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2017房價
1.2018沈陽限購是怎么個限購
1、限售范圍擴大。
購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范圍由“三環區域及渾南區全域(不含沈撫新區)內”擴展至“全市行*區域(不含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內”。限售*策按照沈陽市2017年8月7日公布的“59號文件”執行,即本市戶籍居民購買家庭唯一商品住房的,不予限售;購買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5年可上市交易。
本市戶籍居民購買家庭唯一二手住房的,不予限售。購買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起滿2年可上市交易。
非本市戶籍居民購買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滿5年可上市交易;購買二手住房的,自《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起滿2年可上市交易。通過司法裁決、直系親屬間贈與、繼承等方式取得的限售住房,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因家庭成員患大病重病、子女就學等急需資金支付醫療費、學費的,經房屋所有權人申請,不動產登記部門可解除其限售住房的限制。2、3個區域限購。
為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防止局部區域房價過快上漲,沈陽將對沈河區、和平區、渾南區(三環內)3個區域實行限購*策。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行*區域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的商品住房。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暫停向其銷售限購區域商品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區沒有住房的,在限購區購買1套商品房,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予認定。
因回遷安置、司法判決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在限購范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等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核查認定。
商品住房限購認定時間以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3、調整提取公積金后準貸時限。
通知將貸款申請條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6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托還貸)記錄”調整為“借款人及共同申請人12個月內無現金提取公積金(不含委托還貸)記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實行資金流動性系數調節。
資金流動性系數與公積金資金使用率掛鉤,資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8;資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0.9。資金使用率小于90%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
資金使用率和流動性調節系數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定期向社會公布。擴展資料:在限購*策方面:本次新*只對新建商品住房進行限購,這意味著二手房不在限購范圍內; 在戶籍認定上:購房人家庭成員中有一人具有本市戶籍的,視為本市戶籍家庭; 在家庭已有住房套數核算上: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但已經辦理合同備案的商品住房也將計入住房套數總和。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沈陽出臺穩房價新*:限售范圍擴大 三區限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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