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地價與房價的關系用什么分析方法
一、房價與地價
(一)房價與成本
土地成本是房屋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在探討房價與地價的關系之前,首先應該探討房價與一般性成本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
房價的形成是極其復雜的。有房地產本身的因素,如區位、環境、樓盤品質等等;有房地產以外的因素,如居民收入水平、利率高低、稅負高低、投資和交易成本等等。有經濟的、*治的、社會的,甚至心理的因素,但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供求關系。
供求關系的不斷變化導致市場價格的不斷變化,形成新的均衡價格。在價格的形成機制中,成本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對開發商來說,只有價格高于成本才有利可圖。即使某個開發商在一個項目上虧本,總體上他也會在其它項目上盈利,否則就只有虧損。即使某開發商虧損破產,整個行業也會贏利,否則整個行業就會萎縮,連基本的簡單再生產都維持不了。因此,成本是決定價格的基本因素。但這并不意味著任何開發商都可以以自己的成本定價。一方面,成本是通過影響供求關系來影響價格的。如果成本高于市場價格,供應就會減少,直至供不應求而價格回升。如果成本遠遠低于市場價格,就會有新的投資人加入,導致供應增加,價格降低。同時對土地的需求增加,進而又抬高了土地成本。另一方面,成本決定價格,指的是全行業的社會平均成本。在房價不變的條件下,以平均成本生產的開發商,可以獲得平均利潤;低于平均成本生產的開發商,可以獲得超額利潤,如過去以協議出讓獲得土地的開發商;高于平均成本的,就只有微利甚至是虧本了。任何開發商都會同時考慮未來房價和開發成本兩個方面(當然也會考慮其它因素)來決定是否投資。
(二)地價在房價形成中的作用
當前對房價和地價的關系,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一種是“成本推動論”,認為地價上漲推動了房價上漲。一種是“需求帶動論”,認為房價上漲引起了對土地需求增加,帶動了地價上升。這兩種觀點都是不全面的。房價和地價往往是互為因果的,關鍵是從哪個角度來看。房價在上漲過程中存在這樣一個鏈條:地價上漲→開發成本增加→房價上漲→預期房價上漲→開發商增加投資→地價上漲,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價格循環機制。在這一過程的前一階段,是地價上漲引起了房價上漲,而在后一階段,是房價引起了地價上漲。倘若不能全面地看待這一現象,就難免陷入“雞生蛋,蛋孵雞,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怪圈。由于影響房價和地價的因素非常復雜,價格循環機制的任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受到上述因素外的其它因素的影響而首先啟動,進而牽動其它環節。譬如由于對征地拆遷補償增加,引起地價上漲;建材成本增加,可能引起房價上漲;市場的投機行為,引起房價預期上漲;*策鼓勵或市場預期,引起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加等等。需要指出的是,這個循環機制不會無限制的單向發展,因為每一個環節都是受約束的,隨時會被外力修正,否則就會形成房地產泡沫。比如,房價上漲會受到有效需求的約束,不可能無限制的一路上漲;大眾的心理預期隨時會變化,不可能總是看漲;開發商投資會受到宏觀調控的制約;土地購置量會受到土地供應計劃和土地規劃的制約等等。
2004年曾有人以“上半年土地平均價格增長了11.3%,高于全國平均房價增長10.3%的水平”為依據,推論“2005年上半年全國土地招拍掛價格的漲幅已遠遠超過了房價的增幅”,進而證明土地價格高漲推動房價上漲,但這種推論是站不住腳的。首先,數據來源不同。該觀點引用的土地價格數據來源于國土資源部,房價數據則不知來源于何處。不同的數據來源,其統計部門、統計方法都有差異,簡單的比較顯然會有較大的誤差;其次,數據口徑不同。土地平均價格是土地出讓價格的平均值,包括了協議出讓價格和招拍掛出讓價格;而且這里的土地也不僅指房地產用地,還有其它行業的用地。全國平均房價以房地產項目為統計對象,其中又包含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而
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劃撥的。兩者的統計口徑不同,又怎能比較呢?
