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兩會房地產稅
1. 兩會代表對房產稅征收方式的討論有哪些呢
其一,小切口的改革,針對少部分人征收。
其二,房產稅從比較低的稅率開始征收,按照人頭統籌考慮,不應只對新增房屋收稅。 其三,房產稅的比例應該是低于1% 其四,一般家庭自有住房和有多套房的家庭應該區別對待,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
其五,挑選地區推行房產稅,比如房地產有上漲空間的地區。 其六,首套免稅、二套優惠、三套征稅。
最有可能的征收傾向:第一套房免征的可能性很大;第二套房有可能從輕征收;一二線城市稅負可能大于三四線城市;高檔房征收可能性很大;為了避免百姓稅負不至于過分沉重,稅率超過3%的可能性非常小。
2. 17年兩會有哪些話題關于房產的
由于房地產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3363434問題涉及范圍太廣、太復雜,牽涉到很多利益關系,房產稅立法不在本次會議日程。
【2017房產稅開征最新消息】房地產稅立法不在兩會議程中 或20202017-03-07 來源: 網絡 兩會熱火朝天,牽動民生的議題自然離不開樓市。近日,住建部回應房地產稅進展時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
有媒體透露,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已經基本完成,高層會根據對整個經濟發展現狀的判斷及納稅人的共識適時出臺。北大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甚至表示,該法案預估大概會在2020年前出臺。
樓市議題向來是民生焦點,而房地產稅問題又是焦點中的焦點。在以上新聞的下面以及各大樓市論壇的評論區,討論異常激烈。
關于房地產稅,民間討論最核心的議題是房地產稅對目前的樓市和房價到底會有什么影響。這個問題看似是個小切口問題,但這個問題的討論一旦展開,這個切口就會越來越大。
首先,全國樓市本來就分化極大,各地市場不同,樓市供求狀況不同,居民持有房產情況不同,對一線城市和對三四線城市以及五六線小城鎮的影響自然不能一概而論;其次,既然基本面如此不同,而房地產稅又屬于地方稅種,那就涉及到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策的統一性和差異性,那么**各部委如何協調這種統一與差異,中央與地方之間又如何協調配合,才能既考慮中央*策的初衷又兼顧各地方的實際情況?在相當多的論壇,包括房地產業界的內部討論群,關于房地產稅的討論還要更細致,甚至具體到多少平方米,幾套房,什么樣的人群,以及不同城市可能什么稅率。但是不管問題如何討論,主流輿論似乎都容易出現一種普遍的焦慮情緒,最普遍的是擔心房地產稅形成新的稅收負擔,同時造成相當部分中產階層的財富流失。
在主流的焦慮之下,當然也潛藏了一股暗流,那就是寄望于房產稅降低房價的心理。這種顧慮、焦慮以及部分投機心理是對房地產稅這一稅種設置初衷的誤解。
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房地產稅尤其狹義的房產稅的設計初衷是控制房價的手段和地方增加財*的途徑。這兩種方式或許地方以及某些人群會故意附會,但一定不是頂層設計房產稅的初衷。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市場化發展實際上不過20年左右時間,在最初的稅制設計上,存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因此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稅種多,納稅環節多,某些稅費不合理等問題。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展,這些早期被忽略的問題需要進行統一規范的設計。
這就是為什么從2015年開始,中央大幅推進不動產登記制度,目的也是為了最終規范稅制。中央*府的很多文件也說得非常明白,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基本出發點一定是改善房地產稅收體系、規范稅制,最終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重申頂層設計不止能夠澄清市場和民間誤解,更重要的是,這么重要的財稅*策的出臺要更加審慎,要進行充分的調研,要做好前期的配合工作。房產稅實際上已經在幾個城市試點了,但效果并不特別好,說明它與當下中國的實際情況的匹配度可能還不高。
