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房價收入比
1.求2009年末我國各地的房價收入比數據
房價收入比。
以國家統計局數據為準,取值歷年城鎮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人均可支配收入、商品住宅成交均價(含經濟適用房),計算后得出:1996-2008年,我國的房價收入比在5.5-7.5倍的區間波動,其中最低的1996年為5.64倍,最高的2007年為7.44倍。總體水平高于發達國家的3-6倍,但與1998年世界8.4倍的平均值和6.4倍的中位數,相當接近。
也即用發展中國家的標準衡量,目前我國房價收入比水平基本合理。全國來看,難以認定整體存在房價泡沫。
但由于各地經濟和樓市發展水平差異明顯,房價收入比按東中西部、一二三線城市,呈現由高到低的梯度排列。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我國的房價收入比,在不同的收入階層之間的分布極不均衡。
在全國統計的七個收入階層房價收入比情況中,最高收入戶的房價收入比只有2.64倍,而最低收入戶的這一指標卻達到23.68倍。
2.最近聽到一個詞,叫"房價收入比", 房價要和家庭收入在多少比例才
所謂房價收入比,是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
按照國際慣例,目前比較通行的說法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倍之間為合理區間,如考慮住房貸款因素,住房消費占居民收入的比重應低于30%。 我國各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是不平衡的,中小城市的房價收入比多在六倍以下,相當多的城市在4倍以內,屬于房價不高的范疇,超過6倍的主要是一些大城市,據調查,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超過6倍,其中北京、沈陽、貴陽、南京、廣州、大連和西安的比率都超過了10。
房價收入比是一個有嚴格內涵的概念,具體應用時要注意其到底是什么情況下的房價收入比。在西方,房價收入比有新建住宅的(新房交易)、也有舊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所選取的房價是中位數價格,家庭收入是中位數收入。
由于中國的住宅是按照平方米價格交易而不是按照套來交易,又由于納入中國家庭收入統計的收入只是全部家庭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即使是北京市這樣相對發達的城市,其房價收入比的計算結果也存在很大差異,更為橫向比較帶來了困難。房價收入比與購房無關 房價收入比又是一個比較籠統的指標,只能大致描述一個城市的家庭收入與房價之間的關系,通過不同年份的房價收入比,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居民購買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還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價收入比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
很難說明房價收入比高了人們就不買住宅、或房價收入比低了人們就都去購買住宅,因為這里還有一個購房消費(或投資)傾向問題,也就是說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購房支出,而影響居民消費(或投資)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復雜了。也就是說,當房價收入比下降時,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錢去買住宅,仍然可以簡單地歸結為“房價高”,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房價收入比多少才合適 國內目前流行的4至6倍的說法,據考證是20世紀90年代處世界銀行專家黑馬先生(AndrewHamer)在進行中國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時,提出的一個世界銀行認為“比較理想”的比例,哪知道這個比例對中國產生了這么大的影響。 根據聯合國公布的有關資料,不同國家房價收入比的離散程度相當大。
1998年對96個國家的統計結果表明,這些國家的房價收入比區間為0.8~30,平均值為8.4、中位數為6.4。1998年與北京當前年平均家庭收入水平相當的12個國家的房價收入比為2.1~20,平均值和中位數分別為9和8.1。
