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預售.

1.房產預售是什么意思
預售商品房(期房)和現房有何區別? 現房是指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
期房(預售商品房)是指未經竣工驗收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 換句話說,商品房未初始登記領取房地產權證(俗稱“大產證”)前,均為期房;已經領取“大產證”的商品房才屬現房。
是否已經取得“大產證”,是區分兩者的關鍵。 而建設部2001年6月1日實施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卻將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規定為: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根據這一規定,只要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都可以現售,也就屬于現房;區分現房和期房(預售商品房)的關鍵在于商品房是否竣工驗收合格。 期房買時一般是看圖紙,價格相對現房便宜一些,只是不能很好的看到房屋的質量。
2.如果開發商沒有預售許可證,買房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沒有預證,且開發商后期沒能按時補上,購房者可能會面臨到辦理不了房產證的尷尬局面。
能成功出具《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才表示說該批次的房源屬于可銷售樓盤。
但如果到預售證下來時起訴,法院不支持。后果最大可能開發商可以一房幾賣,發生糾紛法院不支持對該套房的所有權。同樣開發商跑路,房子誰接手也不是你的。
拓展資料: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準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筑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準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_百度百科
3.商品房預售的概念是什么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商品房預售,只適用于城市商品房.并在預售前,向縣級以上人民*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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