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收回
1.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問題:收回租賃期滿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廠房,
企業將閑置的公用房轉為投資性房地產出租的賬務處理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核算:借:投資性房地產(原值)累計折舊(已提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提減值準備)貸:固定資產(原值)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已提折舊)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已提減值準備)第二種情況,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核算,分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原公用房賬面價值小于轉換日的公允價值時借:投資性房地產-一一成本(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累計折舊(已提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提減值準備)貸:固定資產(原值)其他綜合收益(差額)第二種可能,原公用房賬面價值大于轉換日的公允價值時借:投資性房地產-一一成本(轉換日的公允價值)累計折舊(已提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已提減值準備)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差額)貸:固定資產(原值)。
2.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置損益怎么算啊
企業處置一項以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實際收到的金額是200萬元,投資性房地產的帳面余額為160萬元,其中成本為14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為20萬元。
該項投資性房地產是由自用房地產轉換的,轉換日轉換日公允價值大于帳面價值的差額為30萬元,假設不考慮相關稅費,處置該投資性房地產對當期損益的影響金額為()萬元。 借:銀行存款 200貸:其他業務收入 200借:其他業務支出 160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140 - 公允 20借:其它業務收入 20貸:公允價變。
20借:資本公積-其他。
30貸:其他業務收入 30 損益為:200-160+20-20+30=70不明白怎樣推出來的 借:其它業務收入 2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
3.為什么投資性房地產可收回金額是此資產未來現金流現值與公允價值減
我理解的是:1.此資產未來現金流現值,是指繼續持有該房地產,它在未來持有期間會帶來一定收益,將這些收益折現,假如是1000萬元
2.就在現在,該房地產公允價值是1200,如果我現在把它賣了,會收到1200,同時發生處置費用300,這樣處置凈收益為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為1200-300=900
以上這兩種情況,你會選擇繼續持有還是現在就處置了?比較一下,顯然是繼續持有合適。所以投資性房地產可收回金額要取此資產未來現金流現值與公允價值減處置費用兩者之間的較高者。
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4.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置
這是準則講解的例題,按它答不會有任何問題,無論什么校,再牛也牛不過財*部會計司。
③20*8年6月,收回并出售投資性房地產:
借:銀行存款 55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 000 000
其他業務成本 450 0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47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0 000 000
其他業務收入 55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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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
單獨做的話,應該“貸:其他業務成本”,還是那句話,無論網校還是東奧的做法都不足取,考試的時候按注會教材(和講解一致)做是最保險的。
5.什么是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理
企業正在建造或開發過程中將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如何核算: 借:投資性房地產——在建 貸:銀行存款等 建造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 貸:投資性房地產——在建若企業購入土地時,持有意圖就非常明確,準備在土地上建造房屋,建成后即對外出租。
則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應直接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而不是作為無形資產。那么在房屋建造期間,土地使用權是否攤銷?攤銷額計入哪里?理解:按照教材125頁的講解,企業對某項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改擴建等再開發且近來仍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在再開發期間應繼續將其作為投資性房地產,再開發期間不計提折舊或攤銷。
所以,上述土地使用權不計提攤銷。整體的核算過程:購入土地使用權時:借:投資性房地產——在建——土地使用權貸:銀行存款等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房屋建造期間:借:投資性房地產——在建——辦公樓等貸:銀行存款等房屋建造完工時:(成本模式)借:投資性房地產貸:投資性房地產——在建——土地使用權——辦公樓等以后期間按期計提折舊或攤銷。
(公允價值模式)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貸:投資性房地產——在建——土地使用權——辦公樓等后續期間確認公允價值變動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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