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的開發流程
1. 房地產開發流程
網上找的你看下 第一章:項目決策階段 第二章:前期準備階段 一、獲取土地使用權 二、征地拆遷,申辦并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 三、規劃設計 四、建設項目報建登記,申請招標,辦理招標投標手續,確定勘察 五、申辦《施工許可證》 六、招標 第三章:工程建設階段 1、施工用水 電及通訊線路接通,保證施工需要 2、施工場地平整,達到施工條件 3、施工通道疏通,滿足施工運輸條件 4、施工圖紙及施工資料準備 5、施工材料和施工設備的準備 6、臨時用地或臨時占道手續辦理 7、施工許可批文及辦理開工手續 8、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進行現場交驗 9、組織圖紙會審、設計交底 10、編制工程進度計劃 11、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協調 第四章:項目銷售階段 一、申辦《銷售許可證》 二、商品房銷售及按揭(以房地產等實物資產或有價證券、契約等作抵押,獲得銀行貸款并 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貸款還清后銀行歸還抵押物)辦理 一、申請竣工驗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二、申辦建設工程規劃驗收 三、進行權屬登記,取得《商品房權屬證明書》 四、物業移交 第五章:交付使用階段。
2. 房地產開發具體流程
1、前期的準備 前期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由計委對房地產項目進行立項審批,規委對項目進行規劃審批,進行設計施工,土地出讓或轉讓等。
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一系列許可證和取得項目建設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五證”中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都是在這個階段取得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由于開發商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同,取得的時間也不盡相同。 在房地產開發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
現階段,土地的取得有兩種方式:劃撥和出讓。劃撥是指國家將土地無償劃撥給使用人使用,劃撥出讓的土地由于未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不允許作開發利用。
一般都是劃撥給國家機關、學校等單位使用。出讓是指與國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目前的房地產開發除經濟適用房外,都屬于這種方式。同樣,如果要在劃撥土地上進行開發,也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土地。
出讓的土地由于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等。
2、建筑施工階段 建筑施工階段是開發商委托建筑公司進行項目建設的階段。該階段是房地產開發的重要階段。
在本階段,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籠資金,實現贏利,開發商通常在建筑階段采用項目預售的方式對物業進行銷售。 3、銷售階段 銷售階段是開發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資金實現贏利的階段。
銷售分為預售和現房銷售兩個階段,預售即通常所說的期房銷售,是指開發商在建設工程竣工之前進行銷售,現房銷售即開發商在取得《竣工證》或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后進行銷售。 1 預售 由于預售可以提前回收資金,目前開發商大多采用此種銷售方式。
預售條件,《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
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現售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準文件;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4)已通過竣工驗收;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7)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3. 房地產的開發流程
第一步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 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配套 1、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要點批復階段;2、項目公司設立、立項、環境評估、房地產開發資質;3、總平面審查階段;4、管線綜合審查、排水許可證;5、單體審查、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 6、消防和人防專項審查; 7、節能審查、施工圖審查;8、余泥排放許可、噪音排放許可、夜間連續施工許可;9、質量監督、安全監督;10、施工招投標、監理報建;11、施工許可證;12、放線、驗線13、預售許可證 14、關于預售中的土地解押;15、規劃、消防、人防、管線、質量等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備案,交樓、物業管理。
4. 房地產開發流程是什么
土地招標/拍賣信息 投資機會分析 簽訂出讓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招標/拍賣取得土地使用權 辦理項目報建 申領項目建議書 填報住宅項目配套建設條件審核申請表 編制詳規 向規劃局申領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征詢上下水、供電、煤氣、電話等配套條件 設計招標 書面征詢上下水、供電、煤氣、電話等配套條件 對建筑方案作內部評審 方案設計 編報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征詢環保、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綠化、上下水、供電、煤氣、電話、環衛等部門意見 送審建筑方案,向規劃局報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勘察招標與施工 初步設計 組織動拆遷:1、凍結戶口、停放營業執照、停辦房屋交易2、制定拆遷計劃和方案3、簽訂 委托動遷協議4、申領拆遷許可證5、發布拆遷公告6實施 征詢環保、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綠化、上下水、供電、煤氣、電話、環衛等部門意見 初步設計評審會 施工/監理招標 向住宅局申請開工指標(繳配套費) 向計劃部門申請投資計劃立項 消防、衛生防疫、環保、綠化、交通、民防審核 施工圖設計 審圖公司審核 民防項目由民防部門審核 智能化安保系統設 報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簽訂公建配套協議、填報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報送申請表、辦理人防費核定單 公安局技防辦審核 質量安全報監 施工許可申辦 辦理使用粘土磚核定手續 測繪部門道路紅線定界 施工單位放灰線 規劃部門復驗灰線 面積預測 門牌編號 物業招標 結構施工 申請預售許可證 安裝、裝飾施工 結構驗收 總體綠化施工 市*配套施工 供電、上下水、煤氣等配套專業設計 綠化、衛生防疫、環衛、電梯、管線等部門驗收 環保驗收 消防驗收 人防驗收 規劃驗收 竣工檔案驗收 建筑面積測繪 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申領入戶許可證 物業管理 辦理初始登記 交房入戶。
5. 房地產開發流程的流程
最低0.27元開通文庫會員,查看完整內容> 原發布者:銥heart 5.1.1計劃和確定項目(適用于具有產品設計開發責任的項目)5.1.2產品設計和開發(適用于具有產品設計開發責任的項目)5.1.3過程設計開發5.1.4產品和過程確認5.1.5反饋、評定和糾正措施(批量生產)i.批量生產過程中,品質部依據批量生產的【控制計劃】,進行必須的檢驗與控制,生產部對過程進行監控,并按規定的頻次和方法,計算各關鍵工序的過程能力指數CPK值,完成【現行過程能力研究報告】,必要時,完成新增工序的【現行過程能力研究報告】。
ii.按《外部顧客滿意度控制程序》對顧客的滿意度進行追蹤和評價,對生產產品進行”產品審核和過程審核”出具報告,進入下一個先期產品質量策劃循環,以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
6. 房地產開發開發流程
一、1、首先應到國土局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
2、選址定點階段。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3、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4、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消防局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并對落實初步設計批準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托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 5、規劃單體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準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后,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投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并取得中標通知書。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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