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地產土地政策
1. 房產和土地有哪些新*策
2014年最新土地*策(中央一號文件) 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完善農村宅基地分配*策,在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前提下,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
有關部門要抓緊提出具體試點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搶跑越線。完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切實保證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地籍調查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法律快車編輯亮點解讀:一號文件提出宅基地管理,應該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
20.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 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抓緊修訂有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改變對被征地農民的補償辦法,除補償農民被征收的集體土地外,還必須對農民的住房、社保、就業培訓給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采取留地安置、補償等多種方式,確保被征地農民長期受益。
提高森林植被恢復費征收標準。健全征地爭議調處裁決機制,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監督權。
法律快車編輯亮點解讀:一號文件針對征地制度,提出要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必須對農民的住房、社保、就業培訓給予合理保障。
因地制宜采取多種方式,確保被征地農民長期受益。
2. 房產新*策是什么
主要就這些。
想進一步了解動向嗎?可以訪問 獲得我的信息向我咨詢。 國土資源部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行*主管部門,解放*土地管理局,*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為認真貫徹**關于抑制一些行業和地區固定資產投資過快增長的要求,促進國民經濟平穩運行,進一步落實《**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遏制一些地方違法違規占用土地,充分發揮土地供應的調控作用,現就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不得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用地 必須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控制建設用地規模。
各地不得突破年度計劃批準用地,也不得擅自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用地。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要加量扣減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
符合法律規定和產業*策,確需修改規劃的,要依照規定聽證和論證,并按法定程序和權限報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和占用基本農田,堅決制止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占用基本農田報批的違法行為。
國土資源部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定期運用土地利用遙感監測等手段,對各地規劃、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予以通報。 新農村建設必須符合規劃,不得以置換、掛鉤等為名大拆大建,將騰退土地全部用于非農建設,建新拆舊能夠復耕的土地必須復耕。
城鎮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試點,必須經國土資源部批準,有計劃地穩步推行。未經批準進行試點擅自增加使用的建設用地,要追究責任,并扣減用地指標。
二、從嚴審批各類非農建設用地 堅持有保有壓、從嚴從緊控制新增建設用地。 優先保證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建設項目用地 ,進一步提高效率 ,搞好服務。
嚴格執行限制、禁止用地目錄和重點領域建設用地定額標準 ,超過用地定額標準的一律核減 。對限制類項目嚴格限制供應土地,禁止類項目一律不得通過土地預審、審核報批和供應土地。
利用灘涂、荒山、荒地等進行非農建設的,也必須依法報批。擅自供應土地的,要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國家能源、交通、水利、*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擬占用基本農田的,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審查報批前,要對用地選址方案、基本農田規劃調整方案、補充耕地及補劃基本農田方案等進行聽證和充分論證。 占用基本農田數量較大的,國土資源部還將組織進一步論證。
各類建設項目擬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必須認真履行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程序,申請聽證的要按規定組織聽證。上述告知、確認、論證、聽證等有關材料,要作為用地報批的必備要件。
要按照“先補后占”的原則,在補充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補劃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后再批準建設項目用地。 對省級*府及有關部門批準、核準的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在向**報批用地時,項目審批機關要就是否符合國家產業*策、規劃布局、市場準入標準以及審批、核準程序是否完備和合規作出說明 。
國土資源部將商請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其說明進行符合性審查并提出意見。 嚴格執行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和供地備案制度,對不備案及弄虛作假的地區要暫緩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報批。
凡未按規定足額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不得下發用地批復和辦理供地手續。新增建設用地不得用于土地收購儲備。
發揮土地調查 、登記在建設用地審批中的基礎作用。 對報批項目用地的地類、權屬、面積等情況進行嚴格核查,做到圖件、數據、實地三者一致。
各地要認真開展建設用地批后核查監管。建立耕地動態監測系統和分析通報制度。
