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初始登記

1. 什么叫房地產初始登記
房地產初始登記是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第一次登記。
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內,由開發商向登記機關申報,經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核,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 通過確權以后,開發商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大產權證)。
這個過程只能由開發商來辦。開發商不進行初始登記,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損失的數額不好估計,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沒有初始登記,不能辦理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只有開發商進行初始登記,取得了大產權證以后,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轉移登記,領取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
擴展資料: 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程序: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護照等;委托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后的確認批準,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 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2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1個月內核準注銷,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權初始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地產初始登記。
2. 什么叫房屋初始登記
房屋初始登記由開發商來辦。
初始登記即“確權”。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內,由開發商向登記機關申報,經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核,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
通過確權以后,開發商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大產權證)。這個過程只能由開發商來辦。
開發商不進行初始登記,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損失的數額不好估計,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沒有初始登記,不能辦理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只有開發商進行初始登記,取得了大產權證以后,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轉移登記,領取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
擴展資料:不動產房屋初始登記辦理流程 1、權利人持有關辦證材料到登記機構申請登記 2、符合受理條件的登記機關予以受理并出具回執 3、申請人到不動產所在區地稅窗口審核繳納相關稅費 4、登記機構審核案卷 5、登記機構將審核結果記載于登記簿 6、權利人到收費領證窗**費并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初始登記。
3. 什么叫房地產初始登記
房地產初始登記是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其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第一次登記。
在房屋竣工以后90日內,由開發商向登記機關申報,經過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核,確認某一房地產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
通過確權以后,開發商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大產權證)。這個過程只能由開發商來辦。開發商不進行初始登記,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損失的數額不好估計,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沒有初始登記,不能辦理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只有開發商進行初始登記,取得了大產權證以后,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轉移登記,領取個人的《房屋所有權證》。
擴展資料:
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程序: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托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后的確認批準,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
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2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1個月內核準注銷,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房地產權初始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房地產初始登記
4.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證是什么意思
初始登記是一手房產權登記,意思就是你是第一個買此房產的人。
房產開發企業土地測繪后不需要辦手續了。要正式房產證完稅證明636f70797a686964616f31333366303062,還要身份證,戶口簿。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筑物、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后的確認批準,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擴展資料: 登記程序 1. 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托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托書,委托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 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 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采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 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后的確認批準,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準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 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2個月內核準登記,并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后1個月內核準注銷,并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參考資料: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百度百科。
5. 房地產初始如何登記
一、設定登記 通件: (一)《青島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人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四)地籍調查表; (五)土地調查初審表; (六)其他證明材料 1。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提交: (1)市*府批準用地文件(原件); (2)核定用地圖(原件); 2。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提交: (1)市*府批準用地文件(原件); (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原件); (3)核定用地圖(原件); (4)繳付出讓金、契稅發票(原件)和收款部門出具的繳清證明(原件); 3。
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1)企業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 (2)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 (3)土地估價報告及備案資料; (4)土地行*主管部門與國有股權持股單位簽訂的委托持股合同; (5)契稅發票(原件) 4。 授權經營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1)企業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 (2)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 (3)土地估價報告及備案資料; (4)被授權經營土地使用權的公司土地配置資料; (5)契稅發票(原件) 5。
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1)批準文件及附圖; (2)租賃合同; 6。 集體土地所有權設定登記: (1)人民*府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2)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 7。
集體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由鄉(鎮)村企事業建設用地使用者提交: 縣級以上人民*府批準用地文件; 8。宅基地土地使用權: 由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者提交:鄉、縣人民*府批準文件; 二、新建非商品房屋所有權設定登記;房地產權屬備案登記: (一)《青島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人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四)身份證明; (五)土地權屬證明; (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施工執照(原件); (七)施工許可證(原件); (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 (九)請照平面圖、配置圖; (十)公安部門出具的門牌證明; (十一)測繪成果部門出具的建筑面積審核通知書; 1。
新建非商品房所有權設定登記: (1)屬于集資建房的還需提交有批準權的部門批準集資建房的文件復印件(包括集資的對象、范圍等); (2)屬私人建房只提交上述(一)、(四)、(五)條要求的資料; 2。房地產權屬備案: (1)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原件) (2)物業用房協議(原、復印) (3)測繪面積表 (4)或批文(原件) 以上所列的資料如已交城建檔案館歸檔的,可提交蓋有該館公章的復印件。
三、全體業主共有房地產: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房地產應當一并申請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地產登記冊上進行記載但不頒發房地產權證書。
6. 房地產初始登記是怎樣的
房地產初始登記具體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不同的情況要不同對待。
下面列舉了,關于房地產初始登記需要提交材料的不同情況介紹: 一、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一)《青島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人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四)地籍調查表; (五)土地調查初審表; (六)其他證明材料 1、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提交: (1)市*府批準用地文件(原件); (2)核定用地圖(原件);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提交: (1)市*府批準用地文件(原件); (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原件); (3)核定用地圖(原件); (4)繳付出讓金、契稅發票(原件)和收款部門出具的繳清證明(原件); 3、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1)企業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 (2)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 (3)土地估價報告及備案資料; (4)土地行*主管部門與國有股權持股單位簽訂的委托持股合同; (5)契稅發票(原件) 4、授權經營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1)企業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 (2)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 (3)土地估價報告及備案資料; (4)被授權經營土地使用權的公司土地配置資料; (5)契稅發票(原件) 5、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1)批準文件及附圖; (2)租賃合同; 6、集體土地所有權設定登記: (1)人民*府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2)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 7、集體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由鄉(鎮)村企事業建設用地使用者提交: 縣級以上人民*府批準用地文件; 8、宅基地土地使用權: 由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者提交:鄉、縣人民*府批準文件; 二、新建非商品房屋所有權設定登記與房地產權屬備案登記需要的材料: (一)《青島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人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明; (四)身份證明; (五)土地權屬證明; (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施工執照(原件); (七)施工許可證(原件); (八)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 (九)請照平面圖、配置圖; (十)公安部門出具的門牌證明; (十一)測繪成果部門出具的建筑面積審核通知書; 1、新建非商品房所有權設定登記: (1)屬于集資建房的還需提交有批準權的部門批準集資建房的文件復印件(包括集資的對象、范圍等); (2)屬私人建房只提交上述(一)、(四)、(五)條要求的資料; 2、房地產權屬備案: (1)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原件) (2)物業用房協議(原、復印) (3)測繪面積表 (4)土地出讓合同或批文(原件) 以上所列的資料如已交城建檔案館歸檔的,可提交蓋有該館公章的復印件。 三、全體業主共有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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