即使數據來源、統計口徑方面具有可比性,也不能簡單得出高房價是高地價推動的結論。從成本角度考慮,房價的漲幅等于房價各構成部分漲幅的加權和。因此,某項成本對房價的影響程度,一是取決于該因素在房價中的比例,也就是該因素對房價的影響權重;二是取決于該因素的上漲幅度。只有比例大且上漲快的因素才是推動房價的主要因素。僅僅因為土地的上漲幅度高于房價的上漲幅度,就認為地價推高了房價的觀點是不客觀的,至少是不全面。例如,建安成本占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比重也很大,其對房價的影響是不能忽略的。
地價對房價的影響要具體進行分析。我們常說的“地價”,有“毛地價”和“熟地價”之分,其內涵是不同的。毛地價是指*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和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熟地價是指經過征地、拆遷和市*基礎設施投入,符合通平條件可直接用于建設的土地價格。協議出讓的地價一般是毛地價,而招拍掛的地價多是熟地價(包括生地熟賣的情形),所以協議出讓和招拍掛出讓的價格不能直接對比。嚴格的說,熟地價中的征地拆遷費用,并不是真正的地價,雖然其常被統計為土地的取得成本。這兩年,征地費用和拆遷費用越來越高,加大了土地取得成本,這種成本的升高,和招拍掛還是協議出讓是無關的。隨著國家嚴格保護被拆遷居民和被征地農民利益*策的嚴格執行,征地拆遷成本還將進一步上升。
更重要的是,熟地價遠遠高于毛地價,由此導致的成本權重差異很大,對房價的影響迥然不同。根據北京市國土局的統計,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2002年居住用地毛地價平均值為644元/平方米,熟地價均值為2042元/平方米。后者是前者的3.17倍。北京市新開發區普通住宅的成本價格中,地價款只占到9%,征地拆遷費要占到18.06%,二者相加則有27.06%;危改區開發建設成本中,地價款只占到11.03%,征地拆遷費要占到24.91%,二者相加則有35.94%。這還不包括前期工程費等其它土地開發費用。毛地價和熟地價的價差如此之大,可見不加區別地推論地價上漲對房價的影響是不科學的。
那么,真正的“地價”的上漲對房價造成影響有多大呢?原北京市國土房管局、北京
房地產業協會估價專業委員會和北京土地學會估價專業委員會所做的研究表明:樓面毛地價與房地產價格之間呈現為一定的正相關關系,樓面毛地價高的項目房地產價格也偏高,反之亦然。但是樓面毛地價并不是房地產價格的決定性因素,因為其在房價中的比重不足10%。所以說,地價肯定會影響到房價,但影響的程度絕沒有像一些人士說得那么高。
即使地價上升,在需求既定的條件下,房價也不一定會上升(其它成本上升也是如此)。房價是由成本和利潤共同構成的,如果開發商壓縮了利潤,則房價漲幅依然可能會小于各成本的漲幅。開發商當然不會輕易壓縮利潤。但是如果市場不能承受高房價之重,房地產商的高成本自然也就無法轉移出去,在此情況下壓縮利潤是正常的市場化的選擇。
研究地價與房價的關系用什么分析方法
一、房價與地價 (一)房價與成本 土地成本是房屋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
因此,在探討房價與地價的關系之前,首先應該探討房價與一般性成本的關系。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房價的形成是極其復雜的。
有房地產本身的因素,如區位、環境、樓盤品質等等;有房地產以外的因素,如居民收入水平、利率高低、稅負高低、投資和交易成本等等。
有經濟的、*治的、社會的,甚至心理的因素,但最終起決定作用的還是供求關系。
供求關系的不斷變化導致市場價格的不斷變化,形成新的均衡價格。
在價格的形成機制中,成本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對開發商來說,只有價格高于成本才有利可圖。
即使某個開發商在一個項目上虧本,總體上他也會在其它項目上盈利,否則就只有虧損。
即使某開發商虧損破產,整個行業也會贏利,否則整個行業就會萎縮,連基本的簡單再生產都維持不了。
因此,成本是決定價格的基本因素。
但這并不意味著任何開發商都可以以自己的成本定價。
一方面,成本是通過影響供求關系來影響價格的。
如果成本高于市場價格,供應就會減少,直至供不應求而價格回升。
如果成本遠遠低于市場價格,就會有新的投資人加入,導致供應增加,價格降低。
