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是按建筑面積
1.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是什么意思
很多人搞不清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區別,在買房時稀里糊涂就交了款簽了字,回頭一測量,發覺房屋和想象中的面積不符,覺得自己上當受騙找開發商時,與其搞得如此不愉快,不如提前做好功課,搞清楚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含義
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區別
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和套內墻體面積及陽臺面積組成。所以說建筑面積是包含了使用面積的概念,建筑面積要比使用面積大
使用面積怎么算?
住宅使用面積是指每套住戶門內除墻體厚度外,全部凈面積的總和。包括客廳、臥室、廚衛、過道、戶內樓梯等。陽臺在6平米下不計入使用面積,超過的超過部分按1/2折算。具體使用面積計算公式可參考“使用面積*1.3=建筑面積”進行簡單計算。
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基本比例
所謂建筑面積和使用面積的基本比例,可理解成公攤率。不同的房屋類型公攤率不同。一般7層下多層房屋公攤率在5-12%內合適,高層電梯房在15-20%正常,商業用房在20-50%正常。
公攤面積介紹
公攤面積就是所有住戶分攤的公共面積,一般是一些如電梯、走廊、樓梯、消防通道等直接為住戶服務的公共空間。這部分空間分攤到每套房中,由住戶共同承擔。公攤面積和房子面積成正比,房子面積越大需要公攤的面積越大。
所以說,大家買房時要看清這幾個面積的數字,使用面積才是住戶能夠真實感受到的,與建筑面積大小無直接的正比關系,而付款時,是套內建筑面積加公攤面積的總和。高使用率和高實用率才是對消費者來說值得高興的福音。
針對您提問的30%面積差值,也就是上述所講的公攤面積,其中公攤面積在高層電梯房中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成分,在買房時要將其一并考慮在內估算房屋總價,您的房屋總價=建筑面積*房屋單價。
2.購房.是按建筑面積算
按國家建設部和房地產業協會的相關規定,出售商品房屋可以采用按套內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和建筑面積兩種方式計價。
國家要求是首選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但我們國家多數房地產企業再同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時都采用按建筑面積計價,當然購房者是可以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向開發商提出自己的要求,采用哪一種計價方法是可以協商的,但我告訴你只是平米單價會有變動,房屋總價是不會變的,這也是為什么開發商不采用按建筑面積計價的主要原因。 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當事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按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并約定建筑面積不變而套內建筑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筑面積與套內建筑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參考資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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