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房地產管理局
1.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單位簡介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職責是在原南寧市房產管理局、首府南寧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的基礎上,劃入原市建設委員會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秩序綜合整治、指導住宅產業化管理、指導商品房銷售情況統計等,增掛首府南寧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職責有:編制住房發展規劃,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管理,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物業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監管,白蟻防治以及落實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
2.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會務、文秘、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及對外聯絡工作;承擔綜合性宣傳、*務公開、*務信息、保密、督辦、信訪、提案和議案辦復等*務性工作;負責保衛、綠化、扶貧、綜治、維穩、計生、后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二)*策法規科(行*審批辦公室)組織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對外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核工作;承辦行*處罰、行*復議、行*訴訟等工作;負責行*執法監督、行*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依法行*工作;牽頭負責行*審批工作。(三)房產信息管理科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化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協調實施信息資源共享;牽頭負責房產行業誠信系統建設;負責房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工作,實施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
(四)住房規劃科負責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牽頭組織草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住宅建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狀況調查、分析工作;牽頭負責住房保障數據信息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參與擬訂年度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組織房地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落實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組織指導房產行業科技研究開發、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廣應用;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化、節能集約化發展。(五)保障住房建設管理科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監督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的落實;參與監督所屬單位建設工程的技術、質量等工作;負責指導直管公房改造開發工作。
(六)保障住房審核租賃管理科(市落實私房*策辦公室)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的資格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和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源的調劑工作;參與擬訂保障性住房租金標準;負責指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日常維修工作;負責落實私房*策;指導全市公有住房租賃管理工作。(七)保障住房銷售管理科指導監督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策;負責監督管理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及危舊房改房改造;負責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和房改資金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和*策性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出資比例、回購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儲備工作;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策性住房銷售價格確定;承擔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房地產開發監管科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牽頭編制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并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簽訂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管協議書;負責組織驗核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工程質量除外);牽頭監督、指導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并實施備案;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商品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361303131房預銷售款撥付的審核;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管理制度;負責普通商品住宅審核認定;負責測算限價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九)房屋登記和市場交易監管科負責組織協調和落實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策;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含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負責監管房地產轉讓、抵押等交易行為;負責監管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機構的從業行為;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參與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級市場的管理。
(十)物業服務和房屋安全監管科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項目的服務等級評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項目的創優考評活動;負責指導、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負責物業服務區域劃定,物業服務用房備案工作;參與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監督;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負責擬訂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技術標準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住宅室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參與全市房屋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十一)房產資金監管科負責指導全市房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等房產資金的歸集、使用,并實施監管;負責各類房產資金繳存比例、標準的動態調整;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負責指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二)財務科負責編制機關、所屬單位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日常開支、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
3. 南寧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電話分別是什么
一、南寧不動產登記中心 1.地址:南寧市青秀區錦春路3-1號 2.業務咨詢電話:0771-5609391 3.業務進度查詢電話:0771-5609393 二、園湖受理點 1.地址:南寧市青秀區園湖路35號房產大廈 2.聯系電話:0771-5620292 三、五象受理點 1.地址:南寧市五象大道西段669號廣西體育中心審批辦證大廳 2.聯系電話:0771-4733810 四、青秀受理點 1.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濱湖路80號 2.聯系電話:0771-5787681。
4.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法律、法規和*策;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市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各類保障性住房和*策性住房的建設、租售和退出等工作;負責全市房源儲備工作;參與擬定保障性住房和*策性住房的銷售價格和租金標準。
(三)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發展的責任,負責房改房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直管公房管理相關*策;制訂直管公房維修、改造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核直管公房的租賃、出售;負責直管公房置換的管理工作;落實私房*策。
(五)承擔全市房地產開發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開發項目監督管理、普通商品住宅認定;參與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參與確定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文件中相關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指標。
(六)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責任。組織擬訂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相關*策;監督管理房屋測繪機構和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從業行為以及房屋交易行為;實施商品房預銷售行*許可;建立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系統,收集和發布房地產市場信息;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級市場管理;參與商品房預(銷)售價格管理。
(七)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制訂全市房屋登記和權屬檔案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全市房屋權屬和房屋產籍檔案管理,建立統一的房屋權屬信息系統。
(八)負責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監管工作。制訂全市物業管理行業標準;負責全市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指導、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
(九)負責全市已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相關制度;制訂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技術標準并指導、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房屋安全鑒定和白蟻防治機構及其從業行為;監督管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
(十)負責全市房產資金監管工作。擬訂全市房產資金監管辦法;指導全市房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等房產資金的歸集、使用并實施監管;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籌集和經濟適用住房發展資金、廉租住房資金等各類專項資金的監管;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一)負責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全市保障性和*策性住房管理、房產交易、房屋登記管理等信息,建設信息化規范化管理平臺;負責發布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相關信息,向*府和社會提供發展行業動態有關信息及*策咨詢服務。
(十二)負責全市房產行業科技推廣和指導住宅產業化。指導房地產行業科技與信息項目研究開發;組織科技合作交流及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化、節能集約化發展。
(十三)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行*執法工作。負責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開發、房地產市場交易、物業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等房產管理的行*執法監督檢查;協調處理相關投訴和糾紛。
(十四)負責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指導各縣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各城區住房保障、物業管理、房屋安全日常管理、住宅租賃管理和集體土地上房屋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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