同時對土地的需求增加,進而又抬高了土地成本。
另一方面,成本決定價格,指的是全行業的社會平均成本。
在房價不變的條件下,以平均成本生產的開發商,可以獲得平均利潤;低于平均成本生產的開發商,可以獲得超額利潤,如過去以協議出讓獲得土地的開發商;高于平均成本的,就只有微利甚至是虧本了。
任何開發商都會同時考慮未來房價和開發成本兩個方面(當然也會考慮其它因素)來決定是否投資。
(二)地價在房價形成中的作用 當前對房價和地價的關系,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種是“成本推動論”,認為地價上漲推動了房價上漲。
一種是“需求帶動論”,認為房價上漲引起了對土地需求增加,帶動了地價上升。
這兩種觀點都是不全面的。
房價和地價往往是互為因果的,關鍵是從哪個角度來看。
房價在上漲過程中存在這樣一個鏈條:地價上漲→開發成本增加→房價上漲→預期房價上漲→開發商增加投資→地價上漲,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價格循環機制。
在這一過程的前一階段,是地價上漲引起了房價上漲,而在后一階段,是房價引起了地價上漲。
倘若不能全面地看待這一現象,就難免陷入“雞生蛋,蛋孵雞,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怪圈。
由于影響房價和地價的因素非常復雜,價格循環機制的任一個環節都有可能受到上述因素外的其它因素的影響而首先啟動,進而牽動其它環節。
譬如由于對征地拆遷補償增加,引起地價上漲;建材成本增加,可能引起房價上漲;市場的投機行為,引起房價預期上漲;*策鼓勵或市場預期,引起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加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這個循環機制不會無限制的單向發展,因為每一個環節都是受約束的,隨時會被外力修正,否則就會形成房地產泡沫。
比如,房價上漲會受到有效需求的約束,不可能無限制的一路上漲;大眾的心理預期隨時會變化,不可能總是看漲;開發商投資會受到宏觀調控的制約;土地購置量會受到土地供應計劃和土地規劃的制約等等。
2004年曾有人以“上半年土地平均價格增長了11.3%,高于全國平均房價增長10.3%的水平”為依據,推論“2005年上半年全國土地招拍掛價格的漲幅已遠遠超過了房價的增幅”,進而證明土地價格高漲推動房價上漲,但這種推論是站不住腳的。
首先,數據來源不同。
該觀點引用的土地價格數據來源于國土資源部,房價數據則不知來源于何處。
不同的數據來源,其統計部門、統計方法都有差異,簡單的比較顯然會有較大的誤差;其次,數據口徑不同。
土地平均價格是土地出讓價格的平均值,包括了協議出讓價格和招拍掛出讓價格;而且這里的土地也不僅指房地產用地,還有其它行業的用地。
全國平均房價以房地產項目為統計對象,其中又包含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而經濟適用房的土地是劃撥的。
兩者的統計口徑不同,又怎能比較呢? 即使數據來源、統計口徑方面具有可比性,也不能簡單得出高房價是高地價推動的結論。
從成本角度考慮,房價的漲幅等于房價各構成部分漲幅的加權和。
因此,某項成本對房價的影響程度,一是取決于該因素在房價中的比例,也就是該因素對房價的影響權重;二是取決于該因素的上漲幅度。
只有比例大且上漲快的因素才是推動房價的主要因素。
僅僅因為土地的上漲幅度高于房價的上漲幅度,就認為地價推高了房價的觀點是不客觀的,至少是不全面。
例如,建安成本占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比重也很大,其對房價的影響是不能忽略的。
地價對房價的影響要具體進行分析。
我們常說的“地價”,有“毛地價”和“熟地價”之分,其內涵是不同的。
毛地價是指*府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和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
熟地價是指經過征地、拆遷和市*基礎設施投入,符合通平條件可直接用于建設的土地價格。
協議出讓的地價一般是毛地價,而招拍掛的地價多是熟地價(包括生地熟賣的情形),所以協議出讓和招拍掛出讓的價格不能直接對比。
嚴格的說,熟地價中的征地拆遷費用,并不是真正...
