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地產的評估程序
1. 簡述房地產評估的基本流程
一、明確估價基本事項
包括:
(1)明確估價對象的實體狀況,如對土地,應明確它的地籍范圍和地籍號,以及坐落位置用途,面積、形狀等;對房屋,應明確它的坐落位置(門牌號碼)、結構、層數、面積、使用情況等。
(2)明確估價對象的權利狀態,如完全產權、已設定有某種他項權利的不完全產權,房屋的部分墻體的歸屬等等都必須明確。
(3)明確估價對象的范圍,如單純評估土地的價值,或單純評估房屋的價值,或評估一幢房屋中的某個部位等等,都必須明確。
(4)明確估價目的,由于同一房地產出于不同的估價目的,其估價結果往往不同。所以,必須明確委托估價人請求估價的目的是什么,以區分不同性質的估價。
(5)明確估價時點,某房地產的估價結果,是表示該房地產在某一個特定時點上的價格。因此,必須明確估價時點,如果不確定估價時點,房地產估價是沒有意義的。
(6)明確估價報告交付的日期,交付估價報告的日期一般由委托估價方提出,也可由委托估價方和受理估價方協商確定,一般估價報告的作業日期為7-15個工作日。
二、擬定估價作業方案
主要是就估價所要做的各項工作作出日程進度安排,包括對估價作業內容、作業人員、時間進度、所需經費等的安排,以便于控制進度及協調合作。
三、搜集估價所需資料
由于估價對象和所采取的估價方法的不同,房地產估價所需的資料也不同。一般來說,所搜集的估價資料包括:
(1)產權資料
(2)房屋建筑資料
(3)市場交易資料
(4)土地資料
(5)法律和規劃資料。
四、實地查勘估價對象
實地查勘是就估價對象的有關內容到實地查清核實,從估價對象房地產的實體構造、權利狀態、環境條件方面的具體內容進行客觀確認。
2. 土地估價的程序是什么
宗地地價評估的程序是從接受委估者的估價委托書開始到最后寫出估價報告書,然后將報告書交給委估者而領取估價報酬的全過程。
估價師進行估價,必須有相應的估價程序,一般是從決定估價的基本目的、擬定估價計劃、查證委估宗地狀況、資料收集及整理、資料分析與價格影響和構成因素分析到最后估價額的決定及估價報告的提出。土地估價的具體程序為: (1)接受土地估價任務,簽訂估價合同; (2)確定估價的基本項目,包括確認估價對象、估價目的、估價條件、地價定義和使用年期等; (3)擬訂估價作業計劃; (4)資料收集與實地踏勘; (5)一般資料整理與分析; (6)選擇適宜的估價方法,試算土地價格; (7)試算價格調整與估價額確定; (8)撰寫土地估價報告; (9)交付土地估價報告,收取估價費用。
3. 房地產估價程序有哪些流程
一、確定估價的基本項目 包括: (1)明確估價對象的實體,如土地,應當明確地籍地籍的范圍和數量,以及使用地點、面積、形狀的房屋,應當明確;位置(編號)、結構、編號、面積、用途等。
(2)被評估對象的權利狀態,如完整的財產權、擁有某種權利的不完全財產權、房屋的所有權和墻的所有權等,必須明確。 (3)明確評估對象的范圍,如簡單評估土地價值,或簡單評估房屋價值,或評估房屋的某一部分等,必須明確。
(4)特定估價的目的,由于同一房地產不同的估價目的,估價結果往往不同。因此,必須明確什么樣的委托估價師估價的目的是區分不同性質的評估。
(5)對房地產價值的明確估計是某一特定時間點的房地產價格。因此,時間必須明確界定,如果不在評估時確定,房地產估價是毫無意義的。
(6)明確估價報告的交付日期,委托方一般估價估價報告提出的交貨日期,但也由委托方的評價和驗收評價方協商,一般評估報告為7-15個工作日工作日。 二、制定評價作業計劃 主要是對估價工作要按期進行,包括計價的操作、經營者的時間、所需資金、安排等,以便于控制進度和協調合作。
三。收集估價所需的信息 由于估價對象和所采用的估價方法不同,房地產估價所需的信息也不盡相同。
一般來說,所收集的數據包括: (1)產權信息 (2)建筑材料; (3)市場交易數據; (4)土地信息; (5)法律和規劃信息。 實地考察是對評估對象領域的內容進行確認、確認,從實體結構、估價對象、國家產權、環境條件的具體內容等方面進行研究。
4. 房地產估價程序是什么呢
4.0.1 規定房地產估價程序是為了實現房地產估價的規范化,保證估價作業質量。
本條規定了自接受估價委托至完成估價報告期間的工作程序,共分為明確估價基本事項、擬定估價作業方案、搜集估價所需資料、實地查勘估價對象、選定估價方法計算、確定估價結果、撰寫估價報告、估價資料歸檔等8個步驟。 至于目前有些在接受估價委托之前有估價項目立項,以及爭取估價業務、簽訂估價合同,在估價報告完成后進行估價結果確認等程序未作統一規定。
4.0.2 本條所稱明確估價對象包括明確估價對象的物質實體狀況和權益狀況。 估價對象的物質實體狀況主要包括:土地面積、形狀、臨路狀態、土地平整程度、地勢、地質水文狀況,建筑物面積、建筑結構、平面布置、工程質量、新舊程度、裝修、設施設備、樓層、朝向等。
估價對象的權益狀況主要包括:土地權利性質、權屬、土地使用權年限,建筑物權屬,估價對象上設定的他項權利狀況等。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有些估價對象不能用于某些估價目的,或有些估價目的限制了可以作為估價對象的范圍和內容,所以,估價對象及其范圍和內容,既不能簡單地根據委托方的要求確定,也不能根據估價人員的主觀愿望隨意確定,而應根據估價目的、依據法律、法規并征求委托方認可后綜合確定。
4.0.3 確定擬采用的估價技術路線和估價方法以及擬調查搜集的資料及其來源渠道時,可參照本規范第5章各估價方法中的有關規定。 4.0.4 本條規定了估價人員應當搜集的涉及估價的有關資料,這些資料是各種估價方法都需要用到的。
另外有些資料是某種特定估價方法所需要的,可參見本規范第5章各估價方法中的具體規定。 在搜集實例資料時,應考察它們是否受到不正常的或人為因素的影響。
對于受到這些因素影響的實例資料,只有在能確定其受影響的程度并能進行修正的情況下才可被采用。 4.0.6 本條規定應將涉及估價項目的一切必要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和妥善保管,是為了方便今后的估價,有助于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不斷在業務中提高估價水平,同時也有助于解決以后可能發生的估價業務糾紛,還有助于*府主管部門和行業學會、協會對估價機構的資質審查。
本條雖然對估價資料的保存時間未作規定,但一般應保存15年以上。
5. 房地產評估有哪些基本流程
房地產評估有哪些基本流程 (一)明確評估基本事項明確評估目的:在受理評估業務時,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評估目的,并將評估目的寫在評估報告上。
了解評估對象確定評估基準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簽訂評估合同:它包括評估對象、評估目的、評估時點、評估收費、雙方責任、評估報告等事項; (二)制定工作計劃; (三)實地查勘收集資料:實地查勘是房地產評估工作的一項重要的步驟,并要做記錄; (四)測算被評估房地產價格:為求得一個公平合理的價格,一般以一種評估方法為主,同時以另一種或幾種評估方法為輔,以求互相對照和檢驗修正; (五)綜合分析確定評估成果; (六)撰寫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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