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的會計難嗎
1.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會計賬做起來難不難
應該是不難的,最主要的就是細心。
房地產開發公司賬務核算流程:
1.會計制度的適用
2.應增設的會計科目
3.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計算分攤
一、會計制度的適用
1.《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就房地產開發行業而言,是指根據**國資廳評價函[2003]327號文件的規定,不能同時滿足從業人員數100人以上、年銷售額1 000萬元以上兩個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財*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標準的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內的各類小企業,除已按規定要求或規定程序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或新準則的企業外,都應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不得再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2.《企業會計制度》。
按照財*部的規定,《企業會計制度》于2001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等單位施行,其他企業經適當程序也可以執行該制度。2006年財*部發布了新的38項具體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執行。據此,現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企業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按規定執行新準則的企業外,均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新準則下的會計制度體系。
新的38項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包括具體準則、對準則的解釋、財務報表格式、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等,是一個完整的會計制度體系。這一制度暫在上市公司范圍內執行。因此,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執行新準則的,都應當執行新準則規定的會計制度。
4.《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按照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大中型企業,如果達不到執行新準則的條件,也沒有相關規定要求其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則仍可執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二、應增設的會計科目
1.“開發成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房地產開發的費用和成本,包括:
(1)開支的拆遷補償費、土地出讓金或受讓價款及相關稅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筑安裝工程費、配套設備費等費用;
(2)開發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據預付給承包商的款項和工程進度估價的開發成本;
(3)工程采用自營方式發生的各項成本費用;
(4)分配應由開發產品承擔的公共配套設施費、計提應上交有關部門管理的維修費和分攤的間接開發費用;
(5)應予資本化計入產品成本的借款費用等;
(6)結轉開發完工并驗收合格的房地產成本。
購入已拆遷平整的土地準備用于房產開發,可先計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科目,待開發時再以適當的分配方法,分攤到“開發成本”的明細科目。
2.“開發間接費用”科目。
本科目相當于工業企業的“制造費用”,核算為開發產品而發生除應由行*管理部門承擔的費用以外的各項間接費用。
3.“開發產品”科目。
本科目核算已開發完工、經驗收合格的房地產。
4.“出租開發產品”科目。
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經營但尚未轉為固定資產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轉房”科目。
本科目核算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房屋。
編制資產負債表時,以上增設的5個會計科目的期末余額,均應計入報表的“存貨”項目。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計算分攤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開發產品成本,一般可劃分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兩大類,即開發產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
1.用估價修正法計算分攤開發房屋的建筑成本。
2.采用售價比率法計算和分攤土地成本。
2. 房地產業的會計難嗎
一、首先,房地產企業和工業企業(制造業)在會計核算上是不同,從成本核算:制造業生產成本周期短,產品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可完成生產成本的制造;而房地產企業開發成本周期長,房屋開發建設一般跨年度才可完工。所以,這是兩個不同行業的會計核算,還有很多不同之處,在此,就不一一介紹了。
二、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種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
2、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
3、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以營業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征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后的余額,為增值額。它采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
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出租房屋稅率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征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后,再辦理發證手續。
(七)契稅:
契稅是以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以及房屋買賣的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適用稅率為3~5%。 征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八)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準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九)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 做房地產會計怎么樣
一.房地產會計賬務處理流程
先談談會計流程吧。房地產行業的會計流程與其他行業的會計流程大同小異。
1、關于費用的報銷。有關的業務人員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然后由會計部門的有關人員審核,最后由簽批權的負責人簽字后,由出納支付。出納做記賬憑證。
2、房地產行業一般情況同上。只是在出包工程時支付工程款,有的企業由會計部會同工程部按定額或形象進度測算工程進度并以此支付工程款,有的企業只由工程部測算工程進度,有關人員簽字后支付工程款。實際上就是會計的《建筑會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定收入。
3、出納只做與貨幣收支有關的記賬憑證,并據此核對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4、由會計部有關人員進行會計記賬憑證審核。
5、由會計部有關人員進行記賬憑證匯總、試算平衡、記賬。
6、由會計部有關人員制作轉賬憑證。由會計部有關人員審核,再記賬。
7、填制會計報表、稅表。
再談談房地產行業會計科目的設置。房地產行業的會計科目與一般的制造業的會計科目基本相同。一般的貨幣資金、往來等都用。不同的是:
工業企業一般不使用:預收賬款、預付賬款。而房地產行業使用這兩個科目。工業的“生產成本”,房地產行業改為:“開發成本”,它下面設6個二級科目,分別是:
1.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2.前期工程費、
3.基礎設施工程費、
4.建筑安裝工程費、
5配套設施工程費、
6.開發間接費。
一般房地產行業按項目、開發期設置三級科目。(必須說明,在成本核算方面,最理想的核算方法是按棟核算成本,以建筑面積做為分配混合費用的依據。但是,由于實際工作中,由于有關人員、收費等是打包的形式,按上述方法分攤較難,再加上同期開發的樓盤基本相同,可以采用按項目、開發期核算成本)。工業企業的“庫存商品”改為“開發產品”;“制造費用”改為“開發間接費用”。
二.再談談有關稅費情況。由于房地產開發的產品周期較長,一般的按會計準則要求確認收入時間會較長,但是,國家的稅收不能延期,因此,有關的稅法規定,按企業收取的預收款為稅基計算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也就是說,當房地產行業銷售期房的時候,就開始交稅。并且按一定的比例預交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地產行業還應該繳納土地使用稅。當工程開發完畢后,要匯算清繳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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