某城市房價與地價關系研究(模板)怎么寫?
地價與房價的關系一直是各方關注和爭論的焦點,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關鍵。
究竟是地價決定房價,還是房價決定地價,還是兩者相互影響,需要我們進行相應的實證研究,由于之前我寫過這篇文章,我這里現成的參考文獻比較多,可以免費提供給你哈,好東西大家共分享!聯系不上你啊
我國房價與地價的關系?
“樓面地價”即所謂的樓板價,它是房價構成最基礎的部分。
房價構成的要素很多,包括土地成本、拆遷成本、設計費監理費審計費、建安成本、配套成本、資金成本、管理成本和稅費等,樓板價就是土地價值按所需建造的房產建筑面積折換成一定價格后對外轉讓的價款。
樓板價=土地價格除以土地面積除以容積率。
簡述容積率、樓面地價與房價的關系
樓面價=土地總價格 / 建筑總面積,其中建筑總面積=土地總面積X容積率房價中的樓面土地價格計算和兩個指標有關系,一是土地本身的價格,二是規劃容積率。
計算時要包括各種購買土地時所發生的費用;容積率就是用用規劃總建筑面積除以土地面積,比如在一萬平方的土地上建10000平方的房子,那么它的容積率就是1.0假設一個小區土地價格為40萬/畝,容積率為1.8的話,兩種方式得出樓面價:樓面地價=400000*0.0015/1.0=600元/平方米(0.0015畝是1平方米)所以樓面地價=400000/(600*1.8)=370元/平方米(一畝約600平方米)
地價與房價是什么關系?*府是否應該進行調控干預
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狀況 房策網 http://*2006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對國土資源部門來說,土地市場和房產市場的協調配套發展、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等深層次問題仍在探索之中。
2005年的土地*策起到了保持穩定總量供應、調整房產結構、保持房價穩定的作用。
與之相比,2006年,土地宏觀調控*策仍在進行中,土地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偏緊仍是其主調。
在此基礎上,全國各大城市的土地市場也有所變化,譬如在招拍掛細則、對閑置土地的處理辦法和地價調配上均有所調整。
與此同時,城市建設用地供應得到理性調控,建設用地供應結構日趨合理;房地產用地與去年相似,仍向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宅傾斜,適應穩定房價的要求;招拍掛和有償出讓土地方式比重進一步加大;建設用地供應的地區結構逐步協調以適應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
針對2006年以來全國土地市場行情的變化,新地產策劃機構聯合專業研究機構對全國50個城市的土地市場進行了分析并形成本報告。
四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土地市場綜述 自國家宏觀調控*策實施以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四個直轄市加大了土地供應的調控力度,土地供應結構不斷完善優化,區域分布日趨合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市場的預期也逐步回歸理性,地價、房價在一段時間內增幅過快的趨勢得到了有效的調控,而且隨著調控*策效應的進一步顯現,土地供需將維持在較為均衡和理性競爭的狀態,地價、房價的漲跌空間都將縮小,走勢趨于平穩。
(一) 土地供應結構不斷優化 為貫徹落實《**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各地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積極開展閑置土地清理收回工作。
北京、天津、重慶、杭州、廣州等地相繼制定了配套措施,重慶市對閑置兩年以上,建設單位無能力開發的,由國土部門依法收回75.3公頃;對由于*府或*府部門的原因造成項目不能實施的,區別不同情況采用補償、置換或延期開發方式解決198.4公頃;廣州市無償收回57宗、共139.4公頃的閑置地;上海全市共有20余宗、約100公頃土地,通過“騰籠換鳥”或“易主”、“改性”等方式重新開工建設,約30余宗100多公頃土地重新約定了開工時間。