對因征地補償安置不到位等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的地區,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緩受理所在地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報批申請。
三、確保房地產調控的土地*策落到實處 嚴格執行《**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進一步發揮土地供應的調控作用,保證調控措施的落實。房地產開發用地必須采用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合理確定宗地面積。
各地要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劃,科學合理確定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規模和結構,優先保證中低價位 、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 ,供地計劃要向社會公布。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的土地供應。
堅決執行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供應的規定,從即日起,一律停止其供地和辦理相關用地手續,進行全面清理。 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行*管理總局頒布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示范文本》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示范文本(試行)》。
土地出讓文件應當將住房套型限制、容積率、開工及竣工時限等規劃、建設、土地使用條件明確,并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予以約定。 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執行。
3. 我國的土地*策急用啊最好10分鐘只能能回答出來的
我國“兩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啟示1、土地利用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一方面,土地利用規劃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從1984年*的十二屆三中全會決定經濟體制改革、1993年*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2004年*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決定都給土地規劃提出了新的要求。
與此相適應,兩輪的土地規劃分別是在1986年和 1998年開始的,“第三輪”規劃修編2003年開始。客觀上為土地利用規劃提出了要求。
另一方面,土地利用規劃從資源的集約利用、可持續利用方面也具有調控經濟發展的作用。總之,協調處理土地利用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非常重要。
2、土地利用規劃是一個發展的過程早在20世紀90年代初,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總結各國土地利用規劃的經驗,出版“土地利用規劃指南”,提出土地利用規劃的資源調查、評價、地理信息系統和模型等方法。1992年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提出,對土地利用規劃提出了新的要求。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和聯合國環境發展署(UNEP)聯合出版“我們的土地,我們的未來” ,提出持續土地利用規劃的方法,1997年出版,協調一個可持續的未來,主要針對國家層次上的*策和決策制定者。1999年又出版《我們土地的未來》,是一本關于土地資源可持續管理綜合規劃指南。
同樣,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經歷了第一輪的起步和第二輪的發展,在規劃的立法依據、方法和規程等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是由于起步晚等多方面原因,與國際的進展比尚有一定差距。
3、創新中國土地利用規劃方法和體系規劃的多元化是當今國際土地利用規劃的特點。 作為一種*策的工具,土地利用規劃與國家的發展歷史、*治體制、經濟體制、經濟發展階段、資源的狀況等有不可分割的關系。
兩輪土地利用規劃的實踐反映了我國土地規劃的特點。而“第一輪”規劃沒有實施和“第二輪”規劃的實施不良表明借鑒國際經驗,建立適合我國有國情的土地利用規劃方法和體系尚需探索。
4. 新國六條房地產*策內容
國六條
(一)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各地都要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對新建住房結構提出具體比例要求。
(二)進一步發揮稅收、信貸、土地*策的調節作用。嚴格執行住房開發、銷售有關*策,完善住房轉讓環節稅收*策,有區別地適度調整信貸*策,引導和調節住房需求。科學確定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規模,加強土地使用監管,制止囤積土地行為。
(三)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性住房需求過快增長。(四)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全過程監管,制止擅自變更項目、違規交易、囤積房源和哄抬房價行為。
(五)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有步驟地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六)完善房地產統計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時、準確地發布市場供求信息,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5. 房地產市場*策有哪些改變
春節過后,地方*府針對樓市的配套措施和調控*策陸續發布。
2月26日,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南京堅持房價穩控*策不動搖》,提出南京市在房價過快上漲期間對房價采取了一系列穩控措施,防范大起大落風險。未來,將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策不動搖,力度不放松。
從今年1月開始,海口、廣州、西安、大連、常州等城市陸續發布了人才引進*策。例如,海口放寬人才落戶的學歷年齡限制;西安取消本科學歷落戶年齡限制;廣州市放寬引進人才的落戶限制。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些城市針對人才引進的新*策,對當地的房地產市場將產生短期的利好作用。 克而瑞研究中心研究員楊科偉分析認為,雖然各地樓市*策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調整,但主要還是因地制宜,“房住不炒”的基本面并未出現變化。
結合各地的落戶新*來看,本質還在于優化人口結構,以真實的居住需求帶動本地樓市的發展。值得一提的是,從全國20個典型城市2月以來的項目去化率表現來看,多數城市的去化率延續了下行趨勢,僅有武漢、南寧、鄭州、南京、深圳、常州等6個城市項目開盤去化率有了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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