作為整體房地產稅收體系改革的一部分,目前稅種的混亂以及不合理之處首先要改善,其次應當大力推動不動產登記工作,從而保證之后與房產相關的稅種稅制稅率改革順利推進。最后,2017年3月4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就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房產稅立法草案沒有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安排,這意味著,房產稅立法今年還不在日程上。
3. 房地產稅有新消息將會怎樣征收呢
昨天(6月24日),在北京舉行的“第十一屆中國經濟增長與周期國際高峰論壇(2017)暨中國城市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3373832生活質量指數發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員會副主任郝如玉透露,《房地產稅法》已經列入了“預備級論證、研究的立法項目”。
根據媒體報道,郝如玉的原話是: 繼 2016 年《環境保護稅法》出臺,《煙葉稅法》和《船舶噸稅法》已經列入 2017 年全國人大的立法工作計劃,此外列入預備級論證、研究的立法項目有《稅收征收管理法》、《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和《房地產稅法》立法等。這幾部法律的修訂,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郝如玉是國內知名的稅務專家,曾任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副會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目前為中央財經大學稅收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在全國人大,他是財經委員會副主任。
上圖是全國人大網上截屏的“全國人大財*經濟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名單。前交通部長李盛霖為主任,列入副主任的還有曾擔任大省省長、直轄市市長的很多正部級干部。
郝如玉是以稅收專家身份擔任的“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所以在《房地產稅法》的立法中,他有獨特的影響力。 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大會發言人傅瑩透露,“房地產稅法的確列入本屆人大五年立法規劃,但今年沒有把房地產稅法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安排”。
按照郝如玉透露的信息,《房地產稅法》只是列入了“預備級論證、研究的立法項目”。對此,《每日經濟新聞》稱,其記者在會議現場了解到,《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和《房地產稅法》立法的工作不會在今年完成,可能要持續到明后年。
也就是說,《房地產稅法》極有可能明年仍然不會“上會討論”,距離立法完成、實施仍然有相當的距離。 如果說《房地產稅法》此前遭遇的是兩大難題,現在則遭遇了三大難題: 第一,城鎮建設用地的產權是國有的,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一次性繳納了40年到70年不等的土地使用費,以及其他大量稅費。
中國附加在房產上的稅費已經非常高,再征收房地產稅,不僅存在法理上的矛盾(購房者不具有土地產權,交了地租,為何還要繳納有關土地的稅費),還存在重復收稅的嫌疑。 第二,如果開征房地產稅,小產權房、違法建筑、*產房、集資房交不交?如果交,是不是意味著它們合法化了?如果不交,意味著購買商品房的人多次重復繳納了重稅,而買非法建筑、小產權房等房產的人,始終豁免納稅。
第三,對于人口嚴重流失地區而言,開征房地產稅,將加劇樓市的崩潰,最終加劇經濟的崩潰。 此外,由于房地產是直接稅,征收會比較困難。
如果大量人群拒絕納稅,怎么辦。 對此,我的看法是: 1、對于土地到期的商品房,國家可以自動、免費續期,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征稅的法理矛盾問題。
在條件成熟時,修改相關法律,把繳納過一輪土地使用費的商品房附著的土地所有權,贈送給納稅人。其實絕大多數土地無法分割單獨出售,所有權僅僅是個概念。
但明確所有權,卻意義重大,可以激發大家創造財富的欲望。 2、國家層面的《房地產稅法》應該只是一個框架,至于是否開征、何時開征、稅率如何,由各地人大討論決定,根據各地情況實施。
一刀切式的開征房地產稅,會摧毀很多地區的經濟。比如海南,房屋基本上是季節性使用,而且大多是居民家庭的二套房、三套房,如果開征房地產稅,海南經濟可能無法承受。
對于人口嚴重流失地區,開征房地產稅也是個臭棋。 事實上,中國只有少數城市有條件開征房地產稅,主要是一線城市和二線城市。