從全國情況看,今年上半年,全國房地產開發用地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比例為6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9個百分點,其中二季度利用存量建設用地10094.9公頃,比一季度增長53%,表明各地在新增用地受到嚴格控制下,積極盤活存量,改變了以往房地產開發主要靠增量建設用地的局面。
北京市在嚴格土地管理的同時,根據土地市場的供需情況,本著區別對待,有疏有堵,有保有壓的精神,適時調整土地市場供應量,增加對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應,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嚴格控制高檔住房用地供應。
近期,北京市將陸續推出 36宗土地入市公開交易,以有序供應,滿足市場需求。
在北京市 2005年度土地供應計劃中,充分考慮了房地產用地。
在6500公頃的年度供應計劃中,房地產用地為1950公頃(其中:經濟適用房 200公頃;住宅商品房 1750公頃),占全年計劃土地供應總量的30%。
今年 1~7月份,北京市供應住宅用地面積 297公頃,規劃建筑面積500萬平方米。
其中,出讓住宅用地 180公頃,規劃建筑面積28萬平方米,出讓住宅用地55宗,成交價款21.67億元,土地純收益12.74億元;劃撥住宅用地117公頃,規劃建筑面積 226萬平方米。
與2004年同期相比,住宅土地交易量、建設用地面積、規劃建筑面積等相對下降。
為防止土地資源閑置,遏制炒賣土地,規范土地市場。
8月初至9月底,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分兩次宣布,北京摩根投資有限公司摩根中心寫字樓等45宗土地,因受讓方未按《北京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清全部地價款,因而被該局解除土地出讓合同,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據該局有關部門透露,對被收回土地的違約開發商如何處罰,尚在研究之中。
但是有一點十分明確,對拆遷基本完成的項目,如果開發商要重新獲得原土地使用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申請,參加上市競買。
上海市著重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增加中低價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用地的供應,以遏制日益高漲的房價。
上海市全年初步安排經營性用地計劃 3000公頃,其中用于配套商品房和中低價普通商品房建設的 2000公頃。
從計劃執行的情況看,目前,配套商品房和中低價普通商品住房供地已經基本落實。
最新的一項調查表明:上海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持續下降,成交繼續低迷。
央行發布的 2005年第三季度全國城鎮儲戶問卷調查結果顯示,上海市只有 7.3%的居民準備在未來三個月內買房,比上個季度又下降了 3.7個百分點,達到歷史最低點。
重慶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量增加。
重慶市作為年輕的直轄市,由于大城市大農村的市情,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基礎設施的完善,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入城鎮,住房有效需求增加,因此,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面積增加。
據統計, 2005年 1~9月,重慶市土地交易中心成交土地 157宗,較去年同期增長 3.29%,成交面積、可建筑面積、成交金...
辯論賽:中國現在是房價抬高地價還是地價抬高房價,我正一辯:地...
求技巧?那對辯題我就不怎么闡述了。
我有一套技巧如果需要可以采納。
一賽前準本: 第一,要對拿到的辯題的組成的每一個字.詞,進行了解和分析。
弄清楚他們的意義和辯題所圍繞的重點,要是有表示程度的詞就很重要。
如“更”“最”只要有他們的存在給予一定要把握在提問和回答的重點。
這樣才能不跑題,不背題。
第二,由于人的習慣會給自己的潛意識帶來,一些默認的看法,這樣就會使自己的思維陷入困境。
而導致無法突破,導致理論過于膚淺在比賽中,自然會被對方攻擊的只有招架之功,更談不上隊對方的攻擊了,在下面的例子中我會對大家說明。