如果這樣比較起來,北京的房價收入比基本與這些國家的平均水平相當。
3.房價收入比多少才合適
房價收入比常用來衡量消費者對于房產的實際購買能力。
世界銀行提出發達國家正常的房價收人比一般在1。8至5。
5之間,而發展中國家合理的房價收入比則在3至6之間。比值越大,說明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低。
美國1975年到2005年之間,房價收入比逐步從3上升到約4。 7。
其中1979年到2001年之間,房價收入比一直在3。5到4之間波動。
2001年之后隨著美聯儲執行過度寬松的貨幣*策,房價的上升速度明顯快于收入上升速度和租金上升速度。使得房價收入比最高達到5左右。
隨后發生次貸危機,房地產泡沫破裂。根據《福布斯》雜志2007年7月綜合官方數據對美國房價收入比最高的地區的排名,當時美國房價收入比最高的3個城市分別是加州洛杉磯、加州舊金山和加州圣地亞哥,房價收入比分別為10。
1、9。4和8。
3。而加州正是美國此次房價下跌最嚴重的區域,也是銀行貸款壞賬率最高的區域——2006年次級貸款發放規模最大的10家美國企業,有7家注冊在加州。
對比我國的情況,截至2008年3月,我國平均房價收入比約為7。3,大城市中房價收入比最高的前三位分別是深圳(16)、北京(14。
2)、杭州(12。4),遠高于合理水平。
考慮到居民其他消費支出和房地產貸款利息支出,在上述城市一個普通家庭平均需要20?30年的儲蓄才能購買一套住宅。住房消費明顯過度占有社會積累的財富,極大地擠壓了其他消費需求。
房價租金比是指每平方米的房價與每平方米的月租金之間的比值,大致反映了房屋以出租方式取得的投資回報。 一般情況下,若要滿足5%?6%的投資回報要求,房價租金的比值為196?232,如果房價租金比超過300,說明該區域房產投資價值變小,房價高估;如果低于200,說明該區域投資潛力較大,房價泡沫不大。
房價租金比=商品房市價總值/該房出租月收僅從使用的角度來說,無論購房還是租房,都能滿足居住的效用。 但是,一般認為住宅租賃通常難以用于市場投機,市場均衡狀態之下的租金往往真實反映了住宅市場整體的供需關系;而居民的購房行為往往具有潛在的投資性,使得住宅買賣交易往往具有投機性,房價可能背離價值而產生泡沫。
所以,房價租金比是衡量房地產市場泡沫的重要指標之一。
4.合理房價收入比公式有哪些呢
一大公式:租金乘數小于12租金乘數,是比較全部售價與每年的總租金收入的一個簡單公式(租金乘數=投資金額/每年潛在租金收入),小于12.上述所提的*南路一小戶型,2001年時售價22萬元,月租金1500元,那么它當時的租金乘數是12倍。
一般來說,這個數字被看成大多數租賃房產的分界線。如果一處房產的租金乘數超過12倍,很可能會帶來負現金流。
二大公式:8年~10年收回投資投資回收期法考慮了租金、價格和前期的主要投入,比租金乘數適用范圍更廣,還可以估算資金回收期的長短。它的公式是:投資回收年數=(首期房款+期房時間內的按揭款)/[(月租金-按揭月供款)*12.一般來說,回收年數越短越好,合理的年數在8年~10年左右。
仍以*南路小戶型為例,假設2001年時首付5萬元,每月按揭供款1000元,1年后交房,當時它的投資回收年數是10.3年。
5.中國房價近年來會下跌嗎
ZF不斷提高居民收入,說未來五年要讓民眾收入每年增加百分之15(如無記錯),今年兩會ZF工作報告中就提出“實現城鄉居民收入翻番”。
房價與居民購買力成正比,當居民收入不斷上漲,房價水漲船高就成為必然。ZF目前的調控,無非就是集中在一二線幾十個城市,其他普遍3千到5千,甚至6、7千一平米的地方,其實真不能算高。以全國農民工工作暨家庭服務業工作辦公室主任會議(見2012年02月29日四川新聞網)透露出的信息,2011年全國農民工總數25278萬人,農民工月均收入突破兩千元大關,達到2049元。按此計算,一對農民工夫妻年收入49176元,再按國際通行以及最近網民熱炒的“總理房價”的計算方法衡量,房價收入比6倍之內為合理,則一對農民工夫妻6年總收入295056元,足可買一套單價4000元以內的兩房75平米的小戶型,這在全國絕大部分地方都能買到。
從經濟學和經濟規律來看,樓市未來走向肯定與購買力相關。目前樓價雖然好像與購買力脫節,但經濟規律又有一樣,就是投資是要看前景,如果預期未來購買力會較快速增長,可能不需兩三年,購買力就會追上樓價,與樓價相適應。就好比股市中,高增長的公司就值得擁有高市盈率,股價也高。回到你的問題,就要看你相不相信未來購買力(居民收入)會較快速增長,如果你認為未來居民收入會較快速增長的話,再如果大部分人也持這種看法的話,那麼樓價會怎麼樣不是很清楚嗎?
當未來五年民眾收入翻番,那時候,房價肯定會比現在的價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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