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維修基金
1. 關于房地產企業的維修基金怎么計算
房屋維修基金由購房者承擔,各個省市標準不一樣,一般地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準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資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于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2. 房地產開發企業繳存的維修基金的賬務處理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住房(小區)時,通常要提取一定金額的公共維修基金并按規定交存當地小區辦代管。公共維修基金的來源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售房時單獨開票收取,另一種方式是從取得的售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據了解目前實踐中采用單獨收取的比較多,而實質上這一款項是代收性質,所以會計上在收取和繳存時都通過上作為“其他應付款”核算即可,不需通過企業損益科目。如果企業確實是另外提取了維修基金,那么這部分費用通常并不能直接對應到特定的成本項目,所以計入費用處理比較好。
稅務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83號)(注:該文目前已廢除)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合同的規定,因對已售開發產品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擔維護、保養、修理、更換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進行扣除,提取的維修基金不得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規定,開發企業將已計入銷售收入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按規定移交給有關部門、單位的,應于移交時扣除。代收代繳的維修基金和預提的維修基金不得扣除。按兩個文件規定精神,應該理解為企業自行預提但尚未使用的不能稅前扣除,而是只能扣除實際使用的部分(已支出或移交的部分)。
3. 開發商承擔的維修基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住房(小區)時,通常要提取一定金額的公共維修基金并按規定交存當地小區辦代管。
公共維修基金的來源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售房時單獨開票收取,另一種方式是從取得的售房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據了解目前實踐中采用單獨收取的比較多,而實質上這一款項是代收性質,所以會計上在收取和繳存時都通過上作為“其他應付款”核算即可,不需通過企業損益科目。
如果企業確實是另外提取了維修基金,那么這部分費用通常并不能直接對應到特定的成本項目,所以計入費用處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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