第三,弄清楚跟辯題中相關的詞匯的意義,以為我們知道有很多的辯題是很難用給定的詞匯進行解釋。
那么很多情況下都會將一些所謂的同義詞來進行說明。
比如我們經常碰到的“通才”“全才”“專才”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他們都有不通的解釋,那么怎么營造一個有力的解釋就成為一場比賽的關鍵。
第四,對于辯題的邏輯關系進行分析,尤其是要注意辯題中涉及到的時代,范圍,產業,結果等以為只有邏輯鏈條的完整和正確才是一個嚴密的環,這樣才可以使對手無法下手。
而任何斷章取義的說話都可以成為我們所要攻擊的對象。
第五,我們知道在辯論比賽中,關于辯題每個隊伍都會從對方的角度去考慮,你的每一個想法都有可能成為對方預料的內容。
由此,在理論中一定要將自己的論點建立在一個求“新”的角度上。
盡量含蓋所涉及的例子。
尤其是在樹立觀點比較靈活的情況下更要注意對理論的多樣性和復雜性,不要以例子作為自己的論述的中心,因為這無疑是給對方樹立起來的一個靶子。
第六,合理的引入新的概念,我們知道辯論中任何的辯題在不同領域中解釋都可以有不同的說話,新概念的引入是化解對方直接攻擊的有效方法,引入新的概念在邏輯上可以說明理論的成立,從作用上可以起到建立防線偷天換日的作用。
第七,對于比較敏感的詞匯的定義不要過于明確,除非是一些比較權威的詞典對自己有利時菜可以使用,因為我們知道中國的語言文化深遠。
辯證性很強如果過于明確就等于讓對方找到了攻擊方向。
最好的方法應該盡量采用我們在下文學習到的語言變通的方法進行描述。
第八,每個辯手都會涉及到一些領域,比如哲學、經濟、文化、道德等。
如果這個問題在某個領域中只是一個點,那么就需要把他們詮釋得更加清楚。
所以就要在辯題本身所涉及的領域里找到較為形象的參照進行并類分析。
這樣才會有全面的看法才不會有片面的理論和斷章取義的嫌疑。
第九,以上的方法是對辯題的基本分析和注意要點,而要想突破變體的局限性就要進行讓它發酵。
1,界定你的問題,不要將你的個人看法加入使其先入為主。
2,界定你認為理想的結果并使之有形化,讓它存在邏輯化、形象化、合理化。
3,搜集所有的材料:特殊的、一般的。
(包括相關聯的資料) 4,打破模式(比如腦經急轉彎的思維方式)。
5,走出你自己的領域,去嘗試別人的觀點、建議、意見。
6,嘗試各種各樣的組合,向拼圖一樣去感覺他在其他領域中存在的合理性。
7,使用你所有的感官,體會他的合理性。
8,找到了辯題新解突然出現了,就要及時記錄完善它。
9,再檢驗他的邏輯鏈條是否完整。
二、辯論過程 辯論常被稱為“雄辯”,也就是在辯論中集體表現為卓越的智慧,鋼鐵的立論,出色的言辯所形成的恢弘整體之勢,從而明辨是非,據理制勝。
立論 立論是指對某個觀點提出本方看法和理論的邏輯過程,也就是樹立本方旗幟的過程。
立論要展示思維的高度從而具有抗擊打力,同時語言要簡練、易懂而富有打擊力。
1,立論要簡意胲,有邏輯性、層次感。
最好點出一二三。
因為聽眾不能把你所說的內容都記下來,往往只能抓住幾句特別深的。
2,引據要恰當、精要。
注意任何例子、數字都必須要有出處,有一定的權威性。
自己還要在猶豫的例子、或無足輕重的就干脆不要用。
要記住,數字是具有說服性的,國家的*策文件等也可以好好利用。
在一場辯論賽“經濟增長與自然保護哪個更重要”反方在自由辯論時的一句“按對方辯友的邏輯,難道我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策是錯誤的么?”讓對方啞口無言。
要點:聲音響亮、語速沉穩、氣勢從容 攻辯小結——只找別人犯過的錯誤 自由辯論 自由辯論是最關鍵、最精彩、也是最能展現個人能力的環節。
攻擊,就是在自由辯論中的主動攻擊,主動發問。
這在每個辯對都是不可無得。
然而攻擊能不能有效,又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
a:(1)攻擊的準備。
這在辯論戰略方案確定、辯詞定稿之后就應該著手準備了。
一般而言,每位辯手應該根據自己所闡述的內容準備向對方發問的問題,可根據自由辯論時間的長短來準備問題,日是初次上場,則應該準備20個問題左右。
如果是這樣,四個辯手準備的問題就應該大約有80個,一般有足夠的可能堅持到自由辯論結束。
我們看到,在有的比賽中,有的隊員有時間卻沒有問題可以問,這就是準備不足導致的。
準備提問的問題,應該從三個層面上進行準備。
一是現象層面的問題,又稱事實層面問題。
這類問題極易引起聽眾的共鳴,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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