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房地產商跳樓
1. 咸寧的貪官被抓的有多少
湖北咸寧官員收受房產商100萬欠條獲刑11年49歲的熊某,案發前是咸寧市房產局副局長(副處級)。2006年至2010年,熊某曾擔任咸寧市房產局咸安區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房地產開發商減免部分規費,收受或索要賄賂22.3萬余元。 中新湖北網12月1日消息:湖北省咸寧市檢察機關大力反腐,截止目前共查處12起處級以上領導干部貪污犯罪案。
該市兩級檢察院根據群眾舉報的線索,一舉查處原咸寧市旅游局吳天明(正處級)貪污受賄案。檢察院辦案人員克服重重困難,通過大量艱辛的調查取證,終于查清吳天明貪污受賄的犯罪事實。吳天明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近日,咸寧市檢察院又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宣布逮捕原咸寧地區交通局局長張世平(正處級)。
該市檢察機關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經濟犯罪要案也決不放過。檢察機關查處原咸寧師范專科學校校長廖次暉(副廳級)、副校長陳協旺(正處級)等3人貪污受賄窩案和原咸寧地區化纖廠廠長黃鶴崗(副處級)等人貪污受賄串案,為發案單位挽回了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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