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政府房價
1.南京*府干預房價,網民叫好,專家不以為然
南京*府以限價的方式干預房價,從感情上講,老百姓支持;從法律上講,其要求沒有法理支持。
房地產不是行*壟斷企業,甚至不是自然壟斷企業,人人都可以進入,只要有足夠的資金,或者沒有足夠的資金,有足夠的人脈資源也行。我們可以說,眼下的房地產業是腐敗高發行業,但不能夠說是壟斷行業。
房產價格的形成,是市場決定的。開發商既然要承擔市場風險,自然該收獲市場帶來的利潤。
*府沒有權利采用一紙行*命令來剝奪任何企業的市場收益。這是公權力的暴虐和濫用。
不可否認,目前房價已經癲狂。開發商唯利是圖、利令智昏,但這并不違法。
*府要做的是,向資本主義的新加坡、英國學習,為低收入者建造大量的低價房和廉租房,用市場行為抑平房價,而不是命令企業只能賺多少。土地私有的資本主義國家能做到的事,土地權民所有的社會主義中國反倒做不到?這豈非咄咄怪事?往好處想,這是南京*府懶*,出發點是好的,只是措施不當;從壞處想,這只是作秀給老百姓看,算是有個交待;往更壞處想,怕是有分贓不均起內訌的嫌疑吧?。
2.南京現在的房價*策是不是有改變
南京市物價局宣布對商品房價格實行*府指導價,并執行“一房一價”*策。“*府指導價”是指,商品房作價辦法的基準價格(元/平方米)=成本+利潤+稅金。其中,對于利潤的要求是:“經濟適用住房的利潤按照不超過基數的3%計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潤按不超過基數的8%計算”,普通住宅商品房價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5%。“一房一價”是指,開發商必須“明碼標價”,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調,且新房的銷售價格不經物價部門核準不得銷售。根據上述規定,南京市物價局對萬科光明城市三期10幢樓核準的住宅商品房基準價格為7360元/平方米,算上5%的上浮幅度,10幢樓整體平均價格不得超過7728元/平方米。但據業主測算,該項目三期前8幢的平均價格已經高達8450元/平方米。南京市物價局今年7月認定南京萬科構成價格欺詐。若該局據此進行處理,萬科可能會受到高達8760萬元退房款的處罰;或者,萬科對2幢“樓王”以3900元/平方米銷售,以攤薄房價。據說,南京很多開發商規避以上規定的做法是:把全部房子轉到一家中間的公司,再賣給購房者。而萬科南京沒有這么做,撞在了槍口上。又因為是著名地產商,所以引起全國關注。7月25日,萬科董事長王石專赴南京進行調查、處理,但目前尚未有結果。
這個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南京市對商品房實行價格管制。南京市物價局負責人援引價格法的規定:“與國家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可以實行*府指導價”,而江蘇省在1998年就將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了*府指導價格商品的目錄,因此,他認為南京的做法是符合法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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