但對于這些城市,同樣要考慮納稅人的承受能力。 3、房地產稅至少應該分為兩檔:繳納過土地使用費,而且還沒有到期的房屋,應該有顯著減免(首套房應該完全免稅,或者有人均豁免面積);土地使用費已經到期,進入無償續期階段的,房地產稅率可以略高。
房地產稅征收的前提是,不能損害當地的經濟發展。在房地產稅征收上,對于擁有多套房的家庭,可以考慮累進制、懲罰性的稅率,但不應過于激進。
畢竟,每套房買下來,其中70%左右都是各種稅。 整體而言,房地產稅是地方*府的“長期飯票”,而不是抑制房價的神器,美日歐就是如此。
但房地產稅可以減少房屋空置,改變居民財產的配置方式,防止過度傾向于房地產,也可以遏制通過房屋來剝削其他人的行為。所以,還是有相當大的積極意義的。
由此看來,房產稅的出臺還是遙遙無期了。
4. 17年兩會有哪些話題關于房產的
由于房地產問題涉及范圍太廣、太復雜,牽涉到很多利益關系,房產稅立法不在本次會議日程。
【2017房產稅開征最新消息】房地產稅立法不在兩會議程中 或2020
2017-03-07 來源: 網絡
兩會熱火朝天,牽動民生的議題自然離不開樓市。
近日,住建部回應房地產稅進展時表示,有關部門正在按照中央要求開展工作。有媒體透露,目前房地產稅法草案已經基本完成,高層會根據對整個經濟發展現狀的判斷及納稅人的共識適時出臺。北大法學院教授、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甚至表示,該法案預估大概會在2020年前出臺。
樓市議題向來是民生焦點,而房地產稅問題又是焦點中的焦點。在以上新聞的下面以及各大樓市論壇的評論區,討論異常激烈。
關于房地產稅,民間討論最核心的議題是房地產稅對目前的樓市和房價到底會有什么影響。這個問題看似是個小切口問題,但這個問題的討論一旦展開,這個切口就會越來越大。
首先,全國樓市本來就分化極大,各地市場不同,樓市供求狀況不同,居民持有房產情況不同,對一線城市和對三四線城市以及五六線小城鎮的影響自然不能一概而論;其次,既然基本面如此不同,而房地產稅又屬于地方稅種,那就涉及到不同地區不同城市的*策的統一性和差異性,那么**各部委如何協調這種統一與差異,中央與地方之間又如何協調配合,才能既考慮中央*策的初衷又兼顧各地方的實際情況?
在相當多的論壇,包括房地產業界的內部討論群,關于房地產稅的討論還要更細致,甚至具體到多少平方米,幾套房,什么樣的人群,以及不同城市可能什么稅率。但是不管問題如何討論,主流輿論似乎都容易出現一種普遍的焦慮情緒,最普遍的是擔心房地產稅形成新的稅收負擔,同時造成相當部分中產階層的財富流失。在主流的焦慮之下,當然也潛藏了一股暗流,那就是寄望于房產稅降低房價的心理。
這種顧慮、焦慮以及部分投機心理是對房地產稅這一稅種設置初衷的誤解。相當一部分人認為房地產稅尤其狹義的房產稅的設計初衷是控制房價的手段和地方增加財*的途徑。這兩種方式或許地方以及某些人群會故意附會,但一定不是頂層設計房產稅的初衷。
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市場化發展實際上不過20年左右時間,在最初的稅制設計上,存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情況,因此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稅種多,納稅環節多,某些稅費不合理等問題。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展,這些早期被忽略的問題需要進行統一規范的設計。這就是為什么從2015年開始,中央大幅推進不動產登記制度,目的也是為了最終規范稅制。中央*府的很多文件也說得非常明白,房地產稅制改革的基本出發點一定是改善房地產稅收體系、規范稅制,最終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重申頂層設計不止能夠澄清市場和民間誤解,更重要的是,這么重要的財稅*策的出臺要更加審慎,要進行充分的調研,要做好前期的配合工作。房產稅實際上已經在幾個城市試點了,但效果并不特別好,說明它與當下中國的實際情況的匹配度可能還不高。作為整體房地產稅收體系改革的一部分,目前稅種的混亂以及不合理之處首先要改善,其次應當大力推動不動產登記工作,從而保證之后與房產相關的稅種稅制稅率改革順利推進。
最后,2017年3月4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傅瑩就人大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表示,房產稅立法草案沒有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安排,這意味著,房產稅立法今年還不在日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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