著地方*府收入,就像中央所說的:“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說的是過快上漲,所以還是會漲的 就是速度快點慢點的問題。雖然現在很多一線城市都在搞購房活動,但是你要知道那是一線城市,在中國一線城市的房價本來就存在泡沫,你要看房地產的未來在關注一線城市的同時,還應該多關注二三線城市。現在房產稅還停留在試點階段,什么時候在全國推行,以及如何推行等都是很復雜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房產稅要全面推行還是存在很大的阻力。
中國地方*府的收入結構不調整的話,中國的房地產永遠都不能健康的發展。
最后,我個人認為中國的房地產現在處于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同時也是一個機遇,我覺得房地產的未來還是美好的。
7. 房產稅試點的試點效果
2011年1月28日,房產稅開始在上海、重慶試點,方案不一。上海方案只針對增量,并給予戶籍居民家庭一定免征額;重慶方案則偏重高檔住房,涉及存量與增量。2014年1月28日,房產稅試點滿三年。不少專家表示,從試點效果來看,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存在一些制度缺陷。一方面,房產稅的征收特點應是寬稅基、低稅率。但從兩地的試點情況看,稅基偏窄問題較為明顯。窄稅基應當對應高稅率,但兩地的實際稅率明顯偏低。另一方面,計稅依據也與國際慣例不符。國際上一般以評估值為依據,而兩地或以市場價格為依據,或以原始價格為依據。
“對于上海和重慶的試點不能僅從財*收入和房價調控的角度去看,兩地試點的最大成效在于‘制度破冰’。”財*部財*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這意味著地方稅收體系建設邁出了重要的步伐,這對下一步深化分稅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探索意義。賈康認為,長期來看,“房產稅”立法還是非常必要,不過先行先試也十分必要,“在做頂層設計和積極立法時,允許摸著石頭過河,在肯定上海、重慶試點的前提下,形成某些基本共識后逐漸往前推,未來有條件時,制定相關法律。”
房產稅在樓市調控中扮演什么角色?這在業內已逐漸形成一定共識,那就是不可或缺,更偏重于樓市的長效機制建設。十八屆三中全會傳遞出消息,“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推進部門信息共享。”盡管房地產稅立法是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后才提出,但是,隨后官方對于這方面表態的高頻率出現,一定程度上說明,房地產立法的推進有可能為房地產交易、持有等各環節進行稅費的調整,推進房地產市場調控向經濟手段、市場手段轉變。
業內人士稱,房產稅改革是大勢所趨。從技術層面看,經過多年的準備,征稅基礎工作大體就緒。國家相關部門做了相應的技術準備,包括房地產的批量價值評估,房地產信息系統在各地也基本建立,房主與房產基本對應。在一些經濟比較發達的省份,相關*府部門也建立了土地數據庫、房產數據庫。此外,通過上海、重慶兩地的試點,我國在房產稅方面已經積累的一定的經驗,這為下一步全面推進房產稅也創造了條件。
“房產稅的推進在最近一兩年‘會有大的動作’。”**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隨著時機的日益成熟,該項稅種試點的擴圍已經不可避免。“中國房地產調控已經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作為調控的一個重要手段,房產稅有利于改變人們對于房地產發展的預期、改變房地產脫離其本來屬性,變為投資品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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