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領域失信
1. 31部門單位聯合發文懲戒失信房地產企業及個人
日前,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住建部等31個部門單位聯合印發《關于對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推出37條懲戒措施,對失信的房地產企業、個人進行聯合懲戒。
聯合懲戒對象主要指在房地產領域開發經營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的相關機構及人員等責任主體,包括: 1.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物業管理企業; 2.失信房地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從業人員。 37項懲戒措施具體包括: (一)依法限制或者禁止懲戒對象的市場準入、行*許可或者融資行為 1.限制取得*府供應的土地。
2.限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限制取得生產許可證。
4.限制取得房地產項目開發規劃選址許可、環境影響評價許可和“三同時”驗收許可、水土保持方案許可和設施驗收許可、施工許可、商品房預(銷)售許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等。 5.限制其新的重大項目申報的審批、核減、停止撥付或收回*府補貼資金和保障資金。
6.限制科技項目的申報和審批。 7.從嚴審核企業債券的發行,從嚴審核發行公司債券,將懲戒對象的失信行為作為股票發行審核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單位公開轉讓審核參考。
8.禁止作為供應商參加*府采購活動。 9.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互聯網融資平臺等機構。
10.限制參與*府投資公共工程建設的投標活動。 11.限制或者禁止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依法取消已獲得的特許經營權。
12.禁止懲戒對象在法定期限內擔任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已經擔任的依法責令辦理變更登記。 13.限制注冊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
14.限制招錄(招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5.限制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16.將懲戒對象的信用信息通報金融機構,作為其評級授信、信貸融資、管理和退出的重要參考依據。 17.供納稅信用管理時審慎性參考。
18.在審批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變更持有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時,將其失信信息作為審批的參考。 19.依法限制擔任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對其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予以從嚴審核;對已成為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的予以關注。
20.在境內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或相關人員成為股權激勵對象事中事后監管中予以關注。 21.限制其在檢驗檢測認證行業執業;限制取得認證機構資質,限制獲得認證證書。
22.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的事中事后監管中予以關注。 23.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二)停止執行懲戒對象享受的優惠*策,或者對其關于優惠*策申請不予批準 24.限制、暫停或取消*策性資金支持。 25.停止執行投資等領域優惠*策。
(三)在業績考核、綜合評價、評優評先表彰等工作中,對懲戒對象予以限制和約束 26.將懲戒對象失信行為作為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參考。 27.取消懲戒對象參加評優評先資格,不得向懲戒對象授予“文明單位”、“道德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在失信行為發生后獲得榮譽稱號的予以撤銷。 (四)其他懲戒措施 28.在“信用中國”網站上公示懲戒對象的失信行為。
29.推動各保險機構將懲戒對象的失信記錄作為厘定保險費率的參考。 30.負有市場監管職能的各行業主管部門將懲戒對象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日常監管力度,提高現場檢查、抽查比例和頻次。
31.作為選擇*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合作伙伴的參考。 (五)加強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日常行*監管監察 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級行*管理部門針對懲戒對象制定并落實以下措施。
32.加大現場執法檢查頻次; 33.將其作為重點監管監察對象,建立常態化暗查暗訪機制,不定期開展抽查; 34.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對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強制進行相關業務培訓; 35.暫停其相關資質證書的評審,對已取得資質證書的,依法依規對其資質作撤銷或降級處理; 36.依法對懲戒對象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 37.發現有新的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在自由裁量范圍內從重處罰。
2. 三部門如何加強房地產領域反洗錢工作
11月3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獲悉,住建部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部署規范購房融資行為,加強房地產領域反洗錢工作,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是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嚴禁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違規提供“首付貸”等購房融資產品或服務;嚴禁房地產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違規提供房地產場外配資;嚴禁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等資金挪用于購房。 二是要求各地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違規提供購房融資的行為,要加大查處力度。
在依法依規查處的同時,要將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違規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要列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重點對象;將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違規提供融資行為依法錄入征信系統。 三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首付資金來源和借款人收入證明真實性的審核力度,嚴格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綜合消費貸款實行分類管理,強化對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業務的額度和資金流向管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嚴禁資金挪用于購房。
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各級派出機構要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業務的監督和檢查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各類違規行為。 四是要求各地房產管理部門、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和部門間協作。
各地房產管理部門要向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網簽備案合同及住房套數等信息的實時查詢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時,要以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網簽合同和住房套數查詢結果作為審核依據,并以網簽備案合同價款和房屋評估價的最低值作為計算基數確定貸款額度,有效防范交易欺詐、騙取貸款等行為。 五是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要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開展客戶身份識別,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規范購房款交付方式,報告可疑交易。
相信能夠打擊相關的犯罪行為。
3. 房地產公司債時隔四個月重新放行是真的嗎
是真的,據澎湃新聞網消息,3月7日,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陸家嘴”)申請的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獲交易所“通過”。
有接近交易所的知情人透露,上半年交易所將針對部分優秀房企的公司債放行。有券商人士向澎湃新聞證實,目前,符合監管層規定的“正常類”的房企公司債已進入正常發行流程;“關注類”房企的發行工作則需交易所進一步核實;“風險類”發行工作仍處于暫停狀態。
房地產公司債時隔四個月重新放行3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發布消息,通過上海陸家嘴金融貿易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陸家嘴”)申請的2016年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在此之前近4個月的時間里,房企公司債幾近全*覆沒,鮮有通過。
澎湃新聞整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信息顯示,去年11月1日至今年3月6日,房地產行業公司債的申請中,86份房企公司債申請收到交易所反饋,涉及金額22726億元。其中,僅有5家企業申請獲得通過,還從11月25日以后則再沒有房企公司債發行獲得通過。
數據同時顯示,包括首創置業(,*)龍湖地產(*)、金輝集團(*)、招商蛇口(*)在內的房企提請的17份發債申請,顯示為終止或中止,涉及金額逾530億元。“正常類”公司將恢復放行澎湃新聞了解到,符合交易所《關于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函》規定的“正常類”的房企公司債已進入正常發行流程。
據悉,時隔4個月后,首獲放行的陸家嘴為“正常類”企業。去年8月,該公司提交公司債的發行申請之后,于9月和12月分別收到交易所反饋意見。
9月的反饋意見主要針對公司的收益來源、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是否為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承銷商等問題。12月給出的反饋意見則更多涉及“分類監管”,主要包括是否屬于分類監管要求所認定的房地產企業;是否屬于房地產企業申報公司債券的基礎范圍;募集資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圍等問題。
去年10月,交易所曾布《關于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函》(以下簡稱“監管函”),房企發行債券主要采取基礎范圍和綜合遴選兩項指標。首先用基礎指標對所有房地產企業進行初選,再進一步用綜合指標進行甄別,并對納入范圍的房企進行分類,主要分為正常類、關注類和風險類,